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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他说不出口……
就想此时此刻咬死他!
龙清琦见兔子生闷气不理人了,便过去帮着聿准和小葵刀到湖边处理鹰。
聿准割开鹰肚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崔公子的金弹丸给找出来。
他一个人在外逃亡了许久,知道没钱有多难。
因此他人生没有哪个时刻比他现在更珍惜钱财。
小玫瑰则照样在湖边生起了火堆,架上了烧烤架,还从房子里弄了个锅出来,准备顺便炖个鹰肝汤。
听说鹰眼厉害,飞在几千米高空都能精准锁定地上的猎物,那它的肝一定营养丰富。
香菜油盐她都准备好了,还有一大份薄荷粉和孜然粉。
不得不说,带着自个房子出行,就是好方便呀。
鹰的内脏,小玫瑰只取了肝,加油炒了一下,然后倒了着净化后的湖水进去,放在火上炖。
同时,六个鹰大腿也烤上了,这个星球的鹰其他地方的肉真不多,唯鹰大腿上的肉还好,全是丝丝的瘦肉,不见一点肥。
小玫瑰先用盐腌了许久,又用油刷在表面抹了一层油,才开始架在火上烤。
聿准看了看这有点熟悉的湖边,有点熟悉的烧烤架,想到了什么,脸微微一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等鹰大腿烤得外焦里嫩,出香味后,小玫瑰又洒上薄荷和孜然,那香味立刻变得诱人至极,还飘的甚远,连生闷气的兔子都闻着香味,回过头来看了。
聿准的脸皮被烤肉的香味冲散了,他双眼放光的盯着小玫瑰和她手中正烤着的肉,眉心那点痣都红得格外妖娆了一些。
看得龙清琦都想过去亲他一口。
小玫瑰先拿了一只烤得差不多的鹰大腿,咬了一小口,那味道可真是绝了,便说:“好了。”
那俩人轰得上前,立马把剩下的五只鹰腿瓜分干净了。
“好吃,就是不够肥!”龙清琦边吃边道,“我喜欢肥得流油的那种,不过,鸟类估计都很瘦。”
聿准已经吃完了一只鹰大腿了:“你这人事真多,这么好吃还挑。不过,我也喜欢肥瘦相间的那种烤肉,但肯定不会是鸟肉……”
说着,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那只兔子。
没成想那兔子瞬间会意,回敬似地斜了他一眼,气势颇有点凌厉骇人。
聿准心下一惊,心道这兔子竟然如此通人性,不好惹不好惹!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
小玫瑰现鹰肝汤也好了,便往里撒了一把香菜,开始一碗一碗的往外盛。
一边盛一边道:“鸟儿也有又肥又美的,得碰运气!”
小玫瑰不由得想起了她刚来这里时烤过的那只大肥鸟,那肉鲜嫩多汁,肥瘦适中,咬一口,快乐似神仙。
而且它腿大腿上还套了一只价值不扉的纯金金环,做工相当精致考究。
小玫瑰就把它洗干净,随手撸自己手腕上了。
别说,配上她的玉腕纤纤,还挺好看的。
“真的有很肥的鸟吗?”聿准终于舍得放下烤鹰腿,喝了一口汤问,“崔公子吃过?”
“那是当然!”小玫瑰今天得意得有点飘了,把小葵听得翻了个白眼,死机了。
龙清琦听了笑了一笑,他接小玫瑰递过来的鹰肝汤时,瞥见了小玫瑰腕上有金光在闪,也没在意。
他认识的很多小倌都喜欢像女子一样在手腕上戴个金镯子。
他还送过呢,越漂亮的小倌越喜欢女子们的各种饰,甚至比女子们还要精致。
崔公子这么精致漂亮,一定也喜欢戴这些东西,他以后一定挑些最好的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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