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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凝滞得像是要结冰。
又淅淅沥沥下起雨,黑黢黢的石头房子里,千金静静地垂而坐,手边只有一个盛水的泥壶和一个木头挖出来的杯子。
杯子中盛满井水,满是土腥气。
门外有许多双眼睛盯着她,她只是泰然自若地坐着。千金路上走了十七天,鞋子已经磨破了,换成了新编的草鞋,身上的衣服却还看得出精细的纹绣,是富贵人家才穿的衣服。
许多眼珠子盯着她看,却只有雨声静静落下,连呼吸声都细微。
如此这般对峙半个时辰,老陈抱着刀回来,弓着腰,进了院门先跪地,然后将长刀举到头顶,膝行而前,送到千金跟前。
于是院外的人都散去了。
这紧张的半个时辰,在千金所看不到的地方,应当生了许多事,最后她只看到结果。
他们决定认命。
花岗镇全部的壮劳力都在野狼寨,野狼寨被屠戮一空,他们又要如何为他们报仇?做不到的。
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人活在这世上,就是会遇到这样无力的时候。
千金打开刀鞘,淡淡看了一眼刀刃,拿指腹擦过,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小块儿银子,扔到桌上,出门继续往西去。
她的身后,老陈带着几个老头儿老太太,在雨中默默看着她的背影,许久许久。
“这把刀之后便又可以再砍十五个人头。”千金心说。
系统说:“你上次说那把刀能砍十五个人头,我还以为你只是说个虚数,没想到竟然真有那么准确。”
千金说:“熟能生巧。”
旱灾之前,她只是柏之国小柳乡一个村户的女儿,碰过的刀只有镰刀和菜刀,但是旱灾之后,她用过许多许多刀。
用多了,就也熟悉了,熟悉了就也知道了。
“我喜欢刀。”千金说。
系统叹了口气,放低声音说:“但这把刀不够好。”
这把刀砍十五个人头就要卷刃,但如果到了西疆,或许千金要面对的是几千几万个人头。
系统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和之前五个宿主所选择的道路比起来,究竟是更好还是更坏,但它已经失败了太久。
做一个被人杀的人,或者去杀人的人,这个世界似乎只有这两种选择了。
系统又说起花岗镇和野狼寨。
“我不明白,天道气运究竟是怎么算的。”它说:“花岗镇的惨剧,难道不该归罪于叶明钦么?”
他掏空了这样的一整个镇子,甚至逼得他们上山做了土匪。
做下这样的事情,仅仅是因为他在建造长城,便是值得嘉奖的吗?
“我不喜欢花岗镇。”千金说。
千金一方面觉得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另一方面又厌憎他们的软弱。自然,如果他们要为野狼寨报仇,千金不会手下留情,可是仅仅因为仇恨的尽头是死亡,他们就能放弃仇恨吗?
他们的家人,死了就白死了?
保全他们自己,难道就比报仇更重要?
千金不会那么选择的。
就算是要死,她也会死在报仇的路上。
系统叹了口气:“他们真的也挺可怜的。”
千金只是说:“人活在这世上,哪个不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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