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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能防身的,”迟扬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立刻明白了他在想什么,连忙打断他,“带狼牙的,最好一按下去还能变身召唤汽车人的……行了,看什么呢,我就喜欢十块钱一对的,挑了五分钟呢,你就说给不给我戴吧,嗯?”
他的手就伸在那里,也不嫌尴尬——树灯明亮,能清晰地照出少年人骨骼分明的轮廓,还有他手背一路延伸到腕骨小臂的陈年旧疤。何弈定定地看了片刻,没有说话。
迟扬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在看什么,若无其事地翻过来,冲他摊开手心,催道:“快点儿,戴不戴,不戴给我,我自己来。”
“怎么跟逼婚似的……”何弈似乎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那枚塑料戒指,去拉他的手,“你先起来,哪有被戴戒指的人还跪着的……”
迟扬当然舍不得让他跪,也不太看重这些莫名其妙的仪式,纯属跟他逗着玩——和拖延时间:“不行,我就喜欢跪着,你不给戒指我今天就不起来了,赶紧的。”
杂货摊的老板娘大概都觉得他们奇怪了,两个年轻人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商场路上玩这种情景喜剧——当事人本人还并不介意围观,眼里只有对方似的。
他都这么说了,也没有不戴的道理。于是何弈顺势拉过他的手,如他所愿套上了那枚塑料戒圈,左手无名指,最原始的全无弯绕的方式——和最直白坦荡的爱意。
行人寥寥,灯树喧闹,身后就是临近打烊的一整条商业街,也许夜色宁静长远,神明垂眸,有千万目光注视着他们,看向这一幕浪漫而近于荒唐的情景。两个人一站一跪,站着的少年给单膝下跪的弯腰戴上戒指,也没有什么一诺千金的情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任凭他保持着牵手的姿势站起来,将自己搂进怀里。
他听见迟扬埋在他肩窝衣料里的,闷闷的声音:“喜欢我吗。”
答案不言自明。
何弈抬起空闲的左手,摸了摸男朋友的头发,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很像他小时候去亲戚家里玩,有一只家养的金毛犬很喜欢他,执意要扑到他怀里来——不过迟扬大概是狼犬,只有在他面前才收起尖牙利爪,浑然无害地撒撒娇。
他喜欢大型犬让人安心的体温,喜欢被特别温柔对待的感觉,也一如既往地贪恋着对方。
“喜欢,”他看着自己手上那枚做工粗劣、装饰浮夸的戒圈,轻声说,“想给你戴戒指的那种喜欢。”
男朋友太会了怎么办,在线等,也不是很急。
尽管迟扬的本意只是想拖延时间,拖到十二点干些别的事情,但现在看来,似乎还有了出乎意料的收获。
——何弈似乎已经能准确地、具体地感知到“喜欢”这种情绪了。
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也许不会有换到戒指的那一天,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但是……
“哥哥,戴了我的戒指,”迟扬贴在他耳边,学着网上流传的俗套情话黏黏糊糊地说,“就是我的人了。”
他似乎听到了何弈克制的轻笑——对方说,好。
五,四,三,二,一。
商业街零点整熄灯,灯光从遥远的尽头次第暗下,灯树也准时熄灭,行人散去,只留下远处居民楼留下的零星灯火,还有并称不上明亮的、昏黄的路灯。
“哥哥……”
何弈一僵。
迟扬牵着他的手松开了一下,很快又摸索回来——下一秒他的手里多了什么。
那似乎是一张被人展开又折起无数次、已经不再脆而硬挺的,玻璃糖纸。
“生日快乐,”迟扬说,“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给我的……嗯,不是礼物,我就是想告诉你,这玩意儿我留到现在,随身带了十几年。”
对你的钦慕也是。
十几年如一日,念念不忘,不求回响。
他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略微颤抖的呼吸,抬手摸了一下何弈的后颈,没有再继续说下去,语气轻松地转移话题:“走了,大晚上的冻半天了,赶紧回家吧……吃蛋糕吗,现在买也来得及……”
何弈肯定不会吃,大概也不会收什么别的礼物——他的距离意识其实很强,看起来对谁都好,真正了解了就会发现,他也只是对别人好一点而已,并不能自然地接受他人的好意,哪怕这个“他人”是迟扬,除非拿“不收我礼物就是不喜欢我了”那一套说辞去哄,否则就算是吃一顿饭这样的小事,他也会找机会不露声色地报偿回来。
这是成长环境带来的自保意识,劝是劝不来的,强行让他接受也不是什么好办法。
果不其然,何弈闻言摇了摇头,顺从地松开手,似乎已经收拾好了情绪,语气也没有什么异样:“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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