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捧着刚得到的五英镑,沈博轩来到一个十分破旧的小摊子前。
老板是一个中国人。名叫胡军,五十几岁,孑然一身,身处异国,守着一个小摊子过得勉勉强强。所以他对沈博轩这个同胞也十分的照顾,总是会多给他一些食物。
只不过,沈博轩记得他似乎在一年后突然就消失了,然后沈博轩便再也没有见过他。
或许是离开了,也或许是死了。
总之这都是胡军的事情。
“小沈,你来了。”
胡军抬起头对着沈博轩露出一个笑容,眼角的皱纹紧紧地挤在一起,眉目间都是为了生活留下的沧桑。
“胡叔。”
似乎是相同的语言给了沈博轩一些慰藉,从重生开始到现在一直飘忽的心才终于落了下来,踏实了不少。
“还是老样子吧?”
胡军笑了笑询问道,可是手下的动作却已经开始,利索地在面包里填充着生菜和火腿肉。
不一会儿,一个鼓鼓囊囊的三明治便做好了,相当于一般三明治的两倍。
“拿好,你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应该多吃点。”
胡军说着把手里的三明治递给沈博轩,还又给了他一小瓶清水。
沈博轩沉默地接过来,把五个英镑全部放在桌面上,却被胡军又塞回了三个。
“在异国能遇到老乡不容易,我虽然也不富裕可是比起你来说已经算不错了。谁也有难的时候,你就收回去吧。”
胡军摇摇头,正好摊子前面又来了一个人,胡军又开始忙了。
沈博轩捂着热腾腾的三明治离开,拐进了一个巷子里,回到他现在的家里。
说是家,其实只是用一个破旧的帐篷和瓦楞纸箱搭成的简易窝棚而已。
这里是贫民窟,所有的黑暗,贫穷聚集的地方。压的天空永远都是黑沉的,暗无天日。
这里的所有的人都在庸庸碌碌的生活着,埋怨着,咒骂着,却也不挣扎,把自己的贫穷都推托成是上帝的错误。
“该死的!是谁又把脏水倒在我家门口的!等下次被我抓住我一定会教训你的!”
一个肥胖的妇女插着腰站在肮脏的地面上怒骂着,口水横飞。她的腰间围着一连黑的发亮的围裙,满是横肉的脸涨得通红。
这已经是这个妇女不知道第几次这样骂了,从沈博轩半年前搬来这里时就开始了,隔几天就要上演一次。
脏水的是住在妇女对面的那个年轻男人倒的,那人是一个混混,很是嚣张跋扈,在这一片名声很差,而且那个妇女其实也是知道的。
等到妇女终于骂够了,她用那双特有的小眼睛狠狠地瞪了沈博轩一眼,趾高气昂地回了屋里。
沈博轩就当什么都没有看见,他现在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人会可怜他年少,也更不会有人因此而对他有所照顾。
这才是这个世界,更是贫民窟的本色,所有人都在战战兢兢的活着,却又始终坚持着自己那可笑的尊严,趾高气昂的做着上流世界的梦。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手里拿着把木剑挥舞突然天空低垂,无数剑仙御剑而来他们踏剑立于天上或怜悯或讥讽或悲戚或烦躁或愤怒,却都看着我天空中突然响起沧桑的声音汝习武可得长生否?我听完将木剑举起对着漫天剑仙说道!吾辈学武!只为路遇不平拔剑起!只为吐尽胸中不平气!ps笑傲世界已经结束,现在在天龙八部。从华山开始的武侠之旅...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6。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雷点1主线任务就是苟着苟着苟着苟着苟着,看不懂的转走,不要骂人2前面会提几嘴刘宇宁并不影响观看,完全是因为作者的自嗨,还有我是他的粉丝,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3作者三观没问题,不是为了虐而虐,如果你看不懂转走离开,不要骂人4专业打差评的,不要往我这里来了,我会一一举报5,我写的内容并不是按电视剧或者原着剧情写的,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6内容情感真实,可能会影响你对嫩牛五方的滤镜,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我穿越了,似乎…好像…吧?要不然得话我怎么会眼花看到了炸墓小分队?但我只是一个路人,纯路人…列车上…不幸的是我被主角包围了,不过还好他们根本不在意我(我自认为)...
简介关于求放过!重生后恶霸只想好好活着一朝奉旨,举家回京,却遭逢大难,挚友被分尸全家惨死,而他活在自我厌弃和愧疚之中,在帮助阮翎羽登基后,他选择了以死谢罪。不想竟重生在回京前一晚,决定活下去的他重回京都,他藏起了锋芒忍辱改变!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要远离阮翎羽!上辈子的他死缠烂打,不顾一切为阮翎羽上刀山下火海,却终还是被阮翎羽厌弃!所以重活一世,他痛定思痛,远离阮翎羽!然而,这一世阮翎羽却不打算放过他了!阮翎羽生性凉薄,感情淡漠。于他而言,顾可也对他的穷追猛打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所以,他讨厌顾可也!面对顾可也的步步逼近,他别无选择,只能步步退让然而,他的一切还是被自由张狂的顾可也打的稀啪烂,碎的满地。顾可也接近他,无条件对他好,融入他的生活,融入他的血肉。他对顾可也早已情根深种。如今让他放手,他做不到,他不能忍受失去顾可也抽筋扒皮之痛,他会疯的。...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诗画文笔姨母微笑治愈系爱情良药现实感轻奢高贵套路?还没学会他是江博士江医生棒球帽暗影里的小江总。她是心算大赛冠军神级学霸14岁上高二21岁经济学硕士毕业。那个昼长夜短的夏至,22岁的江景琛,遇见14岁的何静依,在知道她名字的3o秒以前,他对自己说我完了…于是,他决定把她带回纽我的世界圈你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