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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爸去了n市后,顺利的进了大姑所在的洗衣机厂,因为是高中文聘,在搬运处当了个小组长,工作稳定待遇比大姑和姑父的工资还高两百。洛爸在里面上班也很认真,每个月除了吃用能寄回家不到四百来块钱。以九十年代初的经济和收入水平,洛爸这个工资已经不少了。
同一个村子里做建筑的大工,一个月也才一两百多块钱的工资。如果不是不放心洛语和洛俊,还有家里的地,洛妈都准备一同去进厂干活,轻松省心工资也不少。天渐冷了,因为洛爸出门打工,夫妻两人吵架少了,手里也宽裕些,洛语和洛俊也能在天冷后,添一套新衣服。洛语对穿表姐的旧衣服没意见,当然能穿新衣服,肯定比旧衣服更好一些。没有人天生就喜欢穿二手衣服,都是形势所迫罢了。
有条件的情况下,谁愿意在吃喝用度方面委屈自己,之所以会委屈自己,也是因为没有那个条件。洛语记得,前世她都念初三了,家里的情况才在时代的发展下,渐渐变得好起来。虽然不算什么奢侈生活,零花钱也充足,买衣服零食还是有些自由的。时代经济和政策的发展,靠的是时间和时机,这些事情也不是她一个小丫头能办的。
换句话说就是顺其自然,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改变还是会如期而至。她这个小透明蝴蝶,最多也就是煽动自己和家人微小的效应。洛语也不会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重生了就能天下无敌,跟那些重生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商业上运筹帷幄,经济和家庭都一把抓都是不存在的。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再者对我等p民来说,不可能清楚经济发展的详细,就算知道一些也不会多。恨钢不成爹不仅因为爹有钱,还有就是生活的环境和层次不同,对身边的事物也不可能投入过多的关注。洛语不过是以未来人的眼光和经验,来对这个商业带荣的社会纸上谈兵罢了。
至少洛语连一注中奖彩票都没记住,比起这些不太现实的东西,洛语更加在意身边的现实。比如让自己有一个多姿多彩又绚烂的青春,和哥哥一起考一个好的大学,找份安稳的工作。日子过得不需要太富裕,钱多了事端也变多了,也不能过得贫困,贫贱夫妻百事哀,也不是长久之法。
知足常乐,有美好的记忆,有家人的温暖,有朋友的肝胆相照,有肆意张扬的青春。
喝了腊八粥没几天,学校就开始期末考试,洛语延续之前的成绩,考上九十分不是最好,却很稳定。略比洛俊稍稍差了一点点的成绩,洛妈就没在提回一年级念书的事情。放了寒假,小孩子又能疯跑疯玩。洛语怕冷基本都窝在家里,不是给洛妈烧火顺便取暖,就是把洛俊扣在家里,美名其曰的复习新功课。
洛妈要忙的事情就多了,地里虽然不需要在下地,可进了腊月十几,就开始准备过年的东西。压豆皮、榨油、下粉条、洗红薯做粉面蒸粉鸡。一堆的事情都是体力活,洛语和洛俊也帮不上什么忙。腊月二十三一整天,洛妈用大扫帚,屋里屋外的打扫了一遍,洛语和洛俊提水擦桌子椅子,迎接明天的二十四小年夜。
洛爸工厂腊月二十五才放假,错过了在家过小年。连夜跟洛语大姑和大姑父挤大巴车,等回到家已经快天亮了。被吵醒的洛语睡眼朦胧,苦巴巴皱着小包子脸,看了床头一个大红丝绵袄,还有衣服都没穿就兴奋的爬起来,抱着洛爸给买的发条白斑点绿皮青蛙,高兴惊奇的炫耀着。洛语扫了一圈,用棉被捂着脑袋继续睡觉。
对习惯了的洛语而言,老爸的回来真的没觉得有多兴奋,对洛爸带回来的衣服和吃的玩的,也真心的不觉得好奇。要知道她前世带孙子,别说是这种拉线或者发条的玩具,就是手工玩具也做过不少,更何况手工课上也陪着学了不少diy手工玩具。袜子改做的可爱小动物,塑胶小工具,纸片3d画片,等天气暖和在弄一些,当筹码逗老哥玩也不错。
洛志国显然很久没见孩子,又离家快半年了,内心也很激动的。听着媳妇笑着说这段时间俩孩子的懂事,笑呵呵的扒开洛语蒙头的被子,用带着冷气的胡须,在洛语小嫩脸上上蹭着玩。被胡须扎的受不了,洛语使劲的推作怪的老爸,都一把年纪了还怎么有童心,简直太不成熟了。
笑笑闹闹了一个多小时,洛爸终于情绪平复,感受到困意。用洛妈端来的热水洗了把脸,在热水里泡了泡臭烘烘的脚,倒床上没一会就呼呼打着鼾声入睡了,一路坐车累的够呛。外面天色已经大亮,洛妈起来煮了稀饭热了馒头,就烧火热猪食,这两天就说要把已经半大的猪仔给卖了,老母猪过了二月份又能再生一窝猪仔。
不情不愿的起床吃了早饭,没等洛语继续钻被窝,洛妈就收拾了一包东西,说是洛爸给爷爷奶奶买的衣服,等洛爸一会睡过来困意,在一起去爷爷奶奶家把衣服送过去,热热闹闹面上也显得光彩。洛爸兄弟姐妹四个,两个姐姐一个哥哥。结婚后分家,洛语爷爷奶奶跟大伯和大妈一起住,洛语一家也就过年和十五送些节礼。
自古就有圣言,不患寡患不均,儿女多了总会有个偏颇。洛家二老疼大儿子多过小儿子,从分家就能看出来,据洛妈说当年分家,除了一千五百块钱,其他什么都没有。要知道就算八十年代钱还算钱,盖三间砖瓦的堂屋也要一两千块钱。地就更别提了,洛语家只有四口人的地,洛语大伯家却有十口人的地。
就算在洛语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也比较疼爱大伯家的堂哥堂姐,对哥哥洛俊也算不错,洛语在二老的面前跟草也差不多,吃东西没份,干活倒是一大堆。曾经洛语为此还伤心过,卖力的帮奶奶做事,希望能得到爷爷奶奶的喜爱,现在回想当年除了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脸红,真的没有太多的感想。
十根手指分长短,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都讲究眼缘。除了在爷爷奶奶跟前不太受欢迎,村子里的长辈对洛语印象都很好,不过也就是懂事听话,知道贴心父母。。。。
绚烂多姿的人生道路,洛语还有的需要努力呢。听话懂事的孩子人人夸,可要说印象深刻,还是叛逆有说道的事情值得人提。聊天时人们很少会提听话懂事一成不变的孩子,大多会说那些叛逆,有不少惊人之举的孩子的事迹。
等洛爸睡醒后,一家四口提着衣服去了老宅子。比起洛语家的三间正屋一间厨房,老宅子就宽敞多了,四间堂屋左右两边各两间厢房。进了大门,洛奶奶和大儿媳正在厨房蒸馒头。洛爸进院就往有动静的厨房奔去,洛奶奶见儿子回来了,高兴的心情溢于言表,拿了一个刚蒸好点着红点的大圆馒头,一股脑的就赛到洛爸手里,直说洛爸瘦了不少。
洛爸咧嘴笑,说工厂的伙食不错,一个星期能吃上两次肉,比家里生活水平还要好。洛奶奶也满意的点头,追问起洛爸的工资。洛爸跟大姐一个工厂上班,工资也都彼此清楚,更何况对自己亲娘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洛爸刚说了工资多少,那边洛语大伯母就坐不住了,真真假假的玩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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