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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币,一枚;银币六十三枚;铜币,二十九枚。这就是约翰的全部家当。哦,还要加上全身衣服和一把六十银币的剑。
回到维多兰,安东尼给了他一些补偿,就是唯一的那枚金币。巴里对此是反对的,但胸怀广阔的亚尔曼大人说,这个雇佣兵能和大公的手下接上头,也是他的缘分。当然最重要的是,一个金币喂饱了这个家伙然后让他赶紧滚蛋才是真的,鬼知道他会不会被招募给大公当间谍。虽处同一阵营,但这附近的领主们都不喜欢大公。
不过,今天维多兰的大大小小的贵族们都暂时很喜欢大公,因为那封巴里带回来的信里说,大公的手下正在执行追捕公羊的任务,并且已经将其抓获了。危险解除后,恐慌就会消失。
这种鬼话约翰当然不相信,他们得到这封信的时候,公羊还没被逮到呢。他是后来才亲眼看见的公羊被宰杀。
拿起金币,阳光照在上面,那反射的光线可真让人着迷呀!虽然有些上层社会的学者和哲学家总说工作需要伟大的成就感,把工作当事业的人比那些把工作当职业的人更能取得成功。但是这帮贫嘴忽悠人的家伙是不缺钱的。当生存都不能保证的时候,谁跟你谈理想呢?
约翰曾经听过一位伟大的哲人说过理想:“我要一座大宅子,里面有好多房间,每个房间里住着一个红颜知己。。。”约翰现在见识了这么点儿凡事件,不由得更加希望自己能见贤思齐,与这位哲人一样拥有伟大的理想。
想到即使买个宅子或者买块地,在如今这个社会也需要一笔巨款,而具体怎么才能凑出这笔钱,又怎么精打细算过日子,约翰觉得自己的手算不出这笔账来。
“毕竟我只长着一双拿剑的手嘛”。约翰又幻想着,也许没过几天世界末日就来了,一切都毁灭了,那自己是不是应该好好享受生活了呢?不过早有这个想法,还不如赶紧去那个温德尔堡,到新世界去挣钱更快。
约翰把那一枚金币兑换了六百五十银币,然后被店主扣了十个银币,对方的说法是:“五枚上交领主,三枚敬献神灵,一枚捐给穷人,一枚就给我自己算是手续费。”但是约翰敢打赌,他必定是把除了交税的五个银币剩下的部分,都塞进了自己的口袋。说不定所谓的交税都不用。
七百出头的银币,被约翰用布包成了一个个小柱子,最后用一张兔子皮包成一团,又塞进一件旧上衣里,最后填进一个旅行包底层背在身后,铜子则被他塞进了衣领下面的暗兜。
虽然挣钱任务艰巨,但一想到自己手头还有个送信任务,马上就能有一样进项,而且半路上也会有赚零花钱的法子。伟大的理想还是挺有希望的。“让约翰再次伟大!”约翰背好所有的包裹,又一次从维多兰镇出了。
走过镇子北面的出口时,约翰又看见了上次那个纹着绿色盾徽的卫兵,但是他只是惊讶地看着约翰,一点也没有阻拦的意思。远处的绿菜花帐篷已经不见了,包括上次那个安东尼大人。
维多兰向北,有一条挺宽的河,不过那里正好有一片浅滩,河水刚没过鞋子,小心一点就能趟过去。这地方是镇子北面的要道,河底早就没什么稀奇玩意了。
穿过河流,经过了岸边的小村子,需要沿着弯弯曲曲的河流走,沿途可能还有几个村子。优点是补给方便,缺点嘛,绕弯路太多了。现在约翰身负“巨款”,他可不想横穿山中丛林的时候被以前的“同行”碰上。
这个小村子没什么特色。约翰在当地的屠夫家吃了一顿猪大肠馅饼和血肠,几个铜子就结账了。毕竟这些都是穷人才能吃上的“肉食”,贵族老爷们才不吃这些“不洁之物”。
弄了一些黑面包当干粮,约翰又背着大包小包上路了。有时候约翰就想,这世上怎么没听说过空间戒指这种道具呢?小说里这玩意就算不是大路货人手一个,起码也是巫师或者大佬们的标配吧?就算再寒碜一些,主角那里总会自带一个吧?那样的话,主角只需要带着一把剑或者魔杖什么的,不论孤身一人还是呼朋唤友,身上都看不到臃肿的包裹。约翰在他自己的人生里是主角,但是显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主角,所以这种帅气的道具跟他无缘了。
不过,一想到这个世界其实是有巫师的,约翰就想,要是有机会一定要问问空间道具的下落。
正想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一个路口。再往北就是一座山挡住了去路,岩石挺陡峭的,所以除了猴子或者鸟,不可能直向北去。沿着陡峭的山体,一条路向西去了,那边是王国西部的地区,约翰没去过也不熟悉;另一条向东,地图上画着这条路最后会偏向东北,这是他的既定路线。
只是除了虫鸟的嘶鸣外,空气中似乎传来了微弱的呼救声。约翰试着转了几圈,声音好像在西边最强烈,顿时让他犯了难。这样在野外独身赶路,最忌讳的就是好奇心了,万一是个陷阱,或者干脆就是黑色案件进行时,遭遇就等于倒了大霉。即使不如此,真有个等待救援的人,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怎么救?怎么带走?都是问题。
有个故事里不就这么说的嘛。骑士甲和骑士乙坐小船出去玩,正碰上被一群强盗追杀的骑士丙。对于救不救这个骑士丙,甲和乙生了争执。甲认为船太小,多加一人会导致船变慢,乙则认为不救人违反道德精神。
在乙的坚持下,丙被靠岸的小船救了上去。故事到这里就挺圆满的了,这是给小孩子讲的。
然而故事还有后面一段。小船载了三个人就更慢了。强盗们也弄来几艘小船来追赶,越追越近。骑士乙后悔了,想把丙丢下去。甲就批评他,说当初就不应该救丙,现在救了就必须负责到底。
后来三个人用力划船,终于逃脱了强盗的追杀。
故事都是前人宝贵的经验,所以约翰正想着如何抉择呢,一阵簌簌的声响从那个方向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显示有成复数的人在接近,是自己这个方向!
