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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陵见宁楚已经换上了一件白色的长袍,遮住了身上那么多恐怖的痕迹,但刚刚的印象太过于深刻,还是一下子无法忘记。他和寇仲也想知道到底是谁对他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但这涉及到对方的隐私,他们也不好多问。对着宁楚递过来的药膏,徐子陵只能一拱手道:“多谢宁公子的药,我和寇仲身具长生气,这些伤不碍事的。”宁楚挑了挑眉,对于他的拒绝并不意外,虽然还没有影儿的事,但算起来,他面前这位相貌俊秀谦逊有礼的男子,还是他未来的姐夫。他一向不善于对人示好,所以只是淡淡地说道:“那这瓶药你先收着,就算你们的长生气再强大,也只不过是血肉之躯。新陈代谢越快,细胞的寿命越短,其实也并不算是好事。”宁楚说的这句话,徐子陵听懂了前半句,但后半句有听没有懂。正在他暗自琢磨时,寇仲已经毫不客气地把宁楚手里的药瓶拿在了手中,笑嘻嘻地说道:“美人儿公子,那就多谢了!”听到寇仲又胡乱给人起外号,徐子陵大窘,但看那宁楚公子却并不着恼面色平静,不由得对对方的心胸无比佩服。要知一个男人被称为美人儿,大多数恐怕当场就要翻脸。宁楚却知道这只不过是寇仲的一个坏习惯而已,不管是名字还是外号,只不过是一个代号,只要不叫他石青璃,什么名字都可以接受。况且他并不想和他们有多少交集。宁楚弯下腰打算收拾一下包袱就走人,没想到身后的黑墨凑过来用湿漉漉的鼻子在他颈间闻来闻去,好像不满他没有把那股可恶的气味洗干净,干脆直接上舌头,打算用自己的气味盖住那股可恶的味道。宁楚一个措不及防,就被黑墨扑倒在地,他无奈地抬手拍了拍它的头颈,但一时半会儿却劝不住它。寇仲和徐子陵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人豹互动的画面,寇仲忍不住对徐子陵悄声道:“陵少,你说美人儿公子身上的痕迹……难道是这头豹子弄出来的?”徐子陵也为心中的猜想吓得心惊胆战,但总觉得事情不会怪异至此,连连摇头不语。宁楚好说歹说,答应了它说好了去下一个城镇时再好好清洗,才把身上的黑墨劝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朝呆立的寇仲和徐子陵一颔首算作告别,也不多解释什么,便带着黑墨朝黑暗中走去。寇仲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一事,“美人儿公子,你是怎么知道我和陵少的名字的?”他们分明没见过,不是吗?宁楚连头都没回,淡淡的声音传了回来道:“没什么,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终有一天会被天下人都知道的。”寇仲和徐子陵两人一呆,谁也没想到宁楚的回答居然是这样。他那如同冰珠般没有感情的声音在林间回荡着,有股预言的味道,让人忍不住热血沸腾起来。两人就这么看着他没入了黑暗之中,即便再也看不到那个白色的身影了,也不舍得收回目光。直到半晌之后,他们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才警觉地同时回转过身。身上只套着裤子,赤着上身的跋锋寒出现在那里,他见到寇徐两人时,也不由得一愣,随后急切地问道:“你们有没有看到他?宁楚,他往哪儿走了?”寇仲和徐子陵两人这时还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两人的心底同时升起愤怒,不着痕迹地挡住跋锋寒的去路。尽管现在以他们两人合力,也挡不住对方,但只要一想到那人曾受到的对待,就不禁怒上心头。那么纤细的一个人,怎么就有人能狠下心对他下手呢?至少,他们无力扭转已经发生的事实,也要替他做些什么……春在楼宁楚不知道他走以后,寇仲和徐子陵为了他和跋锋寒打了一场,也为他争取了时间甩开了跋锋寒。他和黑墨两人沿着小溪走出山林,来到了长江边。他改走了水路,雇了一叶扁舟,在中午时分,便到了九江。城内人丁兴旺,但看众人外貌装束,便知若非商旅,就是武林人物。宁楚想起九江最富盛名的就是赌场和青楼,而九江现在正在铁骑会任少名的控制下。寇仲和徐子陵名震天下,就是因为他们成功地刺杀了任少名。虽然这件事还未发生,但宁楚知道也就在最近几天之内了。他无意去看这个热闹,而是需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像江南大多城巿那样,九江内外以河道交通为主,以青石板铺筑的大街,宽敞至可容八马并驰,小巷则成方格网状通向大街,井然有序。沿途宅院处处,门楼磨砖雕瓦,院落栽树培花,气氛安详,不见战火的痕迹。