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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闲卧白云歌子芝。
妙妙表示,绒毛控一本满足。
那只小兽好歹也活了一万余年,趋利避害已经成为它的本能,知道讨好了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就是讨好了尊贵的白泽大人,所以它乖乖的站在妙妙的掌心,还不算娴熟的买了一个萌。
在看见小姑娘骤然惊喜的目光的时候,那只小兽知道自己猜对了,于是它小小的嗷呜了一声,然后用自己一身细软的皮毛蹭了蹭小姑娘的掌心。伸出粉粉嫩嫩的小肉垫,它讨好一样的按了按妙妙的手。
“小哥哥,这是给我的么?”妙妙瞪大了眼睛望向顾寻川,眉间的朱砂痣都仿佛随着她欢愉的心情而更加潋滟了几分。而那只小兽圆溜溜的眼睛和妙妙更有几分形似,还没有开始被妙妙养在身边,就已经有了几分物似主人形的意味。
顾寻川“嗯”了一声,便听见妙妙有些兴奋的问道:“这是喵喵么?好可爱啊。”
可爱的是喵喵没错,不过不是带毛的那只就是了。顾寻川没有特地和妙妙解释这只小兽的来历,既然妙妙说这是猫,那么某只偏心的国师就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肯定道:“嗯,是猫。妙妙给它取个名字吧。”
这只小兽不算是獙獙,因为它是獙獙与其他种族所生,身上只有一丝獙獙的血脉,所以顾寻川说它没有名字倒也是事实。
妙妙揉了揉掌心之中的小兽柔软的毛毛,开始细细思索了起来。
小姑娘认真的样子顾寻川原本是极为喜欢的,特别是那双黑到澄澈的眸子定定的看着自己的时候,顾寻川总是会觉得心头温暖。不过此刻她开始用这种目光看着其他的生物,顾寻川蹙了蹙眉,心中忽然涌起了淡淡的不悦。
只是顾寻川到底不会和妙妙发脾气,他揽住妙妙的肩膀往回走去,而后故作无意一般的道:“不过是个小玩意,随便取个名字称呼便是了。”
妙妙顺着顾寻川的力道走,旋即笑开,捧着手中的小兽对顾寻川问道:“那小哥哥,我们叫它球球好不好?”
这小兽虽然只有男子手掌大小,不过却很沉手。“胖得像个球”,说的便是它没有错了。
顾寻川看着那笑得一脸狡黠的小姑娘,自然顺着她道:“好。”
球球尚且不知道它的小主人的险恶用心,只觉得这个新名字还很顺口,于是它欢快的学了一声猫叫,表达自己对这个名字的认同。
作为“国师的徒弟”,顾寻川在围猎的时候只猎到了一只猫的消息很快就在勋贵圈子传播开了。这个消息还真不是洛千山传播的,毕竟两个人是以妙妙的好恶评定胜负的,虽然红烧兔肉和冷吃兔之类的玩意很让妙妙喜欢,但是明显作为一只绒毛爱好者,而且还是一个对皮毛过敏的绒毛爱好者来说,一只可以让她亲近的毛毛,的确是最能讨得小姑娘的欢心的东西了。
洛千山承认了自己输了,顾寻川对于她的认输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不过其余的勋贵子弟不知道个中原因,于是他们在私底下便开始猜测,恐怕这位顾家小公子之所以之前从不参加围猎,恐怕是不善骑射的。
只有张十六愤愤不平,数次对人辩解说顾二哥在他们一道练习骑射的时候都是百步穿杨的,不过可惜却没有人相信他。
顾寻川没有必要对不相干的人解释什么,他送妙妙回到大帐休息,洛千山也兑现了自己承诺,将猎来的那些兔子和野味都让随行的厨子做成了美味佳肴,送予妙妙和锦瑜一道品尝。
