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1章第541章专业
收拾好了我们原来就有的东西,我们又到外边去买了一些,好在这个北北西镇的城市化程度很高,现在还不是太晚,超市都没有关门,采购食物和水都不成问题。
我本来还想着去买把铲子的,但是超市里面不卖农具,而且我们要是半夜背着行李,还扛把铲子,有点太招摇了,所以就放弃了。
晴子问我:“咱们连最重要的工具都不带,到时候就算是找到了埋不死人的地方,也没有办法挖吧,那不是白跑一趟吗?”
我说:“虽然万鹏说,那个不死人是被埋在北北西了,但是具体是怎么个埋法,谁也不知道,现在的条件又和古代不一样,埋人不一定要用土,人家只要随便在埋人的地方上面盖层水泥,那铲子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到时候看了具体的情况,再临时想办法吧,就算真的是需要挖土的话,应该也能临时找到其他的工具,那里可是农田,不是深山老林,找点农具应该不难,锄头镐之类的,都可以用来挖土,不一定要用铲子。”
我的解释晴子基本还算满意,所以也就没有坚持要去找铲子。
其实我刚才跟晴子解释的时候,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主要原因还觉得背着大量的食物和水,然后再扛一把铲子,怎么都觉得自己像是盗墓小说里的盗墓贼,万一什么都没干,就先被人给抓了,那就不好玩了。
不过我在跟晴子说了这些后,再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儿,现在水泥的使用实在是太普遍了,农村里面埋人,只要稍微有点条件的,坟坑就是刷过水泥的,这不死人被埋在水泥下面的可能性还真的是挺大,这帮人连几十亩地都舍得承包,难道还舍不得几包水泥?
到时候,我们如果真的遇上水泥,那可就不好玩了,没有专业的工具,想要挖开水泥,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现琢磨这些也没什么用,还是先去玉米地,看看不死人的情况,就算不死人是埋在水泥下面的,那么出口应该也不是完全封死的,毕竟,他们把不死人放进去,并不是真的打算让不死人在那里安度晚年的,而是在吸收够了灵气后,还需要把不死人取出来的。
从超市出来,我们就打算直接去那片玉米地,本来按照我的意思,是直接徒步过去,免得引人注意,但是我和晴子经验都不怎么足,有点太高估了自己的负重能力,东西有点买的太多了,出了超市几十米,我们就感觉累了,这要是一路走到玉米地,我们估计连栏杆都翻不过了。
这还不是野外生存呢,就一个玉米地生存而已,而且还没有进场,在准备阶段就出现这种失误,我还真的是有点佩服我和晴子这对牛逼组合。
我是真有点不明白,万鹏是怎么想着,要把这个任务交给我们两个的?我们的战斗力,值得信任吗?估计他是实在找不到可以做这件事的人了吧,所以只能用我们俩凑合。
后来商量了一下,方案有两个:
第一个是:精简一下背包里的食物,尽量降低背包的重量,就算到时候食物不够了,我们也饿不死,现在快到玉米成熟的季节了,我们烤几个玉米棒子啃,也足够维持体力了。
但是我们蹲在马路边上,把包里的东西翻检一遍后,才发现,就算是我们把全部的食物都扔到垃圾桶,背包的分量也减轻不了太多,因为主要的重量来源于水,就算不带食物,只背水的话,我们也会很吃力。
另一个方案就是:我们不走路了,打车到目标地附近,翻进栏杆之后,找地方先把食物和水藏起来,当做自己临时的营区,然后每天搜索一定的区域,搜索完后,到我们的临时营地休息进餐。只要我们东西藏的足够好,而且在玉米地里不钻迷路了,应该没有问题。
经过慎重考虑,仔细商量,最后我们选择了第二个方案,打车去玉米地。
这次司机是个挺年轻的小伙子,听我们说要到玉米地边上,又看到我们背着大大的背包,一路都在偷着笑,还一直说:“你们城里人真会玩,会找刺激,不过你们可注意安全呀,别把自己玩出点什么事儿。还有,别糟蹋老乡的玉米,老乡种玉米不容易,要是嘴馋了,掰两个烤了吃,也不算啥,但是,千万别祸祸。”
我特娘的刺激啥呀,他居然以为我们是去玉米地里干那事儿,我的个上帝呀,我想解释,又不知道我还能有什么更正当的理由,要大老远的跑到这里,还黑天半夜的跟一个女孩子背着行李去玉米地,只能是越描越黑。
但是,我不解释的话,又等于是直接默认了这件事,哥是不在乎什么名节之类的事情,但是晴子可是个姑娘家,被人这么误会,还被人这么个眼神看,小心脏得承受多少伤害呀?