看来遭遇战无法避免,约翰赶忙拔出宝剑,稍稍挪到靠近路边的地方,这时,受害者已经出现了!
男的,踉踉跄跄,满脸满身是血,浑身破烂。这个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死命地往约翰这边跑。
“去那边!!!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约翰高喊了几声,现对方根本就不理会,仍旧一头朝自己撞来。“看来也不是个好东西。”约翰心想着,你不仁我也不义,一会儿给你大腿来上一剑,看咱哥俩谁跑得快!
正全神戒备呢,约翰险些就被吓傻了。因为这个血人的后方,突然蹿出来一个怪物。怎么形容呢?浑身是黑黑的长毛,但是身上却穿着粉色的睡衣,头上还戴着白色的浴帽。不过似乎因为这身衣服的缘故,怪物也踉踉跄跄的,那件鲜艳的粉色睡衣,已经被树枝和灌木划破成乞丐服了。
正当约翰大吃一惊不知所措的时候,怪物已经跑到小路上,摆脱了树枝的牵扯。它俯下身体变成四肢着地,猛然扑出!还没等约翰一剑去阻拦那个卑鄙的血人,怪物已经后先至,两只前爪搭在血人的屁股上,瞬间撂倒了他!它的爪子深深刺进衣服和皮肤里,疼得血人哇哇大叫,然后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在了血人的右大腿侧面,猛地就撕下一片布料和皮肉。然后来不及吞咽,又一口咬在了剧烈挣扎的血人的胯上。
约翰此时就像是第一次站在万众瞩目的戏台上,紧张得心脏砰砰乱跳,偏偏他自己却感觉不到有没有心跳了。一口浊气闷在胸骨处,像个皮球堵在了食道里。但他不想转身就跑。万一对方误会到这边还有只猎物想逃跑,激了它狩猎的兴趣可就遭了。于是约翰慢慢地,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后挪,眼睛紧盯着已经把地上的类人物体咬断气的怪物,只希望老天保佑自己能脱离险境。
然而,怪物似乎没有就地吃饭的想法。它仍旧咬着一块疑似颈部的东西,前爪搭在早已断气却还继续抽搐的物体上,绿油油的眼睛开始慢慢锁定在了约翰身上。约翰不确定这只穿着乞丐装的怪物是否像狼狗一样护食,“猎魔团呀猎魔团,你们清理得可真干净呀!离你们这么近的地方还有这么个大家伙,你们该不会以为这是一只吉娃娃吧?”
怪物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略微狭长的脸部也没有什么表情。但它的腰部,似乎在微微地隆起。约翰看不到后肢的情况,无法确定这是不是突击的前置动作。不管怎么说,约翰已经后悔走这条路了。
“先前爽快答应多好,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在异世界啃军粮了。。。”
就在约翰满腹惆怅且悲壮,为自己没时间写遗书而感慨时。丛林里传来女孩的呼叫声,模模糊糊的。约翰又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地像张三爷在汜水关擂鼓助威,他脑子里涌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果这头怪物转过去捕猎那个女孩呢?他是不是就能因此脱身了?
真该死!如此肮脏龌龊自私的念头,虽然让约翰如此鄙夷,却仿佛扎根一样在约翰心头挥之不去。也许刚才那个跑过来的人,就是这样想的吧?约翰知道自己不是经书里的圣人。记得从前酒馆里有个传教的僧侣,他大声讲述教派的圣人的神奇故事,说这位圣人怕一头路过的饿狼吃掉路过的小白兔,又怕狼失去了食物饿死,就把自己的大腿剁下来喂狼了。反正当时不论是自己还是酒馆里的其他人,都嗤之以鼻。因为这个宣传圣人的和尚不愿意掏钱请客。。。约翰现在突然回想起这个故事,可不是盼着自己成为万古流芳的圣人,而是盼望那个圣人赶紧过来像故事里那样来救自己。
现在,圣人似乎出现了!她脑后没有光圈,身上没有白袍,手中没有木杖。她只是一个小女孩,穿着一件白的红色袍子,下面是一件到小腿的白裙,两手空空,正在焦急的喊着“外婆外婆”什么的。声音很清脆,清脆到连怪物都整个俯下一点,头也歪向了女孩的方向。
好机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死一线的机会,约翰紧紧把握住它,就像此刻握着的宝剑一样,他想拔起左脚转身而逃,却不知为何一股强大到恶心的感觉塞住了他的喉咙,令他不由自主地猛吸一口气,大声“啊”地爆了出来!他右脚猛地一蹬地面,向怪物扑了过去。
约翰也不知怎么了,他的大脑里连什么念头都没有,就这么猛地冲了出去。他没想把剑砍到怪物的脖子上,或者刺进它的心脏里。他不知道那个女孩是不是很漂亮,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英雄救美,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有没有意义。他徒然地冲出去,也许只是送死罢了。
然后,一只硕大的兽爪拍过来,约翰被一股巨力扫进了草丛里,宝剑脱手,浑身剧痛,爬也爬不起来了。他感觉腰部一片麻木,喘气伴随着刺痛,呼吸也变得奢侈起来,一股铁锈的味道充满口鼻。他想看看对方到了哪里,却只觉得眼前黑,只能一动不动地歪躺在那里。他有点困,什么都不想思考,只觉得没有痛感地被吃掉,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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