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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实在守不住的话,当然会撤退,不过我不觉得我们连几头变异野兽都对付不了。”

“按您的计划去办的话,又要多出一笔钱了。”

对方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把罗兰逗笑了,“这些都是必要支出,快去办吧。”

他自己金库里还有三百多枚金龙,主要用来支付修建城墙的费用。向铁匠铺订购蒸汽机所需的材料和部件也是自己掏的腰包,首台差不多花掉二十枚金龙,而他至少还需要三台。

蒸汽机推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话不假,但不意味着蒸汽机就等于工业革命。历史上英国正是发展到急需一种新动力来取代人和牲畜,以满足矿区生产。瓦特改良蒸汽机后,立即收到了海量订单,这种新动力也在很短时间内普及到各个行业。

此时的边陲镇完全没有工业革命的基础,甚至可以说连工业都不存在。因此罗兰也没指望靠卖蒸汽机来赚第一桶金,他只想在北山矿区中投入这种机器,用于拉矿和碎石。等矿山产量提高后,再扩大蒸汽机使用的规模,相当于从上至下推广工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调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以此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他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

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度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的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须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骨瘦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但凡纳万万没料到,训练他们的,竟然是王子殿下本人!

通过者都被带到边陲镇西边的草地上,他们身后是正在修建的城墙,眼前便是延绵不断的迷藏森林。

王子命令所有人列队站好,便到一旁休息去了。前几日刚下过雨,地面还是湿乎乎的泥巴,积水顺着鞋缝渗入脚底,令他浑身都觉得不舒服。更别提王子要求的站姿还不一般,手必须垂直贴在大腿两侧,背脊要求挺得笔直。

凡纳才站了一刻钟便觉得疲惫不堪,这简直比抡着大锤碎石头还辛苦。但他咬咬牙,仍努力坚持着。因为殿下之前说了,谁动了,午餐就少一个鸡蛋。天哪,他已经好久没有尝过鸡蛋的味道了。显然周围的人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摇摇晃晃,大多数人都坚持了下来。

直到王子宣布就地休息,凡纳才发现自己已经出了一背的汗,而整个站立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两刻钟。那些没坚持到最后的都懊恼不已,仿佛看到圆滚滚的鸡蛋正在离他们远去。

只是凡纳不太懂,他们练这个有什么用?光站着能多背几袋干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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