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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竟然有这样的店家,倒也绝了,相比那些整天跟客人点头哈腰的小二,这里的伙计活得有尊严的多了,既然这是店家揽客的手段,我当然也无话可说了,接下来就是等待了。上菜的过程真是远比我预期的要慢,等到几样非常精巧的食物终于摆到桌上时,我早就失去了饥饿的感觉,不过这些菜看起来的确是非常独特的,不仅造型,还有原料,都是江南最常见的青菜或是野菜,配料也大都是豆皮、豆干之类的食物,几乎没有ròu,但却非常的鲜美,是那种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要再吃第二口的美味,更妙的是,这里不提供任何的酒,方云天说这是因为店主觉得酒会影响人的味觉,而且他的这些菜是为懂得吃的人制作的,只为品尝评点,并不是寻常的下酒之物,不是酒的陪衬。竟然有人能这样的为自己的菜定位,这人一定是非常懂得而且擅长吃的人,菜也被赋予了独立的生命,既不依附于酒,更不会依附与任何主食,看来等待是值得的。吃了一会,一壶清茶和一碟几个小小的粽子上桌了,粽子是每年端午时应景之物,平时是吃不到的,没想到这酒家到是能想敢做,竟在这个季节,端上了清香的粽子,品上几口清茶,配上一个小粽子,这一餐没有大鱼大ròu,却让人由衷的感到了满足。抬头看方云天,他正含笑品着清茶,刚才实在是很贪吃,想必他都一一看到了眼中。那天开始,我们又有了一个共识,就是不在每天留在屋子里养伤、练功了,因为每天闷在房中,我们几乎是没完没了的受伤生病,还不如在外面自由自在的玩乐。方云天对姑苏的很多东西是了如指掌的,每天赏玩风景,听他说说旧时的典故,日子倒这是自在逍遥。只是每每午夜梦回,我发现方云天在梦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的时候,心里会非常的不安,这种不安经常会驱使我产生一些可怕的念头,这一生中,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值得珍惜的东西并不多,而且我从来就没有力量留住这些值得珍惜的人或事,这种非常恐惧失去的心理,让我产生破坏的欲望,如果自己不能得到,那么也不要让别人得到。有几次,我在夜里悄悄走近方云天,心里想着如果一剑杀了他会不会是最好的结果,但是每每看到他平静的睡容,我总是会痛恨自己,痛恨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份平静祥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拥有的,我怎么会想到要去破坏他?白天的时候,我们依旧四处走动,开始的时候是姑苏城里,后来就是周遍的很多地方,从天文地理,到诗词歌赋,甚至是一些江湖故事,一点点的事情,都变得非常有趣非常好笑,这几天,真是我这一生都没有过的,这么多的快乐。方云天依旧喜欢吹箫,不过箫声中的忧伤少了很多,他的心也一天天的快乐而平静着,这样的日子真好,好到我经常会觉得,如果用我的一生,来交换这样平静的日子,哪怕只是一年,也足够了。一天在一家古玩店,我意外的发现了一张好琴,古色斑斓,简单调过之后,琴音清越,高音和低音都是恰到好处,真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于是我立刻买了下来。回头看方云天,他的眼中也放射出了光芒,他说: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一起合奏一曲了。过去我喜欢琴,主要是因为在弹奏的过程中,我能够感受到交流,不是语言的,而是心灵上的,琴就像在和我说话,回应着我的心事,从那天之后,我就发觉,其实如果回应着自己的,不是一张琴,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更好了。我们经常会跑到太湖去,租一条小船,一边欣赏湖光山色,一边品茗闲聊,兴致来时,就合奏一曲,箫声琴韵,在湖面回荡……时间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我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察觉我其实并不是一个男子,但是我却明白,他在我心中的份量一天天的重了,每日里留恋山水,其实山水一天和一天的区别并不是有多大,也许真正让人心情愉悦的,就是身边的这个人吧。只是这于我而言,只是一份偷来的平静罢了,无论走到那里,我都要随时提防,明月山庄的眼线是无处不在的,如果想要安然无事,就要躲开他们。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其实江湖并不是你想躲开就能够躲得开的,人在江湖,往往就是身不由己,你不去找是非,是非也会找上你。当然,在这之前,我们的日子是安逸而快乐的,白天在山水中游荡,晚上就去寻些特色的馆子吃饭,上次那家酒馆,总是忍不住每隔几天就去上一次,时间久了,就觉得伙计的态度也并不是那么让人难以忍受了。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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