果然,我悄悄看了晴子一眼,发现她全程黑着脸,而且在车上坐着也是尽量的和我保持距离,能离我多远离我多远,我也只能把自己缩的小小的,尽量不招惹她。
好不容易坚持这一路,我们下车后,一直等到看不到出租车的尾灯了,才打开手电筒,背起背包,沿着玉米地旁边黑漆漆的小路朝前走,虽然不是深山老林里,但是大晚上的,黑漆漆的玉米地旁,感觉哪里都能藏着人一样,还是有点心里毛毛的。
我也不知道现在晴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举着手电筒,眼睛一直盯着前面的路,一句话都没有的往前走,不知道是不是对刚才司机的反应还耿耿于怀。
我也不敢招惹人家,只能在后边跟着,虽然剩下的这段路不算远,但是走到要去搜索的那片玉米地旁边的时候,我们还是累了个半死。
背着背包艰难的翻过栏杆后,又往前走了几步,我特娘的是真傻眼了,我还真的是不专业呀,我今天的经历如果说出去,估计能把人笑死。
第542章第542章见了
你当我翻进栏杆后遇到了什么?我翻进去后,才走了几步,就发现地上满是湿泥,踩在上面,直接陷下去半只脚,跟踩在吃人的沼泽地里一样。
而且还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声音不大,但是能听出来,那肯定是流水的声音。
我们蹑手蹑脚的慢慢朝着有水声的地方走去,然后用手电筒照了照,我差点把自己给气晕过去,人家居然在浇地,自动喷灌的那种,水哗哗的从下面的水管里流出来,然后流到玉米田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手里拿着把木剑挥舞突然天空低垂,无数剑仙御剑而来他们踏剑立于天上或怜悯或讥讽或悲戚或烦躁或愤怒,却都看着我天空中突然响起沧桑的声音汝习武可得长生否?我听完将木剑举起对着漫天剑仙说道!吾辈学武!只为路遇不平拔剑起!只为吐尽胸中不平气!ps笑傲世界已经结束,现在在天龙八部。从华山开始的武侠之旅...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6。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雷点1主线任务就是苟着苟着苟着苟着苟着,看不懂的转走,不要骂人2前面会提几嘴刘宇宁并不影响观看,完全是因为作者的自嗨,还有我是他的粉丝,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3作者三观没问题,不是为了虐而虐,如果你看不懂转走离开,不要骂人4专业打差评的,不要往我这里来了,我会一一举报5,我写的内容并不是按电视剧或者原着剧情写的,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6内容情感真实,可能会影响你对嫩牛五方的滤镜,不喜欢的转走,不要骂人。)我穿越了,似乎…好像…吧?要不然得话我怎么会眼花看到了炸墓小分队?但我只是一个路人,纯路人…列车上…不幸的是我被主角包围了,不过还好他们根本不在意我(我自认为)...
简介关于求放过!重生后恶霸只想好好活着一朝奉旨,举家回京,却遭逢大难,挚友被分尸全家惨死,而他活在自我厌弃和愧疚之中,在帮助阮翎羽登基后,他选择了以死谢罪。不想竟重生在回京前一晚,决定活下去的他重回京都,他藏起了锋芒忍辱改变!最最最重要的是,他要远离阮翎羽!上辈子的他死缠烂打,不顾一切为阮翎羽上刀山下火海,却终还是被阮翎羽厌弃!所以重活一世,他痛定思痛,远离阮翎羽!然而,这一世阮翎羽却不打算放过他了!阮翎羽生性凉薄,感情淡漠。于他而言,顾可也对他的穷追猛打太过沉重,他承受不起。所以,他讨厌顾可也!面对顾可也的步步逼近,他别无选择,只能步步退让然而,他的一切还是被自由张狂的顾可也打的稀啪烂,碎的满地。顾可也接近他,无条件对他好,融入他的生活,融入他的血肉。他对顾可也早已情根深种。如今让他放手,他做不到,他不能忍受失去顾可也抽筋扒皮之痛,他会疯的。...
简介关于穿成反派亲妈,我在娃综打酱油作为万年光棍的温瑾想要体验一次无痛当妈感觉,威逼利诱自己的作家闺蜜在她的新书加入自己的名字。谁料,在小说中,她是渣了病娇富的恶毒前妻,她忍了她是模儿子的炮灰亲妈,这可忍不了。正打算第二天拿着她三十米的长刀杀到闺蜜家,结果她穿书了!穿书了!!!开局便是社会死,上一秒在市中心富人区,下一秒在贫民窟两室一厅上有前期植物人后期黑化老公,下有纨绔败家大儿砸,而温瑾也是他们落难时的过渡标签。可怜的温瑾跟着他们过了一年贫苦日子,结果她一死,他们就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做富,一个做模,感情她是垫脚石!温瑾表示这样亏本的买卖她不干,于是唐子翊被迫担起养家的责任。唐子翊望着比他以前房间厕所还小的家犯愁道,妈妈,你是不是没钱了?温瑾云淡风轻地摇摇头。唐子翊暗自庆幸两秒钟,下一秒就被温瑾打回原形,错,是我们两个没钱正当母子两混的风声水起时,某位植物人开始疯狂刷存在感。温瑾让唐子翊和他老爸谈判。谁料,大儿砸语出惊人,爸爸,你这么穷,妈妈不会喜欢你的,还有,你那么穷,你和妈妈离婚后我是要跟妈妈的。某位富爸爸?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诗画文笔姨母微笑治愈系爱情良药现实感轻奢高贵套路?还没学会他是江博士江医生棒球帽暗影里的小江总。她是心算大赛冠军神级学霸14岁上高二21岁经济学硕士毕业。那个昼长夜短的夏至,22岁的江景琛,遇见14岁的何静依,在知道她名字的3o秒以前,他对自己说我完了…于是,他决定把她带回纽我的世界圈你入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