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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月英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见庞统傻傻地站在一旁,她啐了一口。“看什么看,这些事我做了,你也不能闲着,去看看还有什么事要准备。今天校尉要亲自上阵攻城,衣甲、武器、令旗一样都不能疏漏,若是出了岔子,被人笑话,你脸上也无光。”
庞统如梦初醒,连忙走了出去。
黄月英又轻声吟唱了两遍,越唱越喜欢,不仅曲子苍凉动人,词更是气势雄浑,有大慈悲。她正唱得入神,臀上忽然被人拍了一记。她吓了一跳,一声尖叫,双手掩着臀,藏到角落里。
“谁?”
孙策站在她面前,也是一脸惊愕。“怎么是你,士元呢?”
“他……他出去了。”黄月英面红耳赤。虽然在孙策身边伴读这么久,孙策却很少和她有肢体接触,最多摸摸她的脑袋。见孙策惊讶,她便知道孙策将她误会成了庞统,随即心里有些不舒服起来。难道校尉和庞统这么亲密?庞统那么难看,他怎么也……
一念及此,黄月英顿时像吃了苍蝇似的不舒服,对庞统也莫名多了几分怨气。
见黄月英脸色不佳,孙策也有些尴尬。“那个……帐里暗,我看错了,把你当成了士元。你别介意啊。疼不疼?要不要我给你揉一揉?”
“校尉!”黄月英涨红了脸,尖声叫道。
“哦,不行,不行。”孙策也有些乱了阵脚。他虽然觉得黄月英萝莉可爱,但从来只是欣赏和疼爱,没有亵渎之意。他转了两圈,一眼看到床上的金丝锦甲,连忙拿了起来。“这个……谢谢你啊,我非常喜欢。”
见孙策语无伦次,窘迫不堪,黄月英气已经消了三分,忍不住白了孙策一眼,嗔道:“喜欢有什么用,能护得你周全才行。我已经试过了,衬在鱼鳞甲里面,百步之外能防三石弩,一百五十步之外能防六石弩,百步之内你就得小心了。”
“好,好。”孙策倒也不贪,强弩既然是狙击利器,利于远射,不利近战,出现在百步以内的可能性不大,威胁还不如亲卫们带的手弩。这件夹金袄毕竟不是防弹衣,金丝的强度也有限,能有这样的防护效果已经超出他的想象了。一想到金丝,孙策立刻想到了正事。
“金丝太贵,铁丝容易生锈,你有没有想过用铜丝代替?”
“没试过,铜丝不好找。”黄月英皱了皱眉,不以为然。“两件夹金袄也没用到一金,贵一点就贵一点吧,又没想过多做。”
“如果好的话,为什么不多做?”孙策不同意黄月英的看法。“如果效果好,成本又能降下来,我希望每个将士都有一件。培养一个战士要花多少心血?多一份防护,就能多一份生还的希望,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家庭。阿楚,这可是功德无量的善事,你不能掉以轻心。”
黄月英眉头一挑,想起那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知道孙策不是嘴上说说,而是发自肺腑,不禁笑了一声:“知道了,我再想想办法就是。不过,像你这样做,就算是有金山银山,也养不了几千人。”
“这就需要你开动脑筋了。”孙策习惯地抬起手,摸摸黄月英的头。“你想想看,青铜刚刚出现的时候有多贵重,现在呢,除了箭簇,还有谁用青铜制的兵器。铁原本是恶金,只能做农具,现在却是兵器的主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这就是技术的进步,是人的聪明才智带来的变化。武器装备当然需要钱,但从来不是简单地拼钱,拼的是智慧。”
黄月英一手捂着臀,一手捂着额,愤怒地盯着孙策。孙策刚刚用这只手拍了她的臀,现在又摸她的头,简直可恶之极。可是孙策说得激动,丝毫没有注意到黄月英的小心思,挥舞着手臂,说得眉飞色舞。
“金丝是贵重,但金丝的强度不好,不及铁的十分之一。如果你能将铁拉成丝,做成这样的战袄,我敢说,连铁甲都不用穿,防护能力也足够。”
“铁还能拉成丝?”黄月英顾不上怨恨孙策的手不规矩,惊讶地说道:“铁那么脆,怎么拉丝?”
孙策眼珠一转。“要不要打个赌?”
一看孙策这眼神,黄月英立刻警觉起来。“怎么赌?”
“我如果能把铁拉成丝,你就做我一辈子的伴读。如果不能,我就还你自由,同时把黄蔡两家的土地都还给你们。”
黄月英眨眨眼睛。“要不换个赌法吧,赌个大的。从现在开始,你的军械由给我黄家供应,我保证将铁拉成丝。如果做不到,我就给你做一辈子的伴读,怎么样?”
孙策哈哈大笑,指指黄月英。“你很聪明。好,我答应你了。来,空口无凭,击掌为誓。”
黄月英看看孙策竖起的手掌,嫌弃地撇了撇嘴,闪身从孙策身边溜了出去。“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从现在开始,你不能把军械生意交给别人。最多三年,我一定能将铁拉成丝。”
孙策如梦初醒,一拍大腿。“我去!打了一辈子鹰,今天被雏鹰叼了眼。”
帐外,黄月英清脆的笑声渐渐远去,充满诡计得逞的得意。帐内,孙策眼神欣慰,如释重负,他刚想得意的笑两声,周瑜闪身而入。
“伯符,宛城送来消息,曹操攻破昆阳,进入南阳,前锋已达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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