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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三番,她对人类的信任已经化为泡影,黑灯瞎火间,大马猴露出两排白森森的板牙,怎么看怎么像正准备磨牙吃人的变态。
王嘉可爬得更快了。
两句话的功夫,嘈杂的脚步声传来,旅馆里的人就快追上来了,大马猴不再废话,吹了声口哨,飞起一脚踹向黑车司机。黑车司机身后就是自家大本营,当然也不肯吃亏,从腰间一抹,揪出一把小刀,不含糊地往大马猴腿上扎。
两个乞丐一左一右地架起王嘉可,流浪汉身上那股又馊又臭的仙气三百六十度环绕着王嘉可,好悬没把这吓破胆子的姑娘熏得休克过去,这回,她连尖叫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物件似的被他们传来传去。
就在她神智开始模糊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闷哼。
一道黑影鬼魅似的冒出来,三下五除二把架着王嘉可的两个流浪汉摆平了,王嘉可落进了一双冰凉的手里,紧接着脚不沾地地被人揪了起来,那人在她耳边轻声说:“走。”
是个女人的声音!
在这种混乱中,一个女性带来的安全感简直像救命稻草,王嘉可没过脑子,本能地迈开了腿,把自己交给了这个人。
丐帮和行脚帮咬做一团,一嘴毛地抬起头,发现关键人物居然被截胡了!
“谁!”
“王八蛋,追!”
反应最快的丐帮弟子撒丫子要追,却见方才抓着王嘉可的同伴一动不动地戳在原地,蜡像似的,那丐帮弟子意识到不对劲:“你怎么了?”
他的同伴缓缓地转过头来,脸色惨白如见鬼,脖子上有一条三寸二分长的伤口——非常浅的一道,原本是条白印,直到这时,才浸出细细的血迹,像一条鲜艳的红绳。
灯光昏暗处,突然好像凝结了浓重的杀机。
从万木春名号开创,到手起刀落连废数人的卫骁,两代万木春,给武林中所有的知情人留下了浓重的阴影。
那一刻,不管是行脚帮还是丐帮,竟然没人敢动。
第七十四章
王嘉可也不知道跟着跑了多久,肾上腺素逐渐消退,她开始感觉自己俩脚火辣辣的疼,好像踩着风火轮,在小黑店洗完没来得及擦的头发却已经冻挺了。从头到脚,是冰火两重。
这时,她才看清,拉着她跑的是个瘦高的年轻女人,黑色高领毛衣、黑色长裤,毛衣领往上一卷,挡住了下半张脸,就像电影里穿了夜行衣的女侠。这人方向感强极了,脚下几乎不迟疑,一路连拖再拽,没多久,就把她领到了公路上。
直到看见稀疏的车流和晚归的行人,王嘉可一颗含在嘴里的心才屁滚尿流地掉回胸口。
行人们纷纷朝这个狼狈的光脚女孩投来奇怪的目光,王嘉可平时在路上摔一跤被人看见,都会觉得丢人,此时顶着这么个造型惨遭围观,她却想要喜极而泣,有种自己又回到了人间的感觉。
连日来的担惊受怕一下爆发,王嘉可膝盖一软,扑倒在地。
甘卿被她拽了个趔趄。
“我……我脚疼。”王嘉可话没说完,眼泪先下来了,她似乎觉得跟陌生人诉苦不好,伸手在眼角胡乱地抹了两把,想拼命忍住。
可是眼泪就像洪水,轻易冲垮了她那点发育不全的理智,王嘉可的嘴角反复拉平又垂下几次,终于像个小孩一样大哭起来,语无伦次道,“好疼……我害怕……吓死我了,妈……”
甘卿正要弯腰跟她说话,没想到对方单方面地给她长了个辈分,被“妈”了一脸,没敢冒领,只好把话咽回去了。一不留神,吸进了毛衣上的细毛。
她先是追踪大马猴,需要保持安静,随后又要在两大帮派面前保持格调,这个喷嚏憋了有大半宿了,实在是忍无可忍,一转身,惊天动地地喷了出来,要不是毛衣领挡着,差点把鼻子也发射出去。
王嘉可被这大喷嚏吓得一哆嗦,哭得更凶了。
甘卿头昏脑涨地吸了一下鼻子,扫了她一眼,感觉问题不大——那女孩的脚没受什么重伤,只是踩了几颗小石子,脚心太嫩,划出了一堆细碎的小伤口,看着惨。
甘卿:“哎,我说……”
王嘉可艰难地回了她一串哭嗝,噎得直翻白眼。
甘卿忙说:“算了,你先哭,慢慢来,我不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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