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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酒店房间,唐彩芸似乎有所察觉,便说道:“志哥,现在才下午2点,我们要不要去逛逛伦敦。”大风小说
开什么玩笑!
转机两次、花费三天多时间、冒生命危险,好不容易入住酒店,林志怎么可能去看一个‘破旧、雾霾’的伦敦。
恐怕,这差不多是世界最贵的酒店了。
只见林志认真的说道:“旅途劳累,我们需要放松一下!”
随后。
他找到唱片机,启动音乐。
随着轻缓的音乐响起,林志来到唐彩芸身边,伸出一只手,极具绅士风度。
两人在音乐中翩翩起舞,纾解旅途的心情,当然交谊舞更像是一种慢性春药,跳着跳着肾上腺就飙升。
看着近在咫尺的漂亮、典雅的脸蛋,欲拒还迎的羞态,林志慢慢的凑近。
良久。
“志哥,你是不是早有预谋?”唐彩芸娇嗲的说道。
林志笑着说道:“阳谋而已!”
自然是阳谋!
“讨厌!”唐彩芸撒娇道。随后又认真的说道:“临行前,妈妈多次叮嘱我,要注意女人的矜持。但我知道志哥的心意,也相信志哥不会辜负我,只望夫君怜惜我。”
说到最后,唐彩芸低着头,露出一抹羞涩。
爱情,往往就是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林志心中暗自得意,嘴上却说道:“傻丫头,一切都交给我,你的未来、一生也交给我。”
唐彩芸点点头,心中想到:“志哥似乎生性风流,以后会只爱自己一人嘛?”
她这样的想法突然出现,但很快被林志的行为冲刷掉。
只见林志将唐彩芸邀请到沙上,脱掉她的高跟鞋。
一双玻璃丝袜包裹的美腿,堪称人间极品。
当然,林志还是喜欢黑色丝袜,以后可以让唐彩芸在家里为自己穿。
见林志如同手捧珍宝一样,将自己的双腿捧着,眼神流露出欣赏的目光,唐彩芸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在心中涌向。
当然。
也夹杂着高兴,因为这个男人视自己为珍宝。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唐彩芸身高有163cm,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高挑的女子,而腿型不拐,不肥不腻,不干不瘪,皮肤吹可谈破、白皙细腻,可谓深得林志欢心。
当然,不是说林志只喜欢腿,而是他对腿比较要求高——腿关节不能拐,腿肚不能胖亦不能瘦,小腿大腿的长度比例要具有美感。
将唐彩芸的美腿放下,林志随后抬头,自己的老婆身材还是有料的,当然只是正常人的优秀水平;和后世那些动不动就塞东西的,无法相提并论,林志当然喜欢自然的美。
白皙细腻的肌肤、凹凸有致的身材,再加上漂亮典雅的脸蛋,以及一种上嗨滩美女的风情优雅,他觉得这个正室足够优秀!
可越是这样优秀的女人,他想纳妾恐怕就难度越高,好在林志也非常优秀。
该是检验的时候了!
.......
事后。
林志靠在床头柜上,唐彩芸犹如小猫咪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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