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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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美的肾脏还活着!它在另一个人的体内苏醒了!想到这里利明感到心痛。最好能和接受移植的患者见一面!从中说不定可以找到圣美的影子!

  然而最终,利明只能无奈地放下听筒。

  仔细一想,院方的做法也对。假如允许捐赠者家属和移植患者见面的话,往往会引金钱关系的纠纷。况且,倘若移植的肾脏没有存活,两者之间极有可能产生精神上的隔阂,所以还是素不相识对大家都好些,何必要在今后的人生中增添不必要的烦恼呢?

  可是,话虽这么说,利明却不甘心。

  他想要感受圣美的存在。可事到如今,遗体都变成了灰——要满足自己的欲望,除了像这样观察肝细胞以外,别无他法。没有了棺材的公寓实在是太阴暗了。虽说已是初夏,屋里却冷飕飕的。

  对,回研究室工作去!利明当时是这样想的:重开始工作以后,就不必半夜跑刊学校里来看细胞了。利用工作的间隙,顺便就可以与圣美相会。如此一来,自己陪伴圣美的时间就更多了。

  利明从恒温箱里取出烧瓶,把它放到显微镜下。接着,他打开电灯,把两眼凑到镜片前面。

  他用左手的中指转动着旋钮,对准了焦距。不一会儿,细胞的样子就展现在眼前了。细胞附着在烧瓶的底部,外表呈星状,周围有一些突起。十几个这样的细胞互相挨在一起,填满了利明的视野。利明左右移动着显微镜的台座,把视野推到烧瓶的其他地方。因为培养液里添加了原代培养所需的几种成长因子,所以&1dquo;eve”的情况并没有恶化,至今依然是生机勃勃的样子。

  利明观察了一会儿,突然觉得细胞的情况有些奇怪,眼睛蓦地瞪大了。

  细胞在增多!

  肝细胞不同于癌细胞,通常不会一个劲儿地增殖,自身的抑制机制使它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分裂出必要的数量,而癌细胞却没有这种抑制机制。因此,如果在烧瓶中培养癌细胞,只需加入供其营养的血清就行,几天后它就能分裂、增殖出满满的一瓶。这样—来,要继续进行培养的话,就必须做一个类似间苗的步骤:将细胞从烧瓶里取出,并从中提取很少的一部分重放回去。这就是继代培养。然而对于增殖能力本来就很弱的肝细胞来说,培养它的时候,不但要加入血清,还需要在培养液中添加促进增殖的一些因子,其目的是为了不让它死亡。即便如此,肝细胞也不会像癌细胞那样旺盛地反复分裂和增殖。一般来说,最多也就几周的时间,肝细胞便会全部死亡。

  可是,情况在这里生了变化。

  圣美的肝细胞在烧瓶里的分布并不是均匀的:有的地方非常密集,就像群岛一样;而有的地方却很稀疏。只有在细胞进行增殖以后才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利明觉得自己到现在才现,的确是太粗心了,增殖的度好像在与日俱增,会不会看错了?生增殖的是不是混杂在里边的成纤维细胞昵?利明又再一次确认了细胞的形态——没错,这肯定是肝细胞!

  其余的烧瓶和培养皿利明也察看了一遍,确实都在进行着分裂增殖。而且,因为细胞太多,培养皿里面已经变得拥挤不堪了。如果不做继代培养的话,细胞不久就会死亡,

  利明心想,这倒挺有意思的。

  作为普通的肝细胞,&1dquo;eve”居然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与癌细胞相当的分裂增殖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与癌细胞相关的基因出现了异常。但是考虑到圣美的肝脏并未患癌这一事实,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种细胞是极其罕见的类型。细胞内一定是生了一种至今尚未被现的奇异的突变!细胞株的树立也应该比较容易。

  想到这里,利明立刻打开无菌操作台的灯光,并点上了煤气灯。接着,他从冰箱里拿出胰蛋白酶和培养基,把十五毫升的吸管连同包装一起放到操作台里。最后,他轻轻地把装有细胞的培养皿也放了进去。

  坐在无菌操作台前的利明开始了回收细胞的工作。有必要克隆这种细胞!利明一下子对&1dquo;eve”产生了极大的兴。

  悦不定,还可以把它引入自己的研究课题——&1dquo;线粒体”!对于这种细胞,利明有无数的疑问在脑子里萦绕:线粒体有无形态上的变化,β氧化酶是否被诱导?会不会现类维生素a受体?egF受体的磷酸化是不是过于亢进?假如线粒体形态有变化,那么这跟细胞增殖之间有关联吗?如果有的话,又是为什么呢?

  圣美的面容重又浮现在利明眼前。

  圣美冲他笑着。开朗地笑着。

  大大的眼睛,微弯的眉毛,柔和的脸颊,还有那不抹口红也呈现出淡红色光泽的嘴唇,在地笑着的时候,这—切都是那样地美丽动人!利明很喜欢圣美的笑脸,一想到这些,好像马上就能听到她那清脆的声音似的。

  利明又回想起和圣美初次见面时的情景。平时不喝酒的圣美那天喝了些啤酒,脸上泛起了一抹红霞。即便如此,她的笑脸还是那么可爱。当时,利明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研究,而圣美则听得津津有味。

  这一点,在两人开始正式交往以后也没有改变。圣美这种很想了解对方的单纯想法也博得了利明的爱慕、然而另一方面,圣美又对利明的实验有些嫉妒、每当利明因为做实验回来晚了的时候,圣美就会冲他一通寂寞堆耐的抱怨。圣美的确可怜,不过利明却无法向她说明自己心底难以言表的对成功的渴望。对圣美的爱相对研究的痴迷是完全不同的两同事,不是简简单单二选一就能解决的问题——直到最后,圣美也没能理解为什么研究对于利明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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