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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这世间,惟深情难相负,少了情深的女子,写不出动人的文字。越来越俗的自已,挣不脱的牢笼,解不开的枷锁。很久很久没有提笔,不是回忆不能继续,而是自知写不出好的文字,相比四季,我更钟情于冬季,喜欢冬的苍茫大地,苍凉天际,冷清寂静,荒芜却纯洁美丽。一点点消逝的生机,一丝丝萌芽的倔强,坚持与固执,一切都慢慢回归洁净。

(一)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舞厅和录像厅是这个时代的标志产物,改革开放的业余文化生活成了时代的潮流。“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经济的迅展,在此时代滋生的经济产物下的娱乐业即推动了经济迅展又滋长了资产生活的思想侵蚀。

灯红酒绿城市的夜色是那样艳丽新奇,引诱着我们去探索与现。舞池里的旋转,录像片里的生死与共,舞池里灯光投射的浪漫情调,录像片里的不离不弃,价值观的颠覆,不过一瞬间,生命仿佛必须轰轰烈烈才值得。

这个年代的社会是动荡不安的,资本的冲击,各类新生事物的产生,我们的思想也是一样承受着各种各样的洗礼,黑与白对于我们来说不知利弊。“社会青年”,好似如今难得听到这词了,可在当年,是特定的词汇,那是特指一些未完成学业,又不学无术的那部分青少年,每天在社会上游荡,玩乐,然后还惹事生非,甚至打架斗殴。这样的群体在当时来说数之不尽。他们骨子里不是无恶不作,而是青春的叛逆,世俗的不羁,张扬的个性和资本迅猛展的自然滋生。

青春期的叛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经历,这个时期被放飞的我们,更加放肆和无所顾忌。自己已把自己当做了主体,用来挥霍那充盈的生命和青春。现在不是挂在嘴边有这样一句么:年轻就是任性!我就是那个最任性的人。从初中生活开始言情、武侠小说中浪漫爱情和畅意江湖里走出来的我,走进了豪情壮志,义薄云天,生死与共的江湖。港台警匪片里的儿女情长,英雄末路,不离不弃,执着与坚持,生命诚可贵情义比天高,让我目眩神迷,绚丽如烟火般绽放在我生命的这个特定青春里,浑然不觉自己就行走在时代的悬崖边缘,呵呵或许这就是当年的浪潮,最时尚的潮流!

(二)

学校的生活不温不火,如一团死水,我的世界慢慢的变化着,我们会四个结伴去看电影,录像,跳舞,逛街。这是在校生活无聊的乐趣。我还是会看书,也会在这懵懂的岁月里憧憬不一样的人生。如今想来,我是如此一个不安分和不甘于平凡的人,痛苦却往往在于你虽不甘平凡,却不得不平凡……在还没有学会面对平凡接受平凡的我们,激情四溢的想主宰人生,问鼎江湖。

舞厅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从十几到六十几,从社会青年到文艺青年到国企职员(那时还没有公务员一说),到退休消遣的老大叔大婶们。从内心来说我绝对是一个极度自负且极度虚荣之人(当然这里的虚荣不是指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致命的缺点。不错,不得不承认我在很多方面是出色的,聪明的,往往这样的自负让我少了理性,和自我约束。是的,我一直是个乖乖女,可我一直也是叛逆的,也许是父母的宠溺,也许是注定。命运这个东西,如果你走过,你会知道,你永远逃不掉,冥冥之中的一切自有安排。

或者我一直认为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认识了当时东区的一群小社会青年,六七个,年纪差不多,大我们一两岁,现在我只记得的有三个人,真实姓名不清楚,一个叫“卖肉的”(这外号确实不咋地,不知道由来,后来听他们笑谈起,好像是因为打架,砍人像砍猪肉,因此得名),一个叫“谭地公”,还有一个叫“捞仔”。最先是我认识了“卖肉的”,因为在舞厅他总是邀请我共舞,就这样熟悉了。“卖肉的”个子不高,长得也不帅,但在舞厅里玩的那些社会青年都好似有些顾忌他,他心情好的时候会上台唱一曲,最喜欢唱那《顺流逆流》,再就是《再回》,但是《再回》他即使在台上唱也会改歌词,会把那句“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唱做“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对吻……”他的歌唱得很动人,把歌演绎得比驻唱的歌手更情深,更有磁性。“谭地公”是“卖肉的”死铁,浓重的株洲土话,在后来的日子追求小英死追了好长的日子,却数意气风上战场,落荒而逃弃城池,嘻嘻。“捞仔”是他们这堆里的帅哥,认识他们的时候,他就有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捞仔”对她宠溺无限,让我们羡羡,“捞仔”似乎身世悲凉,孤单也孤傲,有着另类的气质。

