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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思齐明白她在看什么,举起戴着钢丝手套的双掌,笑道:“无事,在平户多年,我已习惯了随身不离它。戴着这东西,不耽误操刀弄抢,还不怕活的死的锐物。没想到今日靠它能制住那畜生。”
说到此处,颜思齐起来,四下稍稍探看,便走到不远处有积水的石滩处,捡回一大捧牡蛎。
有钢手套保护,根本不怕贝壳扎手,颜思齐找准牡蛎上薄弱的洞孔,刺入刀尖,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撬开,递到郑海珠面前:“吃两个海蛎子压压惊,夏末秋初,海蛎最肥美。”
郑海珠吮吸一口蛎壳中带着清新海水味的乳白色汁液,又嗦出蛎肉咀嚼,但觉鲜甜柔嫩,当真是美味天物。
颜思齐见她吃相可爱,惊魂未定的狼狈相已淡去,心下松悦,便也给自己开了几个生蚝,
这一回离得近,郑海珠很快被那开蚝的匕吸引。
说是匕,其实接近一尺长,带有血槽,寒光凛冽,几乎刺得人不敢直视。
郑海珠来到大明,见过堪忧的社会治安后,出门闯荡时防身意识很强。在韩府,她撺掇着韩希孟和包括侄儿郑守宽在内的小厮,自制瓷雷大获成功,那日又用马祥麟给的精钢凿子杀了恶匪徐阿六,她对各种冷、热兵器的兴趣,远比上辈子跟着剧组看热闹时更浓。
“颜大哥,这个刀,可以给我看看吗?”
颜思齐点头,却没有直接递过去,而是满脸慎重,先警告她:“此刀名为村正,是倭国的名刀。村正家族做出的长刀,因为太过锋利,杀人无数,亦有不避锋芒而自伤者,故而德川武家禁止此刀在倭国流传。我在倭国偶尔见过一次武士们用村正刀拼命,便暗中寻访到村正刀的传人,先锻打了一柄短刃试试。你拿刀时,千万小心刀锋。”
郑海珠连连答应,迫不及待地接过这柄村正,倒是离自己的鼻尖远远的,但冲着石缝中钻出来的小草,毫不犹豫地一挥。
草叶本是轻若鸿毛之物,又被海风吹拂,摇曳不定,然而那村正刀影一闪,很难受力的叶子便被削去一截。
“真厉害。”郑海珠赞叹。
颜思齐看着短刀:“这刀,三十两银子小小一把,抵得我大明县官的半年俸禄,能不好么。回头,我还是得加紧贩几次大货,攒钱多打制些长刀给兄弟们,走船时能更安妥协。这茫茫大海上,如今其实到处都是人,人可比鲨鱼,残忍多了。”
郑海珠听到最后一句,陷入沉默时,内心颇有唏嘘。
明清的海上华人,被称为“没有祖国”的商人,出海贩货若不靠自己的力量打造武装护卫,远比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这些西欧海商危险,甚至就连倭国日本,海贸船队好歹也有幕府的支持。
少顷,郑海珠打破寂静,探问道:“颜大哥,一把村正长刀开价多少银子?”
“总须得六七两黄金吧,与一匹驮马的价差不多。”
郑海珠抿着嘴,沉吟片刻,盯住颜思齐,一字一顿道:“颜大哥,我今天,并不是失足落海的。我们的石崖下,或许埋着好东西,能买很多很多村正长刀”
颜思齐慢慢听完郑海珠的讲述,沉默须臾,忽地目光中掺入一丝愠意,口吻有些冷然。
“阿珠小姐,你避开我,先独自下海探洞,是怕我觊觎钱财?现在又告诉我,一则是因为我救了你,二则是因为凭你自己,也取不出那些东西?”
郑海珠笑了,坦然地摇头:“颜大哥现在到底是大海商,识人断事都按照做买卖的路数来。我的想法没有那么复杂。我此前在阿兄的遗物里看到祖辈留下的说法,也并未当回事,我连岱山在何处都不晓得,晓得了也去不了,多想无益。谁知天意弄人,拜那毛将军所赐,几日功夫,我竟从江南真的到了岱山岛,自然便心动想来探究一番。但那海寇,哦不,海商汪直,毕竟没了那么多年,岂知东西还在不在?我只是想先打个前哨,八字看着的确有一撇了,再请颜大哥来写那个捺字,否则白白响一通雷,却看不到半滴雨,空欢喜一场,我丢不起那个人。”
颜思齐闻言,眼中阴翳稍稍散去些。
但有一种心绪更浓重了阿珠小姐变得真多,她从前,哪会这么像个跑码头的老江湖似的侃侃而谈,就连接过做好的衣服时,都会微微脸红。
郑海珠吃完最后一只现开的牡蛎,抹抹嘴,神采奕奕地问颜思齐:“接下来,就靠大哥你了。”
“叮”地一声,刀片触到岩石,出清脆的响声。
颜思齐将匕扔在身旁,仰天躺下,粗喘阵阵。
与鲨鱼的恶战,几乎耗尽了他所有气力。
饶是如此,他仍在稍顷歇整后,就关切地对郑海珠道:“你的腿伤了。”
郑海珠闻言一愣,去看自己的脚踝,才现好大一条口子。
大约是探察石洞时,不知被水下哪一处暗礁的顶端划到,海水冰凉,令皮肤麻木,她当时又全神贯注,并无锐利的痛感,是以不知道脚已受伤。
估计正是伤口散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
郑海珠观察伤口,不深,新渗出的血也不算多,在慢慢凝结。
她遂轻轻活动脚腕,撑一撑地,向颜思齐道:“无事。”
颜思齐点点头,仍心有余悸地嗔责道:“你怎地就掉下去了?我方才练功跃上房顶,看到你从徐福亭往礁石上走,要不是我担忧而赶来,你就你看看那海里!”
郑海珠探身,从二人爬上来的地方望下去,登时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只见苍蓝的海水中,出现了五六条鲨鱼,虽不似后世电影里的大白鲨那样巨型,也起码过成年人的长度。它们聚游在一处,时而扭动着背鳍和尾部,掀起动静不小的浪花,仿佛在打群架似的。
很快,浪花从黄白色变成了猩红色,海水染血的面积更大了。
颜思齐道:“它们在争食那条被我重伤的鲨鱼。晨间风平浪静,正是这些鲨鱼近岛游弋的时候。”
郑海珠看得头皮麻,忙缩回来,挪到颜思齐身边,本想看他扎进鲨鱼粗粝鳃骨的手掌是否受伤,目光里却露出讶异之色。
颜思齐明白她在看什么,举起戴着钢丝手套的双掌,笑道:“无事,在平户多年,我已习惯了随身不离它。戴着这东西,不耽误操刀弄抢,还不怕活的死的锐物。没想到今日靠它能制住那畜生。”
说到此处,颜思齐起来,四下稍稍探看,便走到不远处有积水的石滩处,捡回一大捧牡蛎。
有钢手套保护,根本不怕贝壳扎手,颜思齐找准牡蛎上薄弱的洞孔,刺入刀尖,不费吹灰之力地就撬开,递到郑海珠面前:“吃两个海蛎子压压惊,夏末秋初,海蛎最肥美。”
郑海珠吮吸一口蛎壳中带着清新海水味的乳白色汁液,又嗦出蛎肉咀嚼,但觉鲜甜柔嫩,当真是美味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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