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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重在参与嘛。&rdo;&ldo;喂,作者本人恭喜我们两个。&rdo;执行任务错过了姜昊的陆小凤和洪荒,之后又被楚轩压榨得没功夫看文。所以等到楚轩把实体书拿到他面前后,他才知道知道浴水涅磐这个当红的作家。他和楚轩的番外之成长日记…你们好,我叫邹祝,今年六岁,小名邹邹,小猪,宝贝,宝宝,贝贝,小宝儿,心肝宝贝儿等等……绰号,小天王,第二代天王,下一任天王等等。(自封)别看我的名字很普通,我的两个父亲可不简单,我爹地邹辰是当红的大明星,基本上一打开电视就是他那张臭脸。据说爹地已经红了至少十六年了,做为他儿子的我表示愤慨,他有什么好的,怎么这么多人看了就不腻呢。而我的爸爸,姜昊,我最喜欢他了。虽然他有时候有点笨……不过他会陪我玩,会做菜,还会写东西。闵叔叔说,爹地演得都是爸爸写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没有爸爸就没有爹地。握拳,果然啊~爸爸比爹地厉害。他决心最喜欢爸爸。除去爸爸和爹地的那些朋友叔叔们,家里的长辈还有很多爷爷奶奶,曾爷爷,曾奶奶们。偷偷告诉你哦,他们都是……警察!!!我曾经问过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说物以类聚。我也问过爹地,为什么他不是警察,爹地脸臭了,然后爸爸在旁边狂笑。了解了,爹地肯定是读书太差,没考上。这是老师说的,如果读书不好,将来就不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情。至于我……我想我将来很可能是歌星或者主持。因为我周岁抓阄的时候抓住的是话筒(抓阄专用迷你古董版,求个象征意义)不过根据我对我本人的了解。我觉得我一岁的时候,肯定是他们围着我唠叨太烦了,于是拿着那个长长的话筒想砸人。虽然抓阄不是很准,但是至少是一个方向,爷爷奶奶他们都很高兴我没有去抓那个警徽(经过特殊处理,特别暗沉,特别不显眼的警徽),爸爸也很高兴。就是爹地脸比较臭。我问过爸爸,才知道,爹地最喜欢当的是警察而不是演员。那时候我曾经一本正经的考虑过要不要当一个警察,然后我看了爸爸的剧本爹地演的那些警察……顿时觉得混演艺圈有趣多了,至少如果我当一个警察,绝对不会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恩恩,到时候等我张大了。我也让爸爸给我写剧本。或者找个和爸爸一样,会写很多剧本的老婆。至于歌星……(挺起胸膛),大家都说我的嗓音很好听当歌星肯定很红很红。哦呵呵~那就就顺便也当个歌星吧。我要比爹地厉害!谁都知道爹地是破嗓子。(邹辰:我要杀了这个小鬼!姜昊:冷静,冷静,孩子还小呢。)我的名字别看就两个字,这可是我爸爸起的,爷爷奶奶说,虽然爹地是高材生,但是爸爸好歹是动笔头的(骗人,爸爸写剧本是用电脑的,我看见过。)于是就让爸爸起名字。爸爸很快就定下了邹祝。他说这个名字看着吉利,读起来还有天才的意思。虽然大家都不明白爸爸为什么这么说,但是爷爷奶奶他们似乎对爸爸说的话很信服。于是我就叫邹祝了。我也很喜欢我的名字。我今年六岁我是4022年7月31日生的,但是我的两个父亲的婚礼是在4022年9月10日。在我学会算数后,我曾经问过爸爸,为什么我的生日比你们的结婚纪念日还晚了40天。对于这个问题,爸爸和爹地在全体叔叔伯伯的嘲笑下,给了我一个脑崩,答案是等我长大了就知道了。可恶,又是这个万能的答案,我会把他写在日记里,别以为我小我就会忘记!!%%%%%%%%%%%%%%%%%时光那个飞逝%%%%%%%%%%%%%大家好,我又回来了。顺便说一句,本人,邹祝,我十六了。(作者特别喜欢十年十年的跳。)十年了,这悲摧的十年足以让我搞清楚很多事情。
小说主母日常讲述了6令筠与嫡妹6含宜共同经历重生。前世,6令筠下嫁文官之子,而6含宜则成为侯府世子夫人,风光一时。然而,命运弄人,6令筠的丈夫最终成为丞相,她也因此荣获一品诰命。相反,6含宜在侯府中争斗失败,孤独终老。重生归来,6令筠现自己回到了十六岁的议亲之时。这一次,6含宜抢先选择了她的前世夫婿,而将侯府世子留给了6令筠。面对这一切,6令筠只是淡然一笑,因为她知道,没有她的谋划,李闻洵根本无法登上丞相之位。既然嫡妹执意如此,那她这一世便做侯府主母,展现出更加耀眼的风采。...
死城写实末日求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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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北城的名媛闺秀都在传,廖家那位小廖总冷淡骄矜,是朵没人能摘下的高岭之花。但无人知晓,这朵高岭之花,夜夜春梦,对象只那一人。春欲...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为长生仙为什么不写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苏锦时无意中玩了一个恋爱养成游戏,男主逼真又帅气,喘的还好听。苏锦时戳戳沈拾琅的脸这就是养帅哥的快乐吗?沈拾琅什么人装神弄鬼!苏锦时不礼貌,叫我主人。沈拾琅呵。沈拾琅受伤要买药。苏锦时买!给他擦药顺便摸一把胸肌。沈拾琅饭食没营养。苏锦时买!顺便摸一下他的嘴角。沈拾琅没有新衣。苏锦时买!顺便看他更衣,摸一下腹肌。直到她在商城花重金买了一扇传送门,直接传送到了沈拾琅怀里。沈拾琅解开衣襟摸啊,你怎么不摸了?沈拾琅生平最恨鬼神之说,偏身负灭族之仇,寄人篱下,只有一女鬼陪伴左右。被人污蔑时信他,被人围攻时护他,被人下毒时救他。他自己都不相信有一天他会跪遍大熙寺庙,不惜以己身血祭只为见她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