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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夫人喜笑颜开,嘴都合不上,一个劲儿的点头称好。
沈太爷要面子,就算心里想外孙想得不行,却还是要端着老太爷的架子。
木宛童只在荣文堂待了不久便离开了,因着沈老夫人年纪大了,又生病吃药,精神不济,说一会儿话便已经睡意沉沉。
江氏兴致勃勃的将她拉去给她准备的那个院子,院子选在府中东北角,通风阳光都极好,院子里种了一棵梨树,足有三人合抱,不久梨花就要开了,纷纷扬扬的白色,衬的如一片仙境。
房间摆设布局都是照着木宛童旧日的房间来布置的,闺房里的瑶琴,书房里的笔墨纸砚都一应俱全,就连卧房床上的被褥都是木宛童喜欢的素净颜色,今日早早拿出去晒了,现在还有太阳温暖的气息,还有沈晰酩特意添置的小摆件,给木宛童解闷用的九连环、鲁班锁。
江氏嘱咐她好生歇息,晚些将饭菜送来,放在小厨房温上,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用,今日就不用去前厅和众人一起用膳了,至于伺候的人也已经配齐了,明儿给她一一介绍。
又有丫鬟上前替她宽衣解带,洗漱散发,待头发被烘的全干了,才扶她去上床歇息,将藕荷色烟云纱的帐子压实了,点香后脚步轻盈的纷纷散去。
木宛童翻了个身,床帐中昏暗,却能看清床顶雕刻的合欢花花纹,精致大气,是沈家惯常的风格。她有些恍惚,自己真的回到了沈家,好像那些过往的前尘旧事都是假象,她一直是广平王府和沈府宠着的那个姑娘。
她抬手遮上自己的眼睛,却觉得腕子上沉甸甸的,是夏侯召亲自给她套上的镯子,一指粗细,萦绕着血一样温润的光。她摸了摸戴镯子的那只腕子,上面好像还残存着夏侯召手心滚烫的热意。
木宛童忽的轻笑出声,将那只镯子贴在心口处,她听得见心脏砰砰跳动。过往的那些都是真的,夏侯召也是真的。
夏侯召,他就是个大骗子,分明嘴上发狠的说,就算打断她的腿也要让两个人生死都在一起,转头却把她丢给了长兄,他就是个大骗子,木宛童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
人的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她和夏侯召相拥而眠几个月,早已习惯了他的体温,他的怀抱,他的气息,也习惯于清晨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然后道一声早安,现在床铺空旷,只有她一个人,就算放了汤婆子来暖床,也依旧冷飕飕的。
木宛童下意识弓起身子,将自己包在被子里,尽量缩在床边,她有一个多月没见过夏侯召了,她很想夏侯召,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自己。
夏侯召当然想她,想得心血和骨髓都是疼的,他的爱远远比木宛童来得更纯粹炽热。他掰着指头算日子,算到底还有多少天木宛童过生日,算还有多少天能见到她。
他想抱着木宛童,告诉她,自己真的很想她。也想真正写下婚书,让两个人永远都不分离。
夏侯召有听木宛童的话,勤奋练字,就算多忙也没有停歇过。他想看到再见面时,木宛童欢喜的表情,还有亮晶晶的眼睛,也想听到她的夸赞。
沈晰酩因为好奇,让人取了夏侯召那日送的东西来看,见到那一刻,眼睛都亮了,忙不迭的捧去给江氏看。
匣子里装的是紫金璎珞项圈,上头镶嵌着七宝琳琅,流光溢彩,却又不显得俗气,样式也精巧好看,紫金难得,这样大的一块紫金更是价值不菲,正巧木宛童的玉髓缺一件璎珞项圈用来镶嵌,可不就是瞌睡了送枕头?
江氏掂量了那项圈,是用紫金做成了空心的,就算镶嵌了不少珍宝,与一般的项圈比起来却格外轻便,省的挂在身上笨拙沉重,心里免不得对夏侯召多了几分好感。
他们哪里知道,这是夏侯召刻意送来给木宛童的,早前她就听说她脖子上挂着的那件玉髓难得,原是镶嵌在璎珞项圈上的,这才命人打了这一副,让夏泺送去沈家,他料定沈家会拿去给木宛童用。
木宛童原本因着这项圈过于金贵,不敢收下,还是沈晰酩嘟囔了一句“夏侯召送来的。”木宛童不知什么原因,也不再推辞了。
转眼到了四月二十三那天,正巧木宛童院子里的那株梨树开花了,满园清香四溢。
沈府异常忙碌,宴客厅坐满了人,可谓高朋满座。夫人姑娘们云鬓花颜,一个个娇媚异常,衬得这不算繁盛的春景都多了几分热闹和俏丽。
沈晰酩带着沈晰遥在门口迎客,却见一黑衣男子款款而来,容颜过于英俊,像是妖精一般,二人神色一滞。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最近太忙了,明天补上一千五!对不起QAQ
(我想打游戏,我想吃饭,我想睡觉,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第五十四章
早年沈晰酩和沈晰遥游学,路过樊门关时候,正巧遇见过夏侯召带人打猎,良驹风驰电掣,一队人马声势浩浩而过,溅起尘埃满空。
虽只是惊鸿一瞥,却给二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领头那人年纪虽不大,却初见绝世之姿,黑色劲装修身勾勒出身材精瘦颀长,灼灼如棠棣之华,又如沁血之剑锋芒出鞘。
便是沈氏多出美男子,也免不得惊诧,多年过后,二人一打眼就将人认出了。
不过这次阿宛及笄礼并未邀请过夏侯召,他怎么就不请自来了就算他是想要拉拢沈家,依照夏侯召现在的身份地位,便是只派个心腹前来都不算失礼。
沈晰酩与沈晰遥交换了一个眼神,却还是笑意盈盈的迎上前去“夏侯将军大驾光临,实在令寒舍蓬荜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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