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家人又凑在一起,说了些盖房子的事情,天快黑之前,就连忙各自去洗漱一番。为了不费灯油,像他们这样的平民百姓都会在天黑之前就上船歇息的。
杜云夕洗好以后,见水缸里的水已经空了,又从井里打了几桶起来,将水缸的水填满。力气大就是好,做什么都很轻松。
做好这些事后,她的目光落在了水缸旁的一颗杂草上,忽然心中一动。
前世的她本来就拥有着植物异能,在穿越到这身体后,原本的力气也带了过来,不知道异能是否也带来了。
杜云夕弯下腰,手指轻轻碰了碰杂草,努力回想记忆中那种使用异能的感觉,忽的原本不过两寸高的杂草,慢慢地长成了四寸高,若是有其他人见到这画面,一定会高呼神迹。
杜云夕心中却没有多少喜悦的感觉,反而涌起了淡淡的失望:这异能的能力比起前世简直是天差地别啊。前世的她,即使不亲自碰到草,也能够轻轻松松让方圆一百米内的植物为她所控制,不像这辈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就让杂草长了这么一点。
这点异能水平就和她刚觉醒时候差不多。
杜云夕毕竟也是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风浪的,她很快就压下了心中的失望。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就算水平一早回到解放前,那又如何,她依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努力,锻炼到前世的水平,甚至过前世。
这样一想,她顿时心平气和了不少,转身直接回房间。
房间中,云瑶早就已经在床上躺好了,杜云夕也爬上床。白天她出去之前,杜周氏已经拿的草盖住了头顶那破了的地方,不然她还能够从那破洞中看一看星星。
她刚上床,云瑶就拉扯着她的袖子,小小声说道:“姐姐,我也想学你白天那一招。”
云夕怔了怔,问道:“哪招?”
杜云瑶有些急切,“就是你制住奶奶的那招,特别帅气特别厉害呢。”
黑暗之中,杜云夕甚至可以看到她闪亮如星辰的眼睛,她忍不住露出微微笑意,“好,等我有空了就来教你。”
现在正是六月时节,天气炎热,只有到晚上了,才会稍微好一点。
杜云夕心中一动,这种天气恰好可以做冰粉来卖呢。炎热的夏季,若是能够来一份冰粉或者烧仙草,那就再美不过了。只不过冰粉的话,需要冰粉子来搓,烧仙草需要仙人草,这两样也不知道这阳河村附近那座大山里有没有,倘若有的话,她便可以做这些来卖,没有的话,就只能做凉粉了。杜云夕之所以将凉粉作为备用选择,就是觉得凉粉更容易被别人学会。
反正明天她要去孟家,到时候顺便可以进山逛逛。对于别人来说,那大青山很危险,但对于杜云夕来说,以她的身手,即使遇到了老虎和熊瞎子,她也丝毫不惧,或者说她内心还挺期待能够遇到的。
这年头的虎皮可值钱了,至少可以卖个五十两银子。至于保护野生动物什么的,这年头可没有这个概念,那些老虎对于经常进山的人来说,更是一大威胁,她若是打了,还算是为名除害呢。
她脑海中转过了许多的念头,然后迷迷糊糊地进入了睡梦之中。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因为杜周氏两夫妻醒来的动静,杜云夕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没办法,前世的她活在四周皆是丧尸的环境中,不得不锻炼出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醒来的本领,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职业病,如果打丧尸也算是职业的话。
杜云夕清醒后,便睡不着了,直接从床上摸索着下来,穿好衣服鞋子。她的动作很轻,和她同床的杜云瑶依旧睡得香甜。
从屋内出来后,微凉的风让她精神气爽,杜周氏看到侄女已经起来了,连忙道:“你快回去休息,我来做早饭就好。”
杜云夕笑了笑,“大概是前几天休息太多了,所以反而睡不着。大娘,我来帮你吧。”
然后她轻轻松松将一桶至少有五十斤重的水拎了起来。
杜周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她瞪大眼睛的样子同杜云瑶倒是有些像。
杜云夕羞涩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以后,力气就变大了不少呢。”
杜周氏连忙念佛,“这可是佛祖保佑呢。”
杜云夕只是笑笑没说什么,倘若真有佛祖的话,那么为何前世她的朋友们都没好报呢。她死了后,穿来了这个陌生的朝代,杜云夕只希望她的那些朋友也能如此,而不是真正死亡。
等吃过早饭以后,杜云夕拿着杜周氏准备好的礼物,准备前往大青山。孟珩同他父亲便是住在大青山附近,听闻孟父在打猎这块更是好手,在前年更是亲自打死了一头的黑熊。比起他那残疾又破相的儿子,孟父今年虽然四十岁出头,但是在村里的行情十分不错,邻近的几个村里,更是有好几家的寡妇在打他的主意。只是孟父却一心养着自己那“废了”的儿子,完全没有再成亲的意思。
