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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妈妈出生在那个计划生育还不严格的年代,家中兄弟姊妹五人,有三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是家里年纪最小的,比排行老四的三哥要小上11岁。
按理说,一个家庭中的老幺应该是最得宠的,可到了洛妈妈这里,情况却是完全不同。
外婆是在4o岁左右的时候才生下洛妈妈的,那时候,家里的老大——也就是洛轩的大舅,已经19岁了。等到小女儿(洛妈妈)稍稍懂事的时候,家里就要忙着帮老大攒钱娶媳妇了,自然也没什么心力照顾这个几岁大的孩子。
那时的农村人没什么赚钱的门道,即便是淮宁这样的鱼米之乡,拥有几十亩田地的大户终究只是少数。
像洛轩外婆家那样的穷苦人家,只能靠着家里划分的几亩地,以及家中养的牲畜换点儿钱,勉强维持生计
从小到大,洛轩听妈妈说的最多的就是,她那个年代怎样艰苦,小小年纪就要去割猪草、拾柴火……因为贫穷,不得不早早地辍学,天不亮就要起床帮家人洗衣、烧火、做饭,还时不时要挨外婆的打骂……
细细想来,洛妈妈的童年过得并不算幸福,或许,这也是她长大后远嫁他乡的原因之一吧。
除了洛轩的妈妈外,外婆的四个子女都住在淮宁本地,就算是住得最远的大女儿,也不过是嫁到了岚城区的另一个镇子里去罢了,路程不会过四十分钟,时不时地也能回来看看。
不像小女儿,就和送给别人家了一样,有时候一年都不一定能见到一次……
外公去世得早,以至于在洛轩的记忆中压根就没有关于他的印象。那个时候,两个舅舅已经相继成家、自立门户了,大姨也嫁人了,只剩下十几岁的小女儿和尚未独立出去的小儿子(洛轩的小舅)留在外婆身边。
洛轩的小舅也是个悲情的角色,结婚十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花了十年的积蓄帮小舅妈治疗,结果一无所获,最后不仅楼房没建(依旧住着三十年前的老平房),媳妇还离了……
最后好不容易娶了个新媳妇,也成功怀上了,到临盆前却又早产了,只得将刚出生的闺女送到保温箱里,一待就是半个月,使得本不富裕的家庭再次雪上加霜。
再后来,或许是因为想要个儿子,小舅妈又怀孕了,过程也还算顺利,确实是个男孩,长得和小舅几乎一模一样,取名叫“胜利”。
如今,小舅一家依旧蜗居在当年外公修建起来的红砖瓦房里,一边拉扯着年幼的孩子,一边照顾着年迈的母亲,过着有一天算一天的日子,几乎看不到希望……
…
思绪收回,洛轩推门下车,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大门,以及门内铺上了水泥地的院子。
这么多年了,除了这块水泥地,这里几乎没有变过:正对大门的,是一座有着三个房间的瓦房,中间是堂屋,左右是两间卧室,左边住着小舅一家,右边是外婆的房间。
在院子两侧,盖着两排低矮的偏房,主要是用来停放电瓶车和各种杂物,充当粮仓、厨房、浴室用的,要是收拾收拾,勉强也能住人。
而在这些偏房外的角落里,则专门搭建了养鸡养鸭的棚子,堆放了不少的干草。
在庭院子中大声喊人的,自然是小舅家的大女儿:方巧。
由于小舅在上一段婚姻中耽误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他的两个孩子出生地较晚,算是洛轩的表弟表妹。
方巧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个子不高,骨架偏小,身形瘦削,像根芦柴棒。她留着男孩似的短,肤色蜡黄,不知是营养问题还是天生的,整个人看起来缺少了一股精气神。
洛轩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她从门口的一个小板凳上站起来,向厨房内跑去,只留下满地的豆荚和豆秸,看这样子,她刚才应该是在剥毛豆。
听到方巧的叫喊,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她梳着简单的马尾,头有些凌乱,略显疲惫的五官上依稀能看到年轻时的光彩。
在看到洛轩后,她先是一愣,随后细细打量了一番,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尴尬的笑容:“小洛轩来了啊……”
“舅妈好!”洛轩立刻招了招手,送上礼貌性的招呼。
两人相互点头示意后,便迅错开了目光,侧身而过,不再交谈。
说实话,洛轩和外婆家的亲戚其实都不怎么熟,平日里基本没机会碰面,好不容易上门一趟,给人的感觉和所谓的“熟悉的陌生人”其实没什么两样,彼此间也没什么话题,说不到一块儿去。
“妈,三哥——”
洛妈妈跟在洛轩身后,在白均的帮助下,将一些装着衣服的行李搬了下来,送到了大门口。欣彤则抱着洛小七,站在车门旁,怯生生地不敢乱动。
“她二姑回来了啊!”堂屋里走出了一个微微福的中年人,脸上带着终年不散的酒晕,酒糟鼻,剃着干净利索的平头,头稀疏得可以看到泛白的头皮。
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洛轩脑海中就莫名浮现出了“颓废”这两个字眼。
“小舅好!”洛轩再次露出礼貌性的微笑,在与中年人达成短暂的眼神交流后,终于抵挡不住这尴尬的压力,转身走向了门外,将和亲戚应酬寒暄这件艰难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亲妈。
“额,这里看起来……似乎还不错……”白均倚坐在汽车的引擎盖上,目光却瞥向了屋外那广阔的稻田。
在水泥路的另一侧,除了一小片自留地被用来充当菜地,大部分的田地都种上了青郁的稻苗,构成了农村最具代表性的风景。
淮宁毕竟是粮食主产区,也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土壤肥沃,粮食亩产量较高,适合机械化操作。
种粮食的收入虽说比不上外出打工,但勉强还能糊口,田地抛荒的程度也没有别的地方那么严重,在这里,许多老一辈人对土地终究还是有感情的。
“呵,等到傍晚的时候,蚊虫满天飞,你要是张着嘴在这路上走一遭,可能就说不出这句话了。不出十分钟,绝对能吃到饱,那可是满满的蛋白质……”洛轩没好气地说道。
前些年的经历似乎还历历在目,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平原地区嘛,田地多、沟渠多、树林多、空气湿度大,蚊虫多一点儿也正常……”白均这么多年闯南走北的经验毕竟在那儿摆着呢,对此也是毫不惊讶,
“哈哈,知道你怕尴尬,走亲戚的痛苦可不是一般人能免疫的,多适应就好了……哥就送到这里了,那个变态傀儡师的事情我来搞定,你就甭操心了,记得我们的约定,有时间了来江宁找我,哥带你吃香喝辣……走啦!”
白均拍了拍欣彤的小脑袋,尽量不去看她怀里的那只猫,然后和洛轩打了声招呼,拉开车门,动引擎,车子很快动,在低沉的嗡鸣声中缓慢离去——在这种不到两车宽的乡间小路,就算是秋名山车神来了也不敢开快车。
“谢谢啦,到时候见!”洛轩冲着汽车驶去的背影高声道别。
远处的车窗内伸出一只挥舞的手掌,似是回应。
“走吧……”洛轩伸手扶住了欣彤的肩膀,眼神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平静,“我带你去见见亲戚们,放心,别紧张,就像自己家一样。”
“我没紧张啊……”欣彤小声嗫嚅道。
“啊,是吗?”洛轩打了个哈哈,“那可能是我有点儿慌了吧,这么多年了,终究还是没习惯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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