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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行,就认输吧,山东兵是我们这里枪法最好的,你根本赢不了他。
你只要承认自己徒有虚表,把指挥权交到我们谢团长的手中,那么我们兄弟也不会为难你,毕竟咱们都是为了抗战。
说白了,其实你当不当这个团长与兄弟们没有什么关系。世家子弟,空降兵,军中多的是。兄弟们也不在乎。
但是要将兄弟们的命,交到这样人的手中,兄弟们手上的家伙,也不答应。”
朱胜忠不仅是一个火爆的性格,而且还是一个直肠子。
当然了,他说了这么多,还是因为刚才与端午交手,他输了。
朱胜忠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而且有些佩服端午小小年纪,竟然就有如此身手。
只是,他对端午不信任,毕竟端午太年轻了,而且他们要面对的,又是狡猾、凶狠的鬼子。
把自己的命,交给这么一个年轻人的手里,别说他朱胜忠不答应了,恐怕五二四团一营就没有一个士兵会答应。
所有人都在等一个结果,就是端午交出权力的那一句话。
只是不想此时,端午却径直走向那山东兵的位置。然后自打腰间拔枪出来,对准那百米外的钢盔便是一枪,......
砰!
此时枪响了,整个现场瞬间鸦雀无声。因为端午竟然用手枪打百米外的靶子。
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打一百米外的靶子,除了精湛的枪术,而且还要有几分运气。
但是端午却在抬起枪口的o.1秒内扣动了扳机。
自信的一枪令在场的人尽数惊讶到失声。
只是宁静了片刻后,朱胜忠突然第一个笑了一起来。因为那小鬼子的钢盔竟然连动一下都没有。
“哈哈哈,你的姿势很帅,不过连钢盔都没打着,这有什么用啊?”
朱胜忠哈哈大笑,而周围的士兵也跟着笑了起来。
虽然端午刚才那一枪的确很快,快到他们都没有看清楚怎么回事。不过那钢盔却做不了假,纹丝未动,而且正中只有山东兵溜下的窟窿,这本身便能说明问题。
只是此时,谢晋元却蹙眉了,因为他一直在关注着端午,并且看到一枚子弹一闪而过。
他的目光一直放在墙壁上,但却没有找到一处弹痕。
他觉得很奇怪,快步的走了过去。
谢晋元认为,一定是自己的视力欠佳,才没有找到弹痕。他不相信端午会有这样的枪法。
因为哪怕是黄埔黄金一代的他,也没有见过有人拥有如此出神入化的枪法。
“团座?”
上官志标追了过去,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团副如此失态过。
与此同时,其余的五二四团一营的士兵也都围了过去。
众目睽睽之下,谢晋元把那钢盔摘了下来,全体再度失声。
此时,两枚子弹嵌在了一个位置上,虽然略微有些偏移,但只要不是傻子,都能想象的到一枚手枪弹,穿过钢盔上的窟窿然后与那第一枚步枪弹叠加在一起。
震惊,此时除了震惊,则还是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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