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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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第1页)

他是上一批被招募到工厂的工人,因为脑子灵活,勤劳肯干,而且还是劳工中比较少见的能写会算的——此时和礼兰王国的识字率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高的,劳工阶层能读消遣小说并不少见,不过能读和能写又不同了,更不要说会算术了。

奥斯汀先生很看好罗宾,观察了他一阵之后就不让他做搅拌工了,而是给自己做帮手。虽然以现在肥皂工厂的规模,他这个帮手还不能完全‘脱产’,但他的工作已经轻松了很多,收入也没有降低,还能跟着奥斯汀先生学东西。

他对现在的情况非常满意,只希望肥皂工厂做大做强,自己也能沾光升职加薪,一跃成为中产阶级——如果真的做到了,就等于是他这一代人就完成了从进城农家小子到城市中产阶级的上升,也算是一个‘小小奇迹’了。

至于大卫,那是个14岁的少年,不过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纪更小一些,像个11、2岁的孩子…没办法,他实在是太瘦弱了。

大卫很瘦小,脸色苍白,发色很浅,穿着一件棉麻粗布上衣和马裤,鞋子很旧,但还算完好和保暖。他不算是奥斯汀先生去市场上雇佣来的,而是奥斯汀先生救下的可怜孤儿。

奥斯汀先生在白帆街街尾的仓库开办肥皂工厂之前,有一对夫妇也租下了那旁边一座房子的底层。居住之外也在院子里养马,那家人的丈夫似乎是赶货车的。

他们还带了一个男孩儿,只要看一眼,奥斯汀先生就知道那男孩儿不是那家的亲生孩子。

穿着破破烂烂,十分瘦小肮脏,饿的半死的样子,怎么可能是亲生的孩子。

极有可能是个‘学徒’,这里所说的学徒并不是单纯的‘学徒工’之类的…嗯,这其实更像是一种身份‘划分’。因为就在几年前,《穷人法律》上还规定,教区内穷苦人家的孩子要成为教区学徒。

成为教区学徒,表面上看是解决了就业问题,至少有教区介绍工作了。

其实不是的,先不说教区安排的工作都是不怎么样的工作(说得清楚一些,就是干的多、拿的少、死得早的工作),毕竟他们出身穷苦,又没有知识和技能,在这个时代自己去找也找不到好工作。

就说成为‘教区学徒’之后安排的工作,往往要签订七年以上的学徒契约,而且还是强制性学徒契约,就非常要命了——一旦签订强制性学徒契约,学徒基本上就可以被看作是奴隶了,生命安全都很难得到保证。实在遇到非常糟糕的情况,连逃跑也是犯罪,会被通缉。

前几年,让穷苦人家的孩子成为教区学徒的法律已经修改了,强制性学徒契约也废除了。但问题是,这些都只是法律条文上的改变,过去根深蒂固那么多年的东西是说变就能变的吗?

奥斯汀先生在此时绝对算是个善良的人,但他也没有超出他所在的时代。他反感强制性学徒契约没错,可他也很清楚自己没能力改变什么,这个社会里差不多的事太多了,也因此他当时并没有把那对夫妇和男孩儿放在心上。

直到几次亲眼看到那个男孩儿遭受非人的虐待,实在不忍心了,才去报了案。

不管怎么说,和礼兰王国至少名义上是没有奴隶的,大家都是王国的公民。在王国之内,一个公民对另一个公民造成巨大伤害,肯定违法了——只不过很多时候这类事情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再或者加害者很有势力,报案也没用。

好在那对夫妇并不是豢养了一大群童工奴隶的工厂主,只是普普通通的车夫而已。由奥斯汀先生这样的教区内‘绅士’报案,又不难找到其他的证人,法院很快做了符合公义的判决,那男孩儿也自由了。

大卫就是那个男孩儿,奥斯汀先生好人做到底,雇他进了肥皂工厂做事。当然,搅拌工的活儿他可干不了,只能做一些杂活儿,再跑跑腿什么的。

大卫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对救了他的奥斯汀先生也极为感激,基本上就是奥斯汀先生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罗宾和大卫并肩走在街道上,忽然说:“大卫,你给我说说,布林克夫妇,我是说那对老猪狗,他们怎么你了呢?我听说他们被关进监狱了,被罚做两年苦工。”

两年看起来不多,然而此时的监狱可不是现代的监狱,虽说现代的监狱也不好呆,但比起此时的监狱,那又是天堂了。此时地监狱不只是吃的极差,还苦役非常重。三年苦役下来,死亡率是真的高!

罗宾似乎对大卫的过往经历非常好奇的样子,这不是他情商低,要知道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他可不是这种表现。

这有点儿看人下菜碟了,不过也不能说他有什么恶意。

大卫不太愿意回忆那些事,就躲开了罗宾好奇的目光,含糊不清地说:“他们是很坏的人,从一个小贩手里买下了我,拿我当他们的小奴隶…睡在马房里,和马拴在一起,食物给的很少,我总是很饥饿,饿得恨不得吃了自己……”

大卫那时经常被拴在马的后腿上,这是布林克夫妇为了防止马乱跑的手段,也是防范大卫逃跑。有一次奥斯汀先生就是看到了跑出来的马拖着他,他的脊背全是擦伤和撕裂伤,头被狠狠地撞了几下,额头也磕破了。

实在是太惨了!

这个天聊不下去了,罗宾露出了一个同情的表情,又看了看街道斜前方的一家商店。转移话题:“那是一家药房,或许会卖肥皂,我们去看看吧。”

这个时候百货公司还是时髦的新潮玩意儿,大多数的商店都只会专营几样或者一两类商品。所以他们出门推销商品,目标还是挺明确的。

走进药房,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右侧高高的柜台,柜台后是高大的架子,柜台本身也能容纳货品。各种大大小小的玻璃罐有序地摆放着,其中还有一些深棕色的,那是专门用来存放需要避光的药品的。

药房里药味儿很冲,罗宾和大卫适应了一会儿才觉得没那么奇怪了。

“请问,有什么能效劳的吗?”说话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士。

罗宾觉得她应该是药房店主的女儿或者亲戚,这不只是因为这姑娘的服装体面,戴的帽子更是时髦货,还因为药房很少有雇佣女店员的情况——此时的各种店员存在约定俗成的‘性别分工’。

帽子店、内衣店、面包店等喜欢用女店员,肉店、珠宝店、家具店、五金店等大多用男店员……

药房也属于是男店员为主的,因为药房的店员往往会懂一点儿医学、药剂学之类的,这在此时都不认为是女性该学的东西。就算女性自己学了,她们提出的‘专业建议’恐怕也很难得到别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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