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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奴隶,或者说从亚美利加建国以来,我们就一直是奴隶,我们不用买卖,就是家养奴隶。我的父亲一辈出生就是奴隶,但是他相较于其他黑人要更幸运一些,他在我祖父的教导之下,识字认字,甚至还教别的孩子们认字。
但是识字并改变不了我们的命运,也改变不了他与生俱来的皮肤。他还是挨打,因为生而有罪的罪名挨打。
他有嘴巴,但从不辩驳,他有知识,却总是沉默。
他想让我成为一名律师,我想他是想让我替他把几十年的委屈和不公全都倾诉给大法官们去听。
他和我的妈妈在种植园就认识了,但一直到187o年才一起结了婚。他们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就被解放,虽然被解放了,但却失业了。
他们在农场出生,长大除了种地就不会别的。不光没工作,连饭都没地方吃了。只能给别人打零工来维持生活。
后来,白房子颁布了《宅地法》,里面规定只要年满21周岁就可以花费十美元向当地申请获得16o英亩的土地。在这里耕种满五年,土地就归自己所有。
他们俩领到了一片位于堪萨斯的阿尔梅纳的一片土地,但这是一场赌博,赌输的结果就是一把枪,两颗子弹和两具尸体。
听我妈妈说他们拥有土地的前几年非常辛苦,堪萨斯的地并不适合耕种,需要深耕,需要水,需要农具、种子和马匹,这些要很多钱。
前几年如果天气稍有变动就会亏的血本无归,还好上帝仁慈地对待为他劳动的子民们,他们熬过了一年又一年。”
“后来呢?”在一个夜间餐厅里,肖恩带着蓝尼吃口饭,尽管一行三人皮肤各异,但看在罗宾的面子上,食物还是很快就端了上来。
简简单单一锅乱炖,长时间炖煮之下,豆子和土豆与肉汤融为一体,只有粘稠的口感不停提醒人们里面加了腰豆,还加了土豆。
肖恩舀起一片培根递到蓝尼的餐盘中,他还挺不习惯肖恩这样的服务,他的黑脸微红,将餐盘取了回来。
“后来,他们来了。
时代的恶意就是如此,只是一個异于常人的眼神,晚上可能就会魂归他乡。
几个喝醉了的蠢货,就因为证明他们该死的血统纯正和令人作呕的勇敢无畏,他们就敢杀死一个拥有纯洁灵魂的信徒。
他们穿着白色的绘着十字标记的袍子,戴着一个白布缝制的只露出两只眼睛的可笑头套。带头的那个双手举着一个大十字架,堵在我们家门口。
他们叫嚣着让我爸爸出来,不然就将我们烧死在房子里。我爸爸出去和他们交涉,但是这有什么用呢,他们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交涉失败了,我听见外面有惨叫声响起,而后就是更大的喧嚣声,我听到有男人的怒吼声越来越小,直至声音完全消失。但是那群恶魔在却房子外面笑着叫着,要把除白人之外的一切人种全部抹除。”
蓝尼颤抖着将这一切说给肖恩听,他都没察觉他的眼泪早已滴到盘子里了。这一切不过生在三个月前,而他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半大小子。
肖恩只好不住地拍他的背,给他一些鼓励。最后实在不行就找来一瓶酒给他倒了满满一杯。
蓝尼端起杯子猛地干了一大口,喝得太急太快,酒液呛进气管里,他又剧烈地咳嗽起来。现在的他鼻涕眼泪全都出来了,连声音都沙哑了许多,也不知道是因为回忆还是真的呛住了。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也许上帝是仁慈的,当晚下起雨来,那帮恶魔没了在雨中玩乐的兴致就离开了,我和母亲才从屋子里跑出来看爸爸的伤势。
但是那时候他已经没多少气息了。我抱起他,将他身上的污渍和血痕擦干净,他颤巍巍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这是他珍藏多年的怀表,是他还是一个黑奴时,老主人送给他的礼物。
在最后他给了我,希望我能做个好人。
之后我们埋葬了他,将他埋进房屋前最爱的合欢树下。