杜云瑶原本也想跟着杜云夕一起进山,但杜云夕觉得单独一个人更方便她行动,以让她帮忙做一个荷包的理由,让她留了下来。
杜周氏给孟家准备的谢礼是两斤的米,一尾昨天钓的鱼和大概一斤的鸡蛋。
杜云夕走了大概一刻钟的路,才走到大青山的入口。据说孟父每天都会在这附近巡逻,所以不必担心有野兽下山。也因为这个缘故,陶天功甚至每个月给了他一百文,作为守着这附近的工钱。
在孟父住在这里以前,据说就曾生过几起野猪下山伤了人的事故。
杜云夕手里拎着那些东西,脚步轻快地走着。她虽然不曾来到这里孟家,但路线多少还是知道的。
她沿着进山的路走了大概五分钟,远远的便看到了一个石屋。在石屋的前面,有个人坐在轮椅上,慢慢地用轮椅行动着,整个人沐浴在晨光之中。
杜云夕一看便知道这位大概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孟珩了。说起来,从名字来看,孟珩同阳河村就显得格格不入,名字显然是精挑细选过的。
她正要走过去,忽的,似乎有什么动物急而来,跑动的哒哒声响伴随着大地震动的声响。
杜云夕回头一看,冲过来的正是一头至少有三百斤的野猪,从路线来看,那野猪在撞到她之前,就会先撞到孟珩。
人命关天,加上孟珩还是原身的救命恩人,杜云夕自然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出事,顾不上藏拙,捡起地上一个大大的石块,用力砸了过去。
下一秒,上一刻还在露出凶狠獠牙的野猪砰地一声,轰然倒地。
------题外话------
猜猜是男主呢还是男配呢!
甜宠病娇1v1为了活命,盛暖要穿越不同世界,扮演作死炮灰,拯救最黑暗的反派,他们冷血偏执心狠手辣,谈笑间伏尸百万,挥手间举世覆灭,握着炮灰剧本的盛暖很慌后来偏执少年神情阴鸷暖暖,除了我身边,你哪里都不许去。。冷血帝王面颊染血暖暖,为了你,覆灭江山又如何。入魔仙尊白如雪暖暖,你便是我的心魔。末世尸王眼神执拗暖暖,你来决定,杀死我,亦或拯救我。盛暖更慌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太宠太撩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军婚撩人,小作精媳妇又哭了(穿书先婚后爱军婚年代家致富)秦梦婷穿书了,虽然拿的是女配的剧本,但是事在人为,女配也能变女主。考大学,开英文补习班,当翻译,妥妥的现代独立女性,追她的人,都排到城门口了。秦梦婷,这辈子我都不会和你同房。当时多嚣张,现在就多卑微。媳妇,我那屋有蟑螂,我想和你一起睡。滚。...
(注本故事均生于平行世界)看普通大学生蔺宵墨,是如何在机缘巧合下,一步步从普通大学生成长为世界顶级职业选手!彩虹六号荣耀之路...
身为小地主家羸弱无用的三儿子,连半碗面也不得多吃,只能自寻出路。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只能做个小贩生意营生。怎奈营生被人惦记,无力反抗。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从帮闲白书到经承典吏,只为一步一步走到最高的胥吏没有善恶,只为活的好一些。可以想吃就能多吃半碗面。如此而已!古代胥吏实录...
她乃桃花仙胎,他是仙界神尊。九重天蟠桃盛宴,成就他与她的初见。半面,便生生世世一眼,便地老天荒。千载情缘,万世劫殇。天上地下,是神或人,刀山火海,初心不改。飘渺之梦,倾城之恋。刻进骨髓的情,抹不掉化不开。即便沧海桑田,那人总会在桃花树下,恒久等待飘渺倾城...
简介关于抄家前,先来一波零元购开局穿成书中的炮灰真千金,刚嫁入王府就要面临被抄家流放的命运?沈向晚不禁冷笑,当晚就潜入坑爹娘家来了一波零元购,又跑到皇宫搬空了狗皇帝的库房,连玉玺都给收进了空间里。重生假千金设计坑害原主替嫁,不就是不想被流放吗?沈向晚可不是个喜欢吃亏的主,反手又是一波举报,包括假千金在内,丞相府有一个算一个,整整齐齐的全都跟着一起去流放。流放路上,狗皇帝依然不给便宜夫君留活路?沈向晚表示没关系,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老娘就诛一双,看是你的爪牙多,还是老娘的手段狠!流放之地穷山恶水,吃了上顿没下顿?沈向晚表示空间在手,天下我有,不仅把便宜夫君一家喂得白白胖胖,顺便解决了当地的贫困,让家家户户都过上了致富奔小康的好日子。多年后,在沈向晚的帮助下,魏承毅一路从边关打到了皇城,推翻了狗皇帝的统治,但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登基称帝,而是亲自接上他的小媳妇儿,夫妇携手,君临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