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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她早起,没想到北臣骁竟然也精神抖擞的出现了,她以为他这样的富家子弟铁定会睡到日上三竿。
他穿着白色t恤,黑色长裤,脖子上挂了条白围巾,好像刚刚跑步回来的样子。
温瞳捧着杯子在刷牙,看到他,明显一愣。
他表情慵懒的像一只刚刚睡醒的猎豹,倚着门,半眯着眼睛,就那样随意的问她,“药吃了吗?”
她忽然想起来,赶紧放下杯子,跑到书包里将他给的那瓶药找出来。
温瞳长这么大,有三件害怕的事情,一怕狗,二怕吃药,三怕软体动物。
害怕吃药是因为她天生对苦味的味蕾特别敏感,小时候断奶,老人都有一个方子,就是在母亲的ru头抹上带苦味儿的东西,小孩子吃了觉得苦,奶自然就断了,妈妈说她那时候一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了几个小时才哄好,从那以后,她断奶断得可利索了。
北臣骁给她的药,她尝试着吃了一颗,刚放到嘴里就吐了。
所以,他一提吃药,她就浑身打冷颤,握着那药瓶,跟看阶级敌人似的。
“怎么不吃?”他走过来,顺手将一杯水放在了她面前。
温瞳抬起头,他眼中的怀疑与猜忌让她心中一凉。
他在想什么,她知道。
他以为她想故意怀上他的孩子,然后敲诈他一吗?
他是有钱,但是她想要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不,可能连部分都称不上。
她见识过他一掷千金的样子,他同她去吃饭,他为她点了一杯冰淇淋,用25种可可制成的奶油冰淇淋,表面摆上绒毛状凝乳,ruff1e小块巧克力放在精致的金边碗中,配有镶着钻石的小勺儿,这样一碗冰淇淋的售价是2。5万美元。
她当时吃得心惊胆颤,感觉自己吃掉了半座楼房。
她想,如果把买冰淇淋的钱拿去给小乐治病该多好。
临走的时候,她很想带走那只碗和小勺儿,可是,她怕丢了他的面子,惦记了很久,终是没有去做。
这就是她与他之间的差距,云泥之别。
打开药瓶,她当着他的面取了一片药放进嘴里,可是自尊心和身体的条件反射真的无法关联,她还是没有忍住,吐了出来。
然后拿过杯子狠灌下一大杯的水。
她抚着胸口顺气,脸涨得有些紫了。
北臣骁看着她,黑眸深不见底,不知道在想什么。
半晌,伸出长指拭掉了她嘴角的水痕,声音里听不出喜怒,“你怕苦?”
温瞳咬着唇,也不回答。
而是重取出一片药来,她从包里拿出一小罐巧克力豆,然后倒出五颜六色的一大把,混着那粒药一起放进嘴里。
北臣骁看到她十分艰难的将那些豆豆和药一起咽了下去,几乎都要噎到了。
温瞳闭着眼睛,眼角溢出湿意,药克力的味道混合着药的苦味儿,不是很好。
更难受的是那种心酸,那种被怀疑的无奈,那种人落窘境的悲哀。
却在此时,听见他幽幽说道:“下次我带套吧。”
温瞳或许不知道,北臣骁很少向人妥协,这样破开荒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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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差了司机送她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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