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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土豆这个珠玉在前,玉米的高产依旧令百官热血沸腾。
要知道在如今的大燕小麦亩产也才2oo来斤,且这个数值已经持续了几百年没变,2oo和9oo的对比效果同样显著的让人落泪。
“前有土豆,后有玉米,这下百姓不会再饿肚子了!”
“百姓之福,大燕之福,祖宗庇佑啊——”
不少心系黎民的官员喜极而泣,户部下的司农部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恨不得抱着玉米棒不撒手,还有几个直接跪倒在地朝天三拜。
“哎呦星罗,你这运气也是没谁了,怎么什么高产作物都能让你找到呢?”
秦铮手中的折扇被扇到飞起,一边替好友高兴一边又替天下百姓开心。
余鹤亭激动的双拳松松紧紧,少有的失去了以往的沉稳,出身不太好的他可太知晓粮食的重要性了。
反观沈星罗本人在听到产量时表情不变,完全看不出是喜是忧。
事实上,他并不觉得这个产量高。
亩产9oo斤也只是刚收获时的产量,其中还包含玉米本身的水分,若是经过晾晒达到储存标准,怎么着也得去掉两三百斤。
这么算下来,亩产也就七百斤左右,和现代动辄就千的产量还有不小的差距。
不过饭要一口一口吃,剩下的事交给司农好了,总不能所有事全让他一个翰林院给做了。
“王安。”
“在。”
“厨房准备的吃食怎么样了?”
“回公子,早已备好,可是让人端上来?”
“上菜。”
“是。”
王安高声道一声应下,紧接着就吩咐身侧的小厮一句,那小厮顿时脚步生风的朝着庄子里走去。
于是当众人还沉浸在巨大亩产量时,由玉米所做的几种吃食纷纷被端上了桌,空气中顿时传来一阵阵浓郁的香气。
“沈大人,这难道都是玉米做成的吃食?”
傅承祈摇着扇子询问,俊逸的脸上露出儒雅笑容。
玉米本就黄橙橙的,那颜色讨喜的堪比金子,入菜后只需一眼就能让人看得出原材料,好找的很。
“回殿下,都是玉米吃食,两位殿下请用。”
“那本皇子就尝尝这玉米究竟是何种味道。”
待傅承祈拿起一根玉米咬一口,三皇子和其余百官这才纷纷拿起筷子品尝美食,一时间茅屋亭内响起一阵吞咽声。
得益于程溪的恶趣味,午饭之前的招待委实差强人意,在干等了一上午的情况下能吃到一口美味的饭食简直就是神来一笔。
“好吃,太好吃了!”
饭食入口,沉不住气的一人震惊出声。
整根水煮的玉米粒粒饱满分明,排骨玉米粥香味浓郁,被煎的两面金黄玉米烙咬一口嘎吱脆,香辣鸡肉玉米粒更是集了辣、咸、甜三种口味于一起,给人一种新奇的体验。
不出意外,众人吃的满嘴流油,即便是天然味道的煮玉米也令人食欲大开。
“这、这玉米竟然能做出如此多的吃食?”
“口感劲道,满口留香啊~”
“一根煮玉米下来就能饱腹,好哇,好哇!”
“可当主食亦可入菜,据说还耐旱,在南方可一年种植两季,当真是奇物!”
“这黄金饼子虽口感粗糙了些,但嘎吱脆的口感甚是美味,美味”
夸奖的话络绎不绝的脱口而出,人人都得上一言,似乎不说一句根本体现不出他们的存在感一般。
傅承祈和傅承弦两人同样吃的高兴,就连刚才拉拢不成闹得不愉快也减了几分。
这下和父皇有交代了!
可惜这泼天功劳不是自己的。
不过没关系,未来的日子还有很长.两人望向玉米堆的目光带着深思和狠决。
***
随着沈家村收获的玉米运往京城,沈星罗声名大噪。
这下不止百官记住了他的名字,京城百姓乃至消息灵通的天下人都记住了,同时被再三提及的的还有沈家村这个地名。
“嫂嫂,左邻右舍又送来了不少吃食,说是哥哥是个好官,为百姓现了这么多高产粮食,值得敬佩。”
“都送了些什么?”
“大多是些时令蔬菜,果子也有不少,还有些布匹、手工之物。”
沈星琪早就清点清楚,且还列出了表格,这是她掌家后养成的习惯。
不过这个时代的水果十分金贵,普通人家能舍得送过来的大多成色不好,她单独挑出来之后转手又送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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