间有河道穿插其间,岸旁细柳拂水,另有一番美景。宁楚并没有带着黑墨一起进城,毕竟身边带着个黑豹,实在是太过于显眼。他也难得买了个斗笠戴在头上,心想真是形势比人强。他考虑再三,寻了九江最有名的青楼春在楼住了下来。男人住青楼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想来跋锋寒应该不会想到他会在青楼歇息。在那十天的山林追踪中,宁楚也曾想过躲在大城镇中一阵,但黑墨确实是太过显眼,而且没太把跋锋寒的追踪能力放在心上。不过既然山林中逃不掉的话,自然要换躲在城市里试试。虽然宁楚知道自己的心态有问题,按理说他被占了便宜,应该去找跋锋寒拼个你死我活才对。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跋锋寒八成还认为是和奸,毕竟他因为身体原因,并没有做出反抗的动作。真是一摊糊涂账。所以宁楚决定不再想。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唉,看来他早就说跋锋寒是条疯狗,显然是早有预见啊!春在楼主要分前后两院,前院设置三座两层高的重楼,以复道回廊和假山鱼池分隔,主要用来接待一般宾客。后院比前院大上一倍,遍植花草树木,乃九江十大胜景之一,人称春园。这里对称排列了十幢三层楼房,只招呼有头有脸和肯花钱的客人。宁楚包了一幢,却不让人服侍,只说自己想要清净地住上一阵。虽然他的要求比较奇怪,但看在银子的份上,没人会把他赶走。等到他刚住下来的第一天夜里时,黑墨也寻着他的气味,从窗户跳了进来。宁楚刚在下午睡了一觉,彻底用热水泡了澡,换了一身干干净净的白色锦袍,正拿着书看着。经过了十多天的风餐露宿,他不得不承认文明社会的生活还真是舒服。柔软的床榻、热水、舒适的环境、奢侈的用品……他之前真是苦修在折腾自己。像是忽然想通了什么,树林里的那一晚,让宁楚清楚地认识到了自己只剩下两年的寿命,应当及时行乐才对。所以不惜花大价钱来最高级的青楼消费。反正那都是他师父的钱,不用也放着长霉了。他身上其实并没有带那么多的银两,但他不得不佩服他师父的名号,几乎每座城市都有他的病人,或者说是曾经病人的家属。他只需要找到他师父在对方院墙上留下的痕迹,便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去索要当年的医药费……能让他师父留下印记的,自然都是大富大贵之家,没钱付银子的穷人家他师父自然不会留印记。而且不得不说,古人确是以诚信为本,他去过的几家,都没有人赖账,反而都拿出丰厚的银子,只是他嫌太沉带着身上不方便,只拿需要的数量就够了。这可比钱庄方便多了。当然,他的身体也消费不了更加奢侈的事情,虽然住着青楼,也没有请姑娘来弹曲聊天的兴致。他把茶和精致的点心都留给黑墨,自己则捧着一杯温热的清水,慢慢地喝着。黑墨从宁楚预留的窗户跳进来,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宁楚身边开始闻他身上的味道。虽然皂角的味道也并不是那么的好闻,但勉强要比留有那个人的味道好些。黑墨不甘心地在宁楚身边转悠了好几个圈,又有点烦这里浓重的胭脂味,最后还是宁楚自己看得眼晕,放下手中的书,伸手搂住它的脖子,让它在他身边坐下。宁楚拿起梳妆台上的檀木梳子,开始耐心地一点点梳着黑墨光滑的皮毛。虽然黑墨每天自己都要花上很多时间梳理,但这些天他们风餐露宿,黑墨大概没有多少时间整理自己。猫科动物一天正常都会睡十六个小时,黑墨这些天的精神也绷到了极点,现在伴着宁楚,感受着他细心的照顾,忍不住眯起了那双黄金色的眼瞳,喉咙里也发出舒服地呼噜声,越发地往宁楚的怀里钻。“有点脏啊……要不要也给你洗一洗澡?”宁楚皱了皱眉,看着自己刚换的白色锦袍被黑墨蹭得变成了灰色。因为黑墨的毛皮是黑色的,所以一般还真看不出来它脏。黑墨也不知道是没听懂还是装没听懂,直接把全身重量都趴在宁楚的身上,宁楚推它也推不动,索性就任它压着了。黑墨见他不反抗,便凑过头去,在他的左耳边闻了闻,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宁楚任它这么做着,因为这是黑墨在入睡前经常会做的一个动作。在十七年前,还是小猫大小的黑墨曾经有一次和他玩耍的时候,曾经不知轻重地把他的耳朵咬伤了。当然在宁楚来看,那只不过是个轻伤,甚至在耳背后才能看得到两个尖尖的牙印痕迹。但黑墨却一直都记得,每次它在伴着他安下心入睡之前,都会舔舔他的左耳朵,像是忏悔着什么。这么多年一直做下来,这个动作也已经成为了它入睡前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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