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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棠捕猎的技巧仍在,可惜体力不足。
为了锻炼臂力,她顽强地连拖带拽,在爹娘哥哥们的护送下,独立将肥兔带回自家地盘。
“这是棠宝抓的吗?”二房的程二蓉没跟上捕兔大部队,欢喜地跑来摸兔子。
“娘,咱们可以吃烤兔了!”
李氏连忙喝止:“二蓉,别乱说话!”
“娘,大嫂,这兔子是大哥和棠宝抓住的,我们就不吃了。”
李氏进门十几年,只生了两个女儿,总觉得抬不起头。现在荒年不太平,更是处处小心,生怕遭了嫌弃。
连着两天都沾大房的光吃上肉,她已经很知足了。
“二姐也吃,一起吃烤兔。”程小棠费尽心力,就是想给全家增强体能。
逃荒太苦了,无论是正当壮年的大人们,还是在长身体的小孩,都瘦得脱了相,勉强能赶路。
现在多补补,多少恢复些元气。
等走到山林里,再放傻狍子和野猪时,就不用担心猎物逃脱了。
从而达成良性循环,顿顿吃肉指日可待。
程小棠畅想美好的未来,黑葡萄般的眼睛都亮了,程天寿的口水也蓄势待。
可惜家里是程老太说了算。
昨天刚喝了肉粥,程老太还心疼着呢。
“烤什么烤,哪有人家天天吃肉的?”
程老太看到村长忧心忡忡地带人去调和,板起脸道:“老大,把皮剥仔细些,回头换点铜板。”
“老二媳妇,去处理兔肉,用盐抹一遍。”
“老三,检查下板车。”
“老二和老四,带天福去村长那边,别靠太近,看看什么情况。”
程老太几句话分配完任务,瞅见孙女可怜巴巴的小脸,难得柔声哄着:“现在不方便,等找到水,再烤兔肉。”
“给棠宝吃大兔腿,好不好?”
程小棠只得点头:“好。”
看来还得再琢磨别的法子,更低调地给家人补充营养。
“奶奶说的肯定没错。”
“你们要懂事,替大人分忧,不能总想着吃。”程文韬也馋,却马后炮地表一番孝顺言论。
杨氏一脸欣慰:“阿韬书读得多,就是明事理。”
这几天大房出尽风头,搞得他们三房像是吃白饭一样。
她可是秀才的女儿,生出的儿子,肯定比从村妇肚子里爬出来的强!
泥腿子会抓鸡抓兔子有什么了不起的,等她儿子考取功名,才是真的光宗耀祖。
“正是如此,我这几日都让阿韬睡前背《孝经》。”杨氏的弟弟杨智明见缝插针地邀功,“路上再累,课业不能落下。”
程文韬握拳表决心:“我一定会勤学苦读,早日金榜题名!”
上次奶奶居然把鸡腿给了傻妞,那原本是他的专属!
以前在村里,奶奶心疼他读书辛苦,什么好吃的都会先紧着他。
“《孝经》才两千余字,三弟还没背会,什么时候才能读《周易》?”程天禄冷着脸开口。
因为年龄相仿,又同在学堂读书,二婶一家总要在装乖卖巧之余,内涵一下他。
程天禄平时懒得搭理,但他们不该说棠宝。
“读书不只是背诵,还要释义。”程文韬涨红了脸。
程天禄一派兄长姿态:“就是不通其义,才背不下来。”
“孝悌为先,怎么还跟为兄狡辩?”
“三弟,你该懂事些才是。”
“我……”程文韬被怼得哑口无言,求助地看向最崇拜的舅舅。
程文韬就比他大三个月,小时候他仗着这一点撒娇偷懒,没想到一开始读书,就全还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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