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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月看了看自己碗里的豆汁,说:“要不,我匀点给你吧,我都吃过早饭了,尝个味道就好了。”
“那好吧。”
赵明月将碗里的豆汁倒了一半多给沈旭跃,自己鼓起勇气再喝第二口,仔细咂摸了一下,觉得还好,比第一口能够接受多了:“再喝感觉也还好。”
“这就对了,以后多喝几次,就会喜欢了。”沈旭跃似乎非常期待赵明月也能爱上北京豆汁。
赵明月见他满脸期待,也不好拒绝,不过说实话,她还真不能肯定,自己有没有勇气进行第二次尝试。
喝过热乎乎的豆汁,两个人往颐和园去。冬天的颐和园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两个人在一起,不在乎什么风景,只要找个无人打扰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待着就好了。
颐和园的门票真便宜,五分钱一个人,月票更便宜,三毛钱一个人,不过他们也没必要办月票,离得不近,肯定不会天天都来。
颐和园里真安静,这个时间去,早起锻炼的老头老太太都散了,偌大的园子里,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游人。沈旭跃踩着车,载着赵明月跑到人迹罕至的园子深处。两人下了车,将车子锁在一个亭子边。
眼见四处无人,沈旭跃悄悄地伸出手,拉住了赵明月的手:“走,我带你去参观去。”
沈旭跃的手掌宽厚温暖,而且非常有力,将赵明月的手紧紧地抓在手心里。赵明月看着两人相连的手,不由得低头咬着下唇笑,心头有上百头小鹿在怦怦乱撞。
不多久,赵明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湿润的感觉,她猜到,沈旭跃一定在紧张,他的手心都出了汗,但是他并没有松开那两只汗湿的手,只是专心地给她介绍园里的景物,讲这些景物的典故,还说:“我以前在北京的时候,经常来这边玩的。冬天的时候,这边的昆明湖也会结冰,我们会来这里溜冰,比中X海的溜冰场要大,溜得畅快一些。昆明湖的冰现在应该都没有完全融化,不过不敢去溜了,现在已经薄了,经不住人了。”
朝阳已经升了起来,冬日的阳光是薄明的,如恋人的手,小心翼翼的,温软动人。两个人看看湛蓝的天,看看沉静的景,漫无目的的闲逛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如果远远看见有人来,便转个弯,避开人群。这个年代,男女朋友谈恋爱,拉手亲吻甚至都被视为耍流氓,不过WG过后,这种现象好像已经慢慢淡去,人们也渐渐变得开放起来。
沈旭跃温柔地说:“明月,走累了吗,我们回亭子里歇会儿去。”
赵明月点点头:“好。”
两人回到亭子里,选了个能晒太阳的方位,背着太阳坐着。初时两人坐得有点距离,中间起码隔了半米宽。沈旭跃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来看,一边看一边跟赵明月分享,赵明月便引颈过来一起看,两个人便慢慢地挪过去,最后便挨在一起了,胳膊碰着胳膊,大腿碰着大腿,仿佛有磁石一样,紧紧相贴。
这种肢体的接触,给双方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满足和隐忍的快乐,沈旭跃伸出右手,抓住了赵明月的左手,与她十指相扣,手心相对。两人的头渐渐也靠到了一起,头碰头、肩并肩、手牵手、膝盖碰膝盖,就好像已经连到了一起,没有什么能够把他们再分开。
沈旭跃在赵明月耳边轻声问:“明月,你冷吗?”
赵明月摇头:“不冷。”她此刻觉得全身暖洋洋的,冷?还真没觉得。
“我也觉得不冷。冬天快要过去了,春天马上就要来了,北京的春天特别美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爬长城、游香山,好不好?”沈旭跃的声音温暖而柔和。
赵明月点头:“嗯。”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传来了一声咳嗽声,两人赶紧倏地分开,扭头一看,一个带着袖章的老头站在不远处说:“注意点影响,这光天化日的,有伤风化。”
沈旭跃和赵明月脸上一红,然后转过身去,沈旭跃低声说:“我们走吧,换个地方。”
赵明月羞答答地跟着起身,两人在对方的注目里,骑上自行车走了。
直到出了那人的视线,沈旭跃才说:“真是个老古板,管得真宽!自己老了,没人爱了吧,这绝对是嫉妒我们。”
赵明月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沈旭跃还挺可爱的。
“简直太扼杀人性了!”沈旭跃还是非常不满,一个礼拜见一次面,都找这么偏僻的地儿来了,还有人来打搅自己的好事,真是郁闷。
赵明月突然将头抵在沈旭跃背上:“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沈旭跃心神一荡,气息都不稳了,自行车龙头都扭了一下,他定下心神说:“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去,然后去逛街吧。”
说到逛街,赵明月便犹豫了,逛街就意味着花钱啊,两个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没什么要买的。”
沈旭跃心里那个感动啊,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女人,他说:“嗯,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看一场电影,别的买不起,电影还是看得起的。”一场电影五毛钱,最贵的一块钱,这点费用,沈旭跃还是出得起的。
第四十三章信物
逍遥本是一个大学生,在一次去山上郊游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一个山洞里,再醒来时已经越到了末世一名被丧尸吓死的女孩身上,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这具身体的女孩也叫逍遥,父母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她算是被叔叔养大的,叔侄俩感情很不错,叔叔前几天结婚了,婶婶对待逍遥一般,逍遥不想打扰叔叔和婶婶的感情,就搬回自己家里住了,昨天晚上晚自习结束回家的时候,路上遇见了丧尸,虽然跑回家了,可也因为惊吓过度,就这样留下一具身体,正好在现代的大学生逍遥过来,进入她的身体,现在还是末世刚开始的时候,现代大学生肖遥可是练过散打,而且还是拿过奖的高手,所以对于现代逍遥来说,这个地方除了会让人恶心,不舒服外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有底气可不仅仅是因为她是散打高手,最主要的还是她从小就有一个秘密,那就是她有一个空间,里面可以种植,像是修仙用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武功秘籍修炼功法,在现代逍遥没办法修仙,所以修炼的是武功秘籍。所以让她成为散打高手。当然这个事谁也不知道,逍遥可不是单纯的小姑娘,小说也没少看,自然知道什么叫秘密。对于逍遥来说,哪怕就是未来的丈夫她也不会说,更何况是别人。这个末世相当于逍遥的一个跳板,从此走上穿越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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