两个小姑娘其实都不是特别能吃肉的,妙妙还好一些,她虽然生得比寻常的姑娘仿若更娇小了一点,可是却是从小和自家五叔学习强身健体的功夫和骑射的,虽然这姑娘都未必能撂倒她今年八岁的侄子,不过强身健体的功效还是很明显的,妙妙长到一十三岁,迄今为止都很少生病。
而李锦瑜的母亲惯会养生,主张多食蔬菜粗粮,饮食清淡,少食肉类,因此李锦瑜从小便养成了那般的口味。不过这次的蜜汁兔肉实在是合她的口味,李锦瑜平素看起来最是端庄得体,可事实上却更像是个嗜甜的孩子。
洛千山的父亲从边疆归来,此次是要常住京城的。成帝为了表彰他们一家在边疆数十年的功勋,也在私心里为了自家儿子,所以将洛千山的父亲封为荣侯,而洛万水作为洛将军唯一的独子,也被封为了靖远侯。
洛家一门双侯,不过他们父子的战功摆在那里,甚至洛千山作为洛家的小姐,却也是身负战功的,更何况若是更往上追溯,洛千山和洛万水的祖母本就是皇家郡主,和大安皇族沾亲带故,成帝这样的抬举洛家,更重要的抬举洛万水,其背后的含义并不仅仅是为了太子娶妻做铺垫而已
靖,安定也。靖远侯这个封号本身,就已经透露出了成帝的打算。戎族和大安接壤之处的边境本就情况复杂,各个势力各怀鬼胎,洛将军能够在那里镇守数十年,保证戎族再不入大安境内,足以见其军事能力。
而洛万水更胜其父,年纪轻轻便已经独立主导数场战役,洛千山仅仅跟在她家兄长身边学了一些皮毛就已然胜过许多男儿,那洛万水本人到底能够抵达什么让人惊叹的程度?
张七算是锦城之中年轻的将军们之中的领袖人物了,他在边境只呆了半年的时间,刚一到边境便和洛万水一见如故,回来更是对洛万水赞不绝口。
锦城少年一代又一代,作为正在郁郁葱葱的成长的一代,张七的话在锦城还是很有分量的。锦城无论是跑马的纨绔还是青年才俊都因为张七而第一次知道了洛万水这号人物,也都期盼着与之一见。
洛万水也参加了这次围猎,不过三天的围猎,他是在第一日的下午才抵达西山围猎场的。在此之前,洛万水正在清点自己带回盛京的旧部,所以这才来晚了。
洛万水打马进来的时候最先看见的便是张家的几个公子,他们一行人的面色都有些不好看,就连那几位看起来就书卷气十足的也有几分想要撸胳膊挽袖子气势汹汹的意味。洛万水眼尖的从一众虽然气质各不相同,但是眉宇之间都有几分相似的脸中寻找到了自家的小伙伴。
冲着张七挥了挥手,洛万水好奇道:“这是怎么了,哥哥们这是要做什么去?”
说来你可能不信,这位如今锦城之中赤手可热的靖远侯,其实平日里嘴甜得很,因此无论男女老幼,其实他都是很吃得开的。张七比他年长几岁,那那几位站在一起的张家公子和张七年龄相若,洛万水也是个不怕被别人占便宜的,装嫩卖萌的一口一个“哥哥”,说得自然而没有半点扭捏。
这样一个性格爽朗大方,看起来又有些二皮脸的青年,到底是怎么成为锦瑜小姐姐的童年阴影的呢?或许究其根本原因,大概是缘于他的不够成熟——在年轻的时候,少年是很难用不会刺痛对方的方式,妥帖的表达自己的喜欢的。他们总是笨拙,哪怕是天生的情圣,在遇见喜欢的人的时候,也还是会有些茫然和无措。
而洛万水不是情圣,又比正常人的心思要更加粗狂一些。若非某夜悍然的骤然成长,以至于那个旖旎的梦境让他第二天早上直接烧了床单和亵裤,洛万水可能还意识不到,他不是喜欢欺负李家的那个姑娘,而是……喜欢上她罢了。
张七看见洛万水,直接一拳砸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脸上的怒意稍微褪去了一切,张七对自家几位兄弟介绍了洛万水,而后随口道:“不是啥大事儿,只不过是顾家的那小子皮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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