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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如何?」
散場後,我們在一眾奇裝異服的人群之中等優步時,托比問我。
「太棒了,這真的太棒了。」是有些醉了,也因為太過興奮,我既語無倫次又辭藻匱乏,只能用雙手亂揮來表達我的激動。
「接下來還有更棒的。」
當托比帶著我去到那個地下派對時,我一時間還以為他要把我賣了——優步行駛了半個小時後,我們停在了一個空曠的露天停車場裡。他請優步司機先別走,讓我在車裡等著。我不明所以地看著他下車後向角落裡的一輛uhau1卡車跑去,不一會兒,他便回來了,手裡捏著一張白色的字條。
「這是什麼?」我拿過字條,上面歪歪扭扭地手寫著一個地址。
「派對的所在地。」托比從口袋裡拿出剩下的兩瓶迷你朗姆酒,「準備好迎接一個難以忘記的夜晚了嗎?」
「到目前為止,已經夠難以忘懷了。」我將其中的一瓶一飲而盡。
這一瓶酒可是把我給喝懵了,我最後的完整記憶是托比拉著我下了車,到了一個好像是廢棄倉庫的地方。那裡的喇叭重低音很響,人聲鼎沸,站滿了穿著誇張且戲劇化的人們,我好像還看見了幾個剛才和我們看了同一場電影的人。廢棄工廠的最裡面擺放了一個dJ台,各種深色的射燈在房間裡不停交錯,人們隨著音樂狂舞,還有人在不加遮掩地親熱——果然是地下派對。我闖入這個奇的世界,且迅地愛上了它。
後面的記憶便是零零散散的碎片了,只記得我很瘋,很開心,進了那個工廠後便擠到了舞池最前面,在dJ台的正下方開始了毫不拘束的狂舞。音樂聲很大,我能感受到那從音響里發出的聲波的震動。我愛這種極盡所能的吵鬧,它讓我那無休無止的大腦終於放棄了工作,擁有了一時間的空白。在敲動耳膜的音樂聲和擁擠不止的人潮中,我不再需要搞清楚自己是誰,因為我已經全然忘了自己。
忘了自己的感覺真奇妙,一切都與我無關,都成了過眼煙雲。我是誰不再重要,因為我的世界裡不再有別人,只有我自己。當這個世界上只剩下我獨自一人時,我是誰便無所謂了。我無需搞清楚自己的身份,畢竟身份只是方便別人用來稱呼和歸類我的東西。當別人都不復存在,身份哪還有什麼用處?此刻我就是我,我也不是我。最美妙的是,我不再需要想明白我到底是不是我,也不再有必要搞懂「我」到底代表著什麼。
在瘋魔一般的舞蹈和零星閃爍的哲思的間隙中,我一直支使著托比給我買酒,他任勞任怨地去吧檯一次又一次地排隊。每次他買酒回來,我都已經和身邊的陌生男女跳在了一起,或擁抱或大笑,不亦樂乎。托比樂呵呵地看著我,我們對視,紫色、藍色和紅色的燈光在他臉上閃爍跳躍,他藍色的瞳仁里倒映出我的瘋狂。我隨著科技電音不停不歇地扭動身體,在某一時刻,我只覺得眼前閃耀著如天神降臨一般的白光,再之後便什麼也不記得了。
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來的。
我仍然穿著昨天的衣服,身上一股菸酒漚了的味道。照了照床頭常備的鏡子,煙燻妝竟然絲毫沒有花掉,只是口紅沒了,鼻子上也出了些油。我慌張地四處摸手機,卻發現它端端正正地擺在床頭柜上,旁邊是一杯白水和一瓶電解質水,還有一小瓶布洛芬。床頭櫃的下方還放了一個垃圾桶,裡面是套的垃圾袋,有兩層。
這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已經斷片到毫無意識了,不可能給自己創造出一個這麼方便舒適的宿醉環境。難道是……福寶,或者李菲菲?
無論是被他們兩個人中的誰看見我喝斷片的樣子,都是極其危險的。畢竟我心裡還守著那麼大的一個秘密,哪知道我有沒有在失去自主意識後胡言亂語了些什麼?
我就著白水吞下兩顆布洛芬以緩解快要裂開的頭,慌忙點開手機,一看時間,早上七點半。
跌跌撞撞地打開房門,家裡空無一人,只有我自己。
我滿腹狐疑地點開手機,這才從簡訊和微信中拼湊出了目前的情況。
先是托比的簡訊,時間是凌晨四點半。他發來:「晚安,克洛伊。我把你送回了家,裹進了被子裡。祝你好夢,明天醒來記得告訴我哦。p.s.放心,我是一個紳士。」看著簡訊最後那個眨眼睛的笑臉,我鬆了一口氣——是托比為我做的這一切,還好,不是李菲菲也不是福寶。
那麼他倆在哪呢?福寶應該是在自己家,但李菲菲去哪了?
點開微信才發現,昨天夜裡十一點我在瘋玩的時候,李菲菲發了一條微信,說她晚上想在外面的酒店住。原來是福寶帶她去了好萊塢山那一塊,路過了馬爾蒙莊園酒店(插teaumarmont),她很喜歡那裡,便收拾了東西去入住了。我不禁笑了一下,她真會選,估計是看外觀漂亮便想住進去了。如果知道那裡是好萊塢明星去「惹麻煩」「尋歡作樂」的地方,如果了解那裡一直有著鬧鬼的傳說,不知道她還敢不敢住在裡面呢?
來不及多想,我萬分緊張地點開福寶的對話框。只見他昨晚十點多發來了一句「晚安」,還有半個小時前的一句「早,昨天玩得怎麼樣?」
他沒有多問我昨晚為什麼沒回他的晚安信息,這讓我鬆了一口氣。福寶真是個完美的男友,他會照顧我,但不至於讓我喘不過氣來。我很內疚,趕緊賣乖地給他打了個電話過去,生怕他對我生出一絲絲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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