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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曾纬也不推辞,接过尝了,抿嘴赞道:“在下从未想到,鸡脚竟能做出这般精彩风味来。“
不过,他虽面上布满夸许之色,胸中却蓦地涌上一阵混杂着怅然的怜惜,以及略带忿忿的讥诮。
姚家姑娘这般灵秀美妙的人儿,就如此陷入艰辛劳碌的命途了么?
天不亮就做炊事也就罢了,这三伏天里还要推着车叫卖,看样子也没什么食客光顾她的摊头
曾府收了她做义女,大哥大嫂果然就是为了怕给父亲惹下更多麻烦,而摆摆样子、走走场面罢了。哪里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日子给到人家?
曾纬将荷叶上的几块鸡爪吃完,从衣襟里掏出丝帕揩揩嘴唇,对姚欢柔声道:“四叔我还要去蹴鞠,刻下不能多吃。但你今日这车鸡脚,我都买了。劳烦你和这位养娘,将车子推去柳树那边,待踢完球,我请他们吃,你二人帮着张罗张罗。如何?“
姚欢闻言,喜不自禁。
哈哈哈谢谢老天爷,赏个霸道总裁给我拉拉业绩。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
第四十四章王驸马家的机灵鬼儿
姚欢扭头望去,但见一个与曾纬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子,抱着个藤球,走到跟前。
他细眼大嘴,颧骨如刀,远不算美男子,可咧嘴笑起来,眼神和和乐乐,连颧骨下的一圈横肉都往上弯翘似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
他的短打上装,也是湖青色,只是料子与曾纬的锦缎质地完全不能比,像是麻衫儿。
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棉花,虽然南北朝时就在中国北部边疆有所引种,但由于缺乏高效的脱籽和科学的纺织技术,人们多用来作填充物,塞在夹衣被褥中取暖,或者灌进枕垫里。真正可以用作衣料的棉布,直到南宋末年,才经西北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泉州的海上丝绸之路,运进中国,并经由智慧的农人和能工巧匠不断改进种植与纺织技术。
姚欢穿越来的是北宋中晚期,远未到棉布普及的时代,贵贱贫富的各色人等,身上穿的,主要原料无非就是三大类丝、麻、裘皮。
姚欢睃了几眼这小郎,麻质的衫子倒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腰封一侧,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打了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
手上抛玩着的藤球,也透着旧气。
姚欢暗忖,这大约不是官宦家的小子,为何与曾四郎之间,看起来熟稔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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