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这就是正版与盗版的差距!【五千均订加更一!】
萧然心中的师尊,本是英姿飒爽、气派十足的女汉子形象。
哪怕经历过几次未曾设想、激情澎湃的温泉共浴,也依然是这种感觉。
如今背着师尊,仿佛是躺着皮垫船漂浮在大海中央,蓝天白云,很软。
他了好长时间,才把注意力集中到面前的碑石上。
下意识看了眼四周,很空旷,暂时还没有人跟踪来。
面前有一块小石台,石台上嵌立着一块高大的残碑。
碑石呈不规则的菱形,一丈多高,边缘的裂痕很规整,没有丝毫碎渣,可见材质的韧性。
其表面漆黑如镜,刻印着一行行厚重古朴、却又无比清晰的白字。
白字一寸高宽,刻满了整块残碑,边缘还有割裂的字。
萧然走近残碑,摸了摸。
通体冰凉,看不出材质。
抬头看白字。
在目光与碑文相接的一瞬间——
脑子一嗡,忽然有种购买系统技能后的醍醐灌顶感。
只一刹那间,身心瞬间升华,识海如星空一般澄澈。
仔细看,那看似复杂如代码、华丽如星辰的碑文中,似透露着一种简单到童稚都能理解的大道至理,诉说着一种关乎万物的底层逻辑。
与之相比,刘明炀给他看的玉简石碑影像,连此碑文一成的冲击力都没有。
这,就是正版与盗版的差距!
萧然手扶残碑,尝试将碑石置入系统空间,结果……
居然失败了!
他以为石碑上有什么特殊禁制,仔细一看才现——
这是完全不带灵力的无灵物!
绝对无灵力的纯无机物,是无法放进空间戒或系统空间里的。
当然,可以给无灵物刻印灵纹,这样就能将其转化为有灵物,从而轻松置入系统空间。
萧然没学过灵纹刻印,想写禁制或结印很难,但刻纹附个灵还是轻轻。
萧然取了个凿木的刻刀,试着在碑石无字区刻一道最简单的线段灵纹。
结果……居然刻不动!
萧然本能的警惕起来。
以防万一,他取出一张张竹膜拼接在一起,将石碑上的碑文复刻一份。
这才现,复刻后明明是一模一样的东西,信息量却不足一成!
不是道盟的复刻技艺不精湛,而是这碑文是可以自我防盗的类型。
材质未知,没有灵力,也不能附加灵力,信息无法百分百复刻……
除了神仙遗物,萧然暂时也没别的解释了。
这么重的石碑,强行扛走,灵力恐怕撑不到走出迷宫的那一刻。
何况迷宫里还有其他人,扛着走容易被人半路截胡。
必须置入系统空间!
他试试与碑文共鸣,强行刻印灵力。
看看共鸣之力与碑文谁的级别更高。
掌心一震,波纹散开,以灵力注入……
伶舟月被反冲的震力惊醒,浑身一激灵,迷迷糊糊睁开眼。
现自己躺在萧然宽厚的背上。
心想这家伙眉目清秀,肩背倒是很宽厚,颇有些男子气概。
“你怎么还是偷偷背我了?”
萧然道:
她潜进他的家,只想用他手指盖个指纹印,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某次party,被人问到莫南爵哪点好,童染吃得正欢,忽略了身后的身影,随口回道财大气粗!回家后刚准备开门,被人直接堵在门口听说,你喜欢我财大器粗?童染脸一红莫南爵,你不要脸!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放心入坑小说关键词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无弹窗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txt全集下载误惹豪门爵少的迷糊新娘最新章节阅读...
南予陆洛南予陆洛陆洛南予陆洛南予...
穿越逆袭系统守护恋爱双男主,男主理性为己,男二只为守护身边所爱。男主以厨证道,男二以食证道。前世陈天因为信任他人,结果被信任之人被刺。契约厨神系统,在一个厨师职业为下等人的世界,逆袭成为世界最强。契约众多神兽,第一只却是一只只会拆家的哈士奇。为护身边之人,创立驭兽会,掌控众多妖兽,都是以一敌多的强者。手关于我主职业是生活职业...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简介关于我在破事部养成女友标签破事同人,单女主,日常向,有系统。孟南柯因不满当下的人生点了个广告。没想到再回,来到了破事精英的世界。问题是他没看过完整剧情啊!好在带了个常见的系统金手指。自此,破事部的许多故事有了新结局头套项目末尾,胡强没有哭泣。盯盯乐体验的期间出了一个颜帝。绩效为王单元,破事部顺利打通关,成功拿到了总裁特别奖。因为聚餐,破事部跟批事部的撞脸怪提前相遇。虚拟伴侣体验计划,历经三条时间线避免了悲尾欲知更多精彩详情,请移步正文。...
简介关于围困寺庙抢尼姑!皇长孙他疯了?穿越异世,一睁眼,父母双王!哦!弄错了,是父母双亡。天崩开局,醉酒戏王妃,睡中遭圈禁,一睁眼,还被退了婚。都是前身惹的祸,你让小爷来背锅?这不存在的!第二日,一怒之下,夏天启斗酒诗百篇,拔刀砍太监就此,开启了他京都一爸的生活大夏丞相武力值点满就是不用,你还偏要秀智商?这下傻了吧?靖安王妃皇长孙,我乃靖安王妃,大你两个辈分,你不能吕二娘你信不行老娘一鞭子抽死你。夏天启你信不信劳资能挺住。武皇臭小子,就算你看上了她,那也要等靖安王死球了再说。百年后,一破衣烂衫的老道士,翻着白眼捧着碗,右手拿着棍,碗中还有几枚铜钱。正所谓,卦不可算尽,畏天道无常。情不敢至深,恐大梦一场。溢,你你丫把老夫的盆放下。友情提示本书为架空,不是历史书籍,请不要用历史来对话,本书一切皆由作者说了算,请不要和我干仗,我可以禁言,你干不过我。第二,请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