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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一场持久未散的幻觉。因为等待的时间太久远,真正实现的时候便不敢相信是真的:“可是,为什么?”
他笑着看我,抓住我的小手指,在掌心里轻轻弯了两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为什么?”
我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袖子,不肯松手。
窗外有雨点敲打房檐,眼前的这个人他怀抱温暖。我的手指被他握在手掌心,有细腻温和的触感。我的嘴唇上还仿佛留有他方才亲吻过的柔软感觉。我眨了眨眼睛,听到他轻声唤我的名字:“绾绾?”
我终于确认这是真实的。
有一半的心放进肚子里,我抬起头,认真地跟他说:“可是,你要提前知道,我还有很多的缺点啊。比如我经常犯迷糊,丢三落四的毛病很严重,嫉妒心可能也很强,也不如叶寻寻那种女生那么有思想有主见,我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啊,其实我也不果敢,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也不会想着做什么决定。而且我也不懂得处理你们大人的事情,另外,对了,我的数学学得也不是很好,上次模拟考我数学考了年级七百八十名唔…”
喋喋不休因为一个没有预兆的唇齿纠缠的吻而中断。再分开的时候,我捂住胸口喘息不能,听到他闲闲地问:“再来一次?”
我立刻紧紧捂住嘴。瞪视着他不敢眨眼,愤怒的声音嗡嗡地从手掌后面传出来:“你,你怎么能这样!”
他说:“否则要怎样?抱着你哄你睡觉吗?也可以。”
“…”
他低下头瞧着我,目光流连在我捂住嘴的手背上:“还想要说下去?”
“…你怎么,怎么能这么,”我嗡嗡地说,“你简直令人发指!”
他低低笑一声,拿我当面团一样上下揉搓了两下,慢条斯理地开口:“你说的这些难道不都是我该操心的事,你有什么好烦恼的?”说完两根手指伸过来,挑起我的下巴,轻微地前后晃了两晃,又说,“至于现在,你该做的,难道不是向我老实交代,为什么要撒谎李相南是你男朋友这回事么?”
我哑然半晌,低声嚷:“你是怎么知道的!”
“本来还有点不确定,你这样一嚷,不就确定了。”他的手在我后背逡巡,摸到腰后的一点地方,在那里拿小手指勾了一下,我浑身一僵,整个人无声无息像水一样软下去。听到他不紧不慢地开口,还存着一点好笑的意味,“这里这么敏感?那这里呢?”
“等,等等。”我在匆忙之间按住他的手,脸涨得通红,“你究竟怎么知道的!”
说话间,之前被丢在不远处桌几上的电话嗡嗡响了两下。我放弃质问,立刻伸手去抓,被顾衍之握住手腕直接按回去,听到他慢吞吞地说:“我觉得,有人转移话题的功底比较差?”
我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诚恳说:“我忽然觉得我好像有点困…”
“…”
我慢慢闭上眼,喃喃地,声音越来越低:“我睡着了啊。”
“…”
从我的十一岁时初遇顾衍之,到我的十八岁时远远超出预计的惊喜,这七年的时间,以我二十二岁的如今往前回忆,只觉得一切事物都美好得简直过分。我仍然牢记那一天的傍晚时光。从窗外轻轻敲扣的雨滴,到客厅中盛开的红色海棠,以及那时我面前的人,他眼角最温柔的笑意。
我足以确信,直至我的生命在四个月之后终结的时候,这些记忆都仍是鲜活耀眼的。
正如叶寻寻所说,时间拥有一种魔力,在你觉得幸福的时候,它能把以前的东西都变得浪漫无比。
在我被确诊为骨癌之前的每一天,我都拥有明晰可辨的幸福。有个人他一直在你身边陪伴,他可以轻松解决你的所有难题。他把你的每一个细节都妥帖安放。他总是有一点小捉弄,却足以依赖和信任。在你面前,他始终笑容温柔,从容沉静。
他对其他人都漫不经心。他把你一人捧在心上。他是你一个人的阿拉丁神灯。
我恰恰拥有这样一个人。他给我从十一岁到二十二岁的所有喜怒哀乐。
我不可以否认,即使是罹患骨癌的如今,我仍然觉得心腔中满满当当。假如我的这一生一定要以这样的病痛结束,若是以我自己来说,其实也未尝不可。
第二十三章这样强大的幸福(三)
我在第二天午餐过后,端了两杯奶茶,去高二部的教学楼里找叶寻寻。她正倚在教室外面的栏杆上托腮发呆。
这个姿态对于叶寻寻来说十分常见,常见到叶寻寻的追求者们一致认为这就是叶寻寻的标志性代表姿态。而叶寻寻自己也很喜欢做这个动作。不过倒是与那些所谓的追求者无关,而是她单纯认为这个姿态很符合她自诩为思考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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