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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凌搁下手里的报纸,抬头看我了我一眼,目光很淡,面无表情,也看不出喜怒,只是微微勾了勾唇,说“大众反应很好,知名度提高不少,等这部剧后期时,我会让人给你多接几个广告,然后再参加米兰时装周,我想,让你一夜成名,不成问题,先吃饭,待会我送你去剧组。”
自从差点被他掐死之后,萧凌的脸依然是那么冷,连声音也是冰冷,但从行动上又可以感觉得到他对我的改变,感觉到温暖。
萧凌没有追究,我没感觉到放松,反而心都提到嗓子眼了,我咽了咽口水,讷讷地点了头,我想,这辈子我都没有像今天这么怂过。
萧凌拿了一块面包涂上酱汁,然后放在我的碗里,无论是神情还是动作都很自然,仿佛做过很多次似的,允儿见萧凌给我没给他。也囔着要,萧凌揉了揉允儿的头,又为允儿涂了一块面包。
萧凌虽然没有追究,可这早饭吃的我味同嚼蜡。
我自认为在国色天香看过那么多男人,也能摸透男人的一些禀性,然而萧凌,我一直看不透,摸不透。
上了头条,或许也有莫城的原因,如萧凌所说,我的名气一下子就上涨了不少,我这个新人,在演艺圈正式打开了一条路,有了知名度。
不过令我不爽的事,我是以疑是莫城新女友的身份上了头条。
虽然明星大部分都是靠炒作,而我与莫城是这部新剧的男女主角,用来炒作再合适不过,可我宁愿是别的,也不喜欢这个身份。
原先我以为是张导为了新剧宣传才有的头条的事,不过这个猜测只在脑中闪过就否掉了,因为没有萧凌的允许,张导不可能让我露面,而且是以这样的方式。
因为头条的事,北影门口围了不少记者,萧凌直接将车开进学校。
现在我也算名人了,剧组里的人看我的眼光完全不一样了,之前还只是看着萧凌的面上对我恭敬讨好,现在已经不那么刻意了,仿佛我已经融入了她们的圈子。
头条的事我不知道是谁在捣鬼,我也怀疑过蔡晴晴,可是那时她明明已经走了,而且知道头条的事,蔡晴晴气疯了,在剧组遇见,恨不得杀了我似的,杨子涵见蔡晴晴的模样,倒是高兴的紧。
而莫城,之前我们除了拍戏时会接触,平常都是不会接触的,可这早上,莫城对我态度很好,不仅指导我拍戏的要领,还为我端茶递水,举止之间很照顾我,好像在印证着头条上我是他新女友的事,如一枚暖男,护花使者。
在明知我是萧凌的女人的情况下还敢如此的,也就莫城了,我很好奇,莫城只不过是给萧凌打工的,为什么敢这样?
我疑惑,却也没问,只当莫城没吃药,脑抽,不过在不久之后,我现认识多年的莫城,我竟从来都不了解他,甚至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一个人的城府深的如此可怕,真是让我叹为观止。
莫城为我做的事剧组的人看在眼里,纷纷议论,萧哲为我做造型时还有意无意的警告我注意身份,提醒我是萧凌的女人这一事实,到底是一家人,萧哲也怕我给萧凌戴绿帽子吧。
对于莫城的照顾,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也不好撕破脸皮,就像喉咙里有只苍蝇,咽下不是,又不能吐出来一样难受。
我内心极度抓狂,可莫城只是云淡风轻,他本来就是暖男形象,对我照顾反而提升了他的名气,如果昨天不是偶遇莫城与蔡晴晴,我都觉得这是不是莫城精心安排的。
黎若知道头条的事,打来电话,先是问了我萧凌有没有为难我,我说没有,她就接着酸了我几句,最后我说,一个小时后出去坐坐,老地方,叫上小薇。
在我生病的那两天,小薇已经从老家回来了,这次回来的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她的弟弟,小武,刚成年的小伙子,身高一米八,山里经常干农活,皮肤晒的有点黑。身体却很壮实。
小薇说她不想让小武跟着来,小武却死活也要来,他想来城里打工,不想读书了,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小武身上,最后他却说不读书,想出来打工,家里人自然是不同意,可是拗不过,也只得同意。
山里的老人总是说着一句话。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只有读书,上了大学,才能出人头地。
可现实,大学生并没有什么卵用,现在满大街的都是大学生,寒窗苦读十几载,最后都去扫厕所,做保安了。
没有身份背景,就算读了研究生,也没卵用,还不如出来打工,早点赚钱,读书现在都是浪费生命。
我拍了最后一场戏就走了,给方力打了个电话,让他不用过来接我,然后也给萧凌打电话报备了一下。
我打车到的时候小薇已经到了,黎若还没来,小薇给我点了一杯咖啡,今日小薇的气色不错,我问她回老家感觉怎么样,家里人怎么样,还有她弟弟小武怎么样。
小薇沉默了一会,微笑道“几年没回去了,也就那样了,穷的让人待不住,阿爸还是在石场工作,阿妈在家务农,那些姐姐们一走就是十几年,也不知是死是活了,唯一的妹妹嫁人了,嫁给隔壁村一个死了老婆的男人,之前家境还好,可那男人不务正业,都输光了,脾气也不好,经常对她拳打脚踢的,我去看过她一次,明明比我还小。看起来比我苍老十岁,背上背着一个孩子,还要在地里干活,她见到我一直哭一直哭,想让我带她走,可我怎么带她走?她还有孩子,而且那男人看得紧,阿爸阿妈知道,却也不敢插手,最后我只得悄悄塞给她一些钱。小武找了一份工作,他除了一身力气,也没什么长处,做了一名快递员,给人送货去了。”
山里的日子不仅是贫瘠,还有很多人想不到的无奈。
瞥见小薇眼里的苍凉,我知道,让小薇待不住的不仅仅是因为穷,还有世俗的眼光,村里人的唾弃。
那种走在路上被人戳脊梁骨的感觉,真的不好受,更何况还都是熟悉的亲人。
小薇十五岁就出来,最近两年往家里寄了不少钱,一个女孩子,一没文凭,又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能赚那么多钱,谁都知道这钱怎么来的。
我拉着小薇的手,安慰道“别想那些了,既然小武找到了工作,你也少操点心了,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小薇这些年是攒了不少钱,可是却不能坐吃山空,而且人不做事,就会废。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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