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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对于成大器的观感,可以说极为复杂。
一个人认识另一个人,途径可以有很多种。
但丽莎确定,自己认识成大器的途径是绝无仅有的。
一个从未见过的流浪汉带着威胁和她谈合作,她被忽悠着威胁着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
开始极为不美好,过程全是惊喜。
成大器的专业和可靠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后来她在社交软件上还和成大器聊了很多,比如关于接待性少数者顾客应该注意什么等。
再接着就是成大器找她求助,希望她能帮忙担保办理信用卡。
那次‘前所未有、永生难忘’的就餐后,丽莎一直在怀疑她是不是被成大器下了药,居然真的就答应帮忙了。
她永远忘不了那个中午,那间餐厅,整个餐厅凝若实质的注视。
然而,成大器用自己的真诚和系统的‘亿点点帮助’,成功在车上打动了丽莎,让这位姑娘真的把他视为了朋友。
这位金发白妞始终记得成大器的那句话。
不是夸她美丽动人的那句,也不是夸她心地善良的那句。
“他是一个远渡重洋追求理想的人,一个很棒的人。”
丽莎的声音很轻,但语气坚定,只是这不妨碍她在心里补了一句。
‘也是个该死的汽修工。”
指尖拨弄着自己的黑发,忒弥尔玩味的看着自家闺蜜。
“很棒的人?他是什么职业,飞行员?”
“no!”
“科学家?”
“no!”
“音乐家?”
“no!”
“医生?”
“no!”
“律师?”
不是丽莎不想多说,实在是她不知道如何说起。
总不能告诉自己的闺蜜,她所说的人是个流浪汉吧?
虽然这也是事实,但丽莎实在不觉得成大器和街头的那些流浪汉是一个物种。
“我们不能用职业或身份去定义一个人的好坏,他的职业和他是一个怎样的人没有什么关系,你和我做朋友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学生,影响你喜欢我了吗?蜜儿。”
合情合理,有理有据,丽莎的发言堪称典范。
换一个人可能就信了她的话,但富婆可太懂自己的闺蜜了。
();() 顶级富婆什么男人没体验过,忒弥尔上过那么多男人,只从闺蜜的遮掩行为中,她心里已经有所猜测。
自家闺蜜貌似、可能、说不定是被个无业游民给骗麻了!
‘一定要狠狠地体验一下这个人的吊,看看到底有多大,竟能让丽莎铁树开花!然后再把他给剁了,扔进密苏里的湖中。’
忒弥尔凝神看着前方的路,思索着要如何把自家闺蜜从骗子的手里救出来。
她没有回答丽莎的问题,在忒弥尔看来,闺蜜就是第一次勇敢的尝试恋爱,然后恋爱脑上头了而已。
以前大学的时候,丽莎喜欢过不少男的,但却从未有行动。
没想到她的第一任男友居然就是个骗子。
可怜的娃,鹅~鹅~鹅~鹅!
黑发富婆好像想到了开心的事,突然笑出了声。
副驾驶突然传出鹅叫,丽莎吓的差点没握紧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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