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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当归心头很纳闷,自己的外表不过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今天出门也有些刻意扮丑的想法,从衣着到发髻都弄得很糙。之前一个杂货铺的小伙计就很明智地认为她和高绝是父女,怎么这个红衣少女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产生敌意,还一口咬定她是高绝的小老婆。“”天哪天哪,高绝得有多变态才会收一个十岁的小老婆。
红衣少女问:“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在哪儿认识的?”
何当归答:“十几天前,镇外的山道上。”
红衣少女问:“他打算怎么安置你,他说过带你回家吗?他说过给你一个名分吗?”
何当归答:“没有,还没进行到那一步。”
红衣少女问:“真的吗?我看你连他只穿黑衣的癖好也知道了,你还打算买布给他做衣服?你从前给他做过衣服吗?你们交换过定情信物吗?”
何当归答:“那个衣服是我自己要穿的,不信你回去问裁缝店的掌柜,我刚刚要的可是我自己的尺码。至于你的姐夫喜欢穿黑衣,只要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得见,反正我没见他换过别的衣色。”
红衣少女敏锐地捕捉到她的话中的信息,连忙问:“这么说你们经常在一起?你有没有见过他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比如那些姓段的,姓廖的……”
何当归答:“这个无可奉告,他们曾说过如果泄露了他们的行踪,那是要蹲大牢的。”
红衣少女杏眼一眯:“嗯?你不想要你的漂亮脸蛋啦?”
何当归答:“正好不想要了,姑娘赏几下留念吧,不过你的剑好像不快,还有好点儿的剑吗?”
红衣少女眼皮跳了跳,结结巴巴地说:“你,你在说什么……”
何当归仍然像软弱的小绵羊一样被压在墙上,口中不紧不慢地揭发道:“你的剑是直接从怀里掏出来的,连剑鞘都没有,如果是开了锋刃的,恐怕你的胸口早就遭殃了。”
“你,你是什么……”红衣少女的双颊泛红,半天说不出完整的话,突然又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卷麻绳,开始反绑何当归的双手。她得意地笑道:“竟然敢小瞧我,现在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真正手段!”
何当归心道,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冰块脸就随身带着绳子,原来他小姨子也随身带着绳子,难道拿绳子捆人的癖好也能家传吗?
“喂,我给你看个好东西!”红衣少女从褡裢中拿出一个瓷瓶,拨开瓶塞举到何当归的鼻子上,拿瓶子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何当归好奇地眯着一只眼睛窥视瓶中之物,看了半晌,抬起头纳闷地问:“蟑螂算是什么好东西?垃圾堆里到处都是,这个不值钱的。”
红衣少女不信:“一共三只哪,你竟然不害怕?哼,我看你是装的,我要把它们倒进你的衣服里!”
何当归好心地提醒她:“它们不喜欢被闷在瓶子里,还有……它们会飞。”说时迟那时快,一只不甘寂寞的蟑螂配合地爬到瓶口,欢快地飞到了空中,跟用甜点和笼子捕捉它的红衣主人来了个亲密接触,却不小心一脚踩空落进衣领中。
红衣少女呆了一瞬,旋即没命地开始拍打自己的胸口和手臂,最后竟然施展轻功逃命去了。不过她的轻功水平让人不敢恭维,还不如何当归上一世的那般“大马猴爬墙”姿势好看,而且红衣少女的轻身提气不能长久地保持,刚飞上一棵歪脖子树的树冠,她就泄了气从空中往下落,最后惊险地攀住一根树枝,来回晃悠。
何当归现在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到她时,她会从树冠里面掉出来。原来不是她爬树失败,而是她的轻功太菜了。
※※※
“大爷行行好,给口吃的吧,”小乞丐摇一摇带着两个豁口的粗碗,求道,“俺两天没吃东西了,给俺口吃的吧!”
卖番薯的老头儿瞅了小乞丐两眼,犹豫一下从自己的烤炉里挑了个最小的番薯,颤巍巍地放进他的碗里。小乞丐连声道谢,也不怕烫,捧起来就带着皮啃起来,几口就吃得精光。
卖番薯的老头儿眯缝着眼睛问他:“听你口音是北方人,小小年纪怎么跑到扬州来要饭?”
小乞丐意犹未尽地舔着手指,讲述说:“俺是山东邹县人,今年家里地旱,庄稼都长不出来了,俺是逃荒逃到这边儿的。可是这边儿那些要饭的都是一帮一帮的,还划分各帮片儿区,不许单个的乞丐要饭。俺想去入帮他们不让,俺自己去要饭他们还打俺,把俺要来的饭都抢走了,俺两天没吃上饭了!”
老头儿听这小乞丐说话直耿耿的,很是喜见人,于是忍不住指点他道:“小兄弟,你初来扬州不知道,这里的丐帮虽然凶悍,但是有几个地方是他们绝对罩不到的,饭也讨得!”
“真的假的?大爷你没哄我吧?”小乞丐瞪大了眼睛。
老头儿一晒:“我一个老头子骗你作甚,嗯,指给你倒也容易,不过你年纪轻轻,又有一把子力气,等吃饱了饭还是寻一个长久活计吧。”
小乞丐点头:“这是当然,俺这几天找了很多地方了,可他们不是嫌俺脏就是说俺小,等俺吃上两顿饱的,俺就跳到大运河里洗个干净澡,再去接着找活儿干!”
老头儿点点头,用手一指北边说:“咱扬州有四大家族,其中以伍家和罗家最阔气,他们这些大户人家的馍馍每天都吃不完。你从前面的鸿沛大道绕过去,去后面的卅桥巷蹲着,那一家每天早晨都从后门拉走半车馍馍。”
小乞丐好奇地问:“拉去什么地方?”
老头儿摇头:“那谁知道,反正你跟上去要就是了,保管给你!”
小乞丐大喜过望,跪下“扑通”给老头儿磕了个响头,爬起来就跑了。老头儿眯眼笑看着他的背影,然后拿起火叉翻一翻他的番薯,吆喝道:“番薯嘞,香嘞——”
小乞丐依言跑到鸿沛大道,见得这条道比寻常的街道宽将近十倍,而且大清早人很少,整条街静悄悄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发怯。沿着街边走了半个时辰,腿肚子都走酸了,小乞丐终于远远看到一个石狮子。跑近了瞪眼一看,登时腿都软了,心中道,那卖番薯的大爷指错路了吧,这里那是俺这样的要饭的站的地方?里面的人会不会嫌俺踩脏了他们的地,放狗咬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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