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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真踏马是个酒鬼。”
结束了今的练字,方重勇满意的看了看自己的“作品”,心中略有些得意,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在他看来,书法在这个安史之乱已经进入倒计时的年代里,专门去练并没有什么卵用。
跟浪费时间不过一线之隔。
只是,人是社会的动物,并不能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既然郑叔清送了他一份人际关系“大礼”,那他就有义务要把该演的戏演好。
“江皋闻曙钟,轻枻理还舼。
海潮夜约约,川露晨溶溶。
始见沙上鸟,犹埋云外峰。
故乡杳无际,明怀朋从。”
方重勇临摹的字帖,是贺知章早年的一诗,创作于年轻时离别故乡永兴县,去京城长安赶考之时。
不知道贺知章留这诗给方重勇临摹,是希望他未来走上科举之路呢,还是单纯讲述自己当初的心情。
方重勇将一个多月前写的第一篇,和今日写的这篇对比,现两幅临摹的字帖,完全不像一個人写的。
从当初呆板无神,到现在起码看上去有模有样了。
贺知章是个酒鬼加懒汉,偶尔还是会指点一下方重勇的书法。仅凭这点,就对得起那八十匹唐锦的酬劳了。
“功夫终究是没白花。”
方重勇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这个人,最怕浪费时间,有时候却又不得不“浪费”时间,做一些自己认为没必要的事情,然后又陷入纠结之中。
一方面,方重勇觉得写好书法算是装点好自己的门面,用处不小。
另外一方面,他又觉得大唐崩溃的趋势,似乎一点都没生本质变化。练字对于他来说,只是在做无用功而已。
方重勇将字帖摆在桌案上放好,压在镇纸上,跟贺知章家的下仆告别,离开了宣平坊。
不得不说,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他的书法突飞猛进。
当然了,方重勇对贺知章的要求也非常纯粹。别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借一个名头。
书法的进步,算是意外之喜了。
方重勇是非常实在甚至是庸俗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特别之处。
九岁孩童,貌似也没看出将来会很帅的样子,反而皮肤有点粗糙,有点武夫的底子。
他也不觉得自己“虎躯一震”,贺知章就认为自己是可造之材,将他介绍给自己所在的那个文人圈子。
方重勇更不觉得对方收了8o匹唐锦,就会把他当关门弟子,倾囊相授什么的。
至于念想贺知章的女儿对自己很痴迷之类的,别说年龄不合适,就算年龄没问题,他也不是卖脸吃饭的那块料。
一个九岁孩子,想这些都是白给,孩子就是孩子。
方重勇心中没有任何幻想,不觉得别人会无缘无故或者因为一件小事高看自己一眼。
事实也证明,贺知章几乎不跟他说话,似乎连敷衍都欠奉。每次点评完当写的字以后,就提着酒壶去卧房喝酒睡觉去了。
非常的公事公办。
“什么时候,可以离开长安呢?”
走在长安城一百二十多米宽的大街上,方重勇吐出一口浊气,在空中形成了一道白雾。
冬日黑得早,路上的行人并不算多。
不少人都换上了厚厚的袄子,丝绸的夹层里面塞了各种填充物,保暖不在话下。
然而有些奴仆,却穿着单薄的衣衫,卷缩佝偻着身子,似乎是在外面采买货物,行色匆匆,觉得自己走快点就可以御寒。
长安的世界很精彩。
长安的世界很无奈。
全看这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投胎的技术,比个人的努力重要得多。
奴仆们的努力,便是让主人过上更好的生活。在长安,不同的人,努力的意义不同,内涵不同,效果也不同。
可悲可叹,又无可奈何。
心里怀着复杂的想法,方重勇敲开了自家的大门。一进门,他就看到身材魁梧,国字脸上写满了疲惫的王忠嗣,正坐在大堂内跟方大福聊,二人似乎很熟的样子。
“岳父终于回来了!”
方重勇激动说道。
“对,托你的福,书房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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