“卖肉的”会时不时的带着我们去玩,去游恍、跳舞、看电影。但他却从未对我有过分的举止,他会揉揉我的麻雀尾巴头(短扎起来了只有一点指头盖长),说:“你太小了,以后少出来玩,外面坏人太多,你这么傻傻的,会吃亏,以后有什么事跟我说,我会罩着你“。我似懂非懂,却不服气却又期待着某种改变,我小么?感觉自己已经是大人了……,

(三)

学校旁的厂子,跟我一般大的一小帅哥,那长的是一个好看,比女孩子还漂亮,像天龙八部里段誉的感觉,好像叫钰,黏黏糊糊粘着我,一个被妈妈惯坏的小子,比我高一丁点,也是在舞厅里认识的,不知怎的就特别黏我,会邀我去跳舞,去他家吃饭,去玩。他母亲简直拿他一点办法没有,他父亲是厂里的干部,母亲做生意,钱随他花,就是没时间管他,宝贝的儿子,还有个妹妹小他十来岁。我就像是个假小子,而他像是个漂亮的绝色小美妞(注意哦,此子虽漂亮却绝不娘哦),他的妈妈很喜欢我,因为他跟我在一起时还是听话的,貌似我比他懂事听话很多(至少他母亲的嘴里我是这样,他妈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看,xx多乖,多有礼貌,什么都会做,你要多学学,小x,你多来家玩,带带这小子,还像个细伢子,不听话”。舞厅里买票的大姐总会说:“你们小两口或你们两姐弟又来跳舞了?”我俩总会觉得特别搞笑,我们留一样的型,穿一样的衣服。有几次碰见“卖肉的”他也拿我们当恋爱对象,教训着让那小子好好对我,不然饶不了他,呵呵。只是我们就是两个无害的玩伴罢了,他是个缺爱的孩子,我像姐姐,他像弟弟,他会直白的跟我说:“怀抱借我用一下可以不?打个kiss可以不?啵啵一下好不?”每次的结果就是他最后抱头鼠窜……渐渐的,“卖肉的”很少来找我,偶尔在舞厅里遇见,他会邀请我跳支舞然后离开,“谭地公”一直追小英,听小英说“卖肉的到处吊妹子……”有莫名的疑问,似明不明。后来少有他的消息,直到听说他打架惹恼了“大家”,被仇人追杀,好像伤了经脉,父亲的职位抵了他的进厂工作(那时候的国有企业职工,父母到了一定的年纪,可以办理退休,抵子女进厂工作,这是国有企业特有的优越条件。)从此再无他消息和联系。

(四)

第一个学年飞快的就要过去,上一届的学子们面临的是毕业与分配,何去何从?优秀的,漂亮的总是不乏各大服务行业争强,有关系的自是不愁,谷姐学校想留校却被她拒绝了,选择回厂。阿三和健保都被分在了株洲,一个在分皇冠,一个分去了麻纺厂,敏分回了资兴老家,洋分去了长沙湘江宾馆(貌似),湘不记得分到哪里好像回了红敏厂,艺子分回了总厂宾馆招待所……他们毕业前夕,我独自一人到送了敏(敏回家联系工作的事,敏可是那时的高干子弟),却被洋骂了个狗血淋头,只因一次不愉快的经历,洋特别担心所致。我们学校到校外街边大路上有一段大约一千多米的没有住户,很静,也不安全,那是一个下雨天,我回校的时候天已蒙蒙黑,路上行人不多,我打着雨伞,后面的两个男人却慢慢靠拢,掀开了我的雨伞,语言挑衅骚扰,吓得我是飞奔,他们在后面快步追,一辆汽车经过,他们放慢了脚步,而我却不敢停下来,气喘吁吁到校时,洋正在宿舍楼下,看见我狼狈的样子,问我,我忍不住委屈哭泣……洋又气又恼,数落我:“一人这么晚,怎的不叫上我,要是出事了怎么办!”我只是委屈的哭:“我都吓死了你还说我!”,自此我知道他在意我(以往他们整个宿舍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我对我不一样,只有我不以为意),这下也明白知道了他那百分之十是什么……

人心是一张自己编织的网,网住的却是自己的心,或悲或喜,织出的是彩色亦或是灰色,看你织网的人自得其乐,而你却困在网中央,网碎了再织,织了再补了,补了再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于是成就了织者的美名……你并不乐在其中,而人人都美誉你乐在其中……无法解脱。今生,有些人注定是你的病,有些人今生注定是你的药,而无论是病是药,多了总归不是幸事,病得重了,药也就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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