但是他的愿望落空了,莪的内心只剩下了仇恨,我无法原谅,也无法放下,每天我都是在附近小镇的酒馆渡过的,跟酒保赔笑,打听那几个醉鬼的名字和样子,大多数是没有结果的。我太小了,不像是个酒客,打听的内容也太过奇怪,他们总是把我轰出门去,甚至会威胁像杀死一条狗一样杀死我。
但是就像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堵墙可以保证密不透风,也没有任何一个秘密能被所有人保守。
我还是知道了他们的名字和样貌:加西亚·拉普,艾扎克·伍达,谢尔·莫罗,扎林·杜马。
他们是小镇上的流氓,混混,无所事事的垃圾和人憎狗厌的渣子,他们有时候会是牛仔,帮主家做一周的零工赚个五美金胡吃海塞,有时候是矿工,在工期紧急的时候拎着矿镐下井干活,连续一个月都见不着人。
他们行事粗鲁,性格暴躁,只要一点点的矛盾就是一顿争吵;他们目不识丁,不懂道理,把真理当做狗屁,把暴力奉为真理。
他们的脑子里没有一点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说过的话感觉有些道理,但只能记下那长篇大论中的一句两句,再根据自己的理解把它曲解成另外一个意思。
那天晚上他们以为自己的行动很小心,没有人会知道他们的行踪,而且他们也足够谨慎,在当晚他们就四下分开,到各种熟悉的地方避风头。
其实小镇上的更多人恨不得他们马上去死。
因此我还是找到了他们,在一个列车加水站,他们正在和一个陌生人玩着扑克牌,似乎那个陌生人完全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他输的挺惨。
我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确定杀人的就是眼前的四人,他们当晚并没有露出面容,但他们的声音,他们的体型已经在我的脑子里刻出了血。”
说到复仇,蓝尼的眼睛一下子明亮起来,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把杯子推给肖恩,继续讲道:“我有一把手枪,偷自一个酒馆的醉汉。他本来是想打我一顿给酒局助助兴,只是喝得太多还没开始活动就压倒在我身上。我立刻摸走了他身上的枪,在他同伴抓我之前离开了那个小镇。
而如今,杀父仇人就在跟前,我的血就像是滚烫的岩浆,将我的四肢百骸都烧的热热的,心脏像装了一台动力强劲的蒸汽机,它剧烈而有力地跳动,脑子都在随心脏震颤。
我清了清嗓子,只叫了四个名字:‘拉普,伍达,莫罗,杜马’?
他们四个立马条件反射似的抬起了头望向我。
于是,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夜,那几张嗜血疯狂戴着白色头套的脸与坐在牌桌跟前的渐渐合二为一。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左轮手枪,扣下扳机就是一枪。拉普身影一顿,血从他的胸口流了出来。
扳下击锤,对着伍达又是一枪,他在望旁边躲闪,但没有用,近距离的枪是躲不开的,他往后面一扑,后面的墙壁溅起来一朵红色的花朵。
再次扳倒击锤,扣下扳机,莫罗似乎想向我求饶,他双手合十,还未祈祷就已经死去了。
最后是杜马,他踢开椅子,掀翻了桌子阻挡了我的视线,但他没有向我起攻击,而是从侧门溜走,于是这瞄准身体的一枪打在了他的腿上。
他拖着一条残腿向门口挪动,一边尖叫一边胡言乱语,那个样子就好像之前被他欺负的外乡人,黑人和其他的老实人。
但是我并没有可怜他,只是坐在椅子上等他爬出加水站。
当他已经看到加水站屋外的铁轨时,当他以为我放过了他,让他逃过一劫的时候,我开枪了,对着他的脑袋,让那颗恶心的浑浊不堪的玩意彻底消失在人世间。”
蓝尼呼出一口酒气,趴在桌上喃喃自语,眼泪从他眼中滴落,他在想他的父亲和母亲,还有那个做律师的梦,“这,就是我的故事。”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了历史,而如今,他杀了人,成了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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