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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来这了当然要吃烤全羊了!”白榆兴致冲冲地在菜单上大手笔地勾了几个菜,“手把肉、奶豆腐、奶茶、布里亚特包子……我做攻略的时候看着都饿了。”
“差不多可以了,我们就四个人,吃不了那么多。”于泯星适时阻止。
他们来的早,菜很快端上来。烤全羊外焦里嫩,皮脆肉滑,吃起来肥而不腻。布里亚特包子皮薄,刚端上来就透着麦香,简易咬了一口,里面是颗粒状的羊肉,其鲜美程度和之前他吃过的所有羊肉包子都比不了。
呼伦贝尔的奶茶虽然是咸的,但口感和味道却不输市面上任何一款奶茶。当地人在奶茶中还可以加入炒米、肉干、奶皮等,这一碗喝下去,绝对能饱到撑。
手把肉需要拿刀割下来,余亦时拿了一块,把肉专心割下来放在盘子里,推给一边正喝奶茶的简易。
这种肉通常是放入不加盐和其他任何佐料的白水锅内用大火烧,以此保证原汁原味,所以一般沾韭菜花或蒜蓉辣酱食用。
于泯星嘴里叼着包子,瞥了眼还在勤奋割肉的白榆,把他刚刚给自己的肉摆好,推到白榆面前。
“嗯?”
白榆以为于泯星不喜欢吃,低头一看,白色瓷盘上,每块羊肉都裹上了鲜艳的辣酱,香气扑鼻,看着极为诱人。
白榆愣了下,夹起一块放到嘴里,看着于泯星笑。
于泯星被他盯的耳朵发红:“笑个屁,吃你的。”
简易喜欢上了这里的奶豆腐。味道有的微酸,有的微甜,奶香浓郁。他吃到了一块最甜的奶豆腐,眼睛一亮,“余亦时,这个好吃!你尝尝!”
余亦时看着简易把自己咬过的那头转了一圈,用没动过的那头对着他。
他眉毛一挑,直接用嘴叼走了剩下半块,吞进肚里。
简易手上一空,略为呆滞地看着余亦时咀嚼,咳了一声转过头。
“嗯,很好吃。”
-
吃饱喝足,四人去了至臻尊享牧场,一人一匹马在那疯玩了一下午。简易尤其喜欢余亦时骑的那匹白色的马,往那里一站,好像童话故事里的人物走近了现实。
“余亦时,你要是换一件衣服就好了,直接封你为白马王子。”
余亦时坐在马背上,手上拽着缰绳,闻言下马走到了简易身边。
“诶?干什么?”
“抓紧。”余亦时翻身上马,坐到了简易身后,从他手里拉过缰绳一挥,“驾。”
马匹受到指令,在牧场上越跑越快。简易还没完全掌握骑马的精髓,刚刚也只是坐在马背上让马自己走,现在这么快的速度,吓得他两只手抓住了余亦时的胳膊。
“别怕,我在。”
上方传来余亦时冷静的声音,简易后背紧紧贴着他,这才敢把眼睛睁开一条小缝。
“不是白马王子。”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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