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五十二条【申诉的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五十四条【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理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指令再审的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重新审判的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再审案件中强制措施的决定、再审与中止执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新审判的期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判决和裁定在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死刑令签及死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死刑执行及停止】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死刑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四条【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五条【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是一部以江湖武侠为题材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设定在一个动荡混乱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中,正邪势力争锋相对,江湖恩怨纷争不断,每一个角落都隐藏着无尽的危险与挑战。...
简介关于末世手握气运空间之人类新纪元(多子末世空间囤货女强妖宠有异能,有丧尸,有cp)给人类带来光明的金阳,在一天落下后,再也没有莅临人类所在的蓝星。一层黑色结界笼罩下的蓝星,开始有混沌之气蔓延,人类世界迎来了黑暗末世时代。气运之女自由雇佣兵安宁,于黑暗来临之际,在其意外救下的气运之子的无意帮助下,获得了传家宝的认可。传家宝不简单,竟然还是一个飞升大能,为人类大劫留下的全能的成长性的气运空间。测出混沌根骨,步入修士之列的安宁,契约退役军犬食人霸王花。末世到来,人类感染成丧尸,动物植物出现变异得到气运空间与大能结下的因的安宁,暗助人类,全其因果看女主如何带着一犬一花,囤物资,杀丧尸,玩转末世不是,你这气运之子,一个辅助开启空间的工具人是怎么回事?救了你的姓名还不行,还非要来个以身相许no!多年之后,容颜未变但气息越成熟的轩辕尊祈,搂着肚子浑圆的安宁,老婆辛苦!我保证这绝对是最后一个了。看向院外那一溜烟的六个浑小子,看向身后嬉皮笑脸的男人,从第前两个双胞胎降生之后,这句话一直伴随着她的肚子从大到小,又从小变大,滚!...
他原本是一个无依无靠的突厥族少年,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修真门派拜师学艺。他虽然不是相貌英俊也并非天资聪颖,但是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向修真的顶峰他有毅力,沉重冷静,坚忍不拔他曾经正直,善良,誓对爱至死不渝。可是命运却偏偏要摆布他,安史之乱爆之时,他才知道自己是神秘的突厥血卫士后人,由此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从而遁入魔道。被心魔蒙蔽的他,残忍弑杀且不择手段。当他爱的人牺牲自己斩断他的心魔的时候,他才现自己已经万劫不复可是他依然走上了一条艰难的自我救赎之路...
作品简介因家族大比,击败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便被废去修为,赶出楚家。流落街头的楚风,险些身死,幸得张家家主张远之一饭之恩,苟且活命。此后,破而后立,机缘巧合下,流落仙界,修的万古红尘仙尊。然,一饭之恩,岂能忘怀,自秘境折返,只为护一人周全,万世荣华...
简介关于墨香之家种田家?芦苇两手一摊她也想种呀!可是穷的草都吃不上哪有田种呀?找个夫君?芦苇顿时泪流满面,抚摸着自己脸上手长的疤痕,生活还是得直面不能逃避。没有田没有房子也没有容貌,没关系咱有老爸陪着,父女齐心其利断金,房子会有的,金银田地也会有的~~~...
简介关于魂穿大唐林美美,作为林大富豪的宝贝千金,除了坐吃等死,别无所求,她的人生座右铭是要做一只快乐且自由的米虫无忧无虑的大小姐,林美美从出生那一刻就很清楚,她这一辈子,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舒舒服服的活到死。惹祸,打架,恶作剧,调皮捣蛋,拉帮结派,她什么都敢凭什么凭她有个土豪爹,就算林美美把天捅个窟窿,爱女如命的林老板,也会视金钱如粪土的给通通摆平林老板的人生信条是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但是,林老板或许这辈子都没想过,阎王不收阳间钱。而林美美更没想到,原以为是红颜薄命,这么快就要跟荣华富贵说拜拜了不想她身体挂了,魂却穿了好吧,穿了就穿了,谁嫌命长不是?可是人家女主一般穿过来,不是美若天仙,倾国倾城,就是天降神通,聪明过人。可是她呢?她相貌平平,才智平平,胸更平平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她名义上的老公,被尊称为王爷。虽然没了土豪爹,但好歹还有个王爷老公,为了林美美的人生大计舒舒服服活到死,所以,林美美来到新世界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一心一意的为她家王爷遍寻美人,勤勤恳恳的为王爷选妻纳妾,林美美坚信,王爷就是她下一任土豪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