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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远在大学附近租了房子,他先读一年预科,功课不紧的时候就去“野狼”的公司打工。
有一天,“野狼”请他参加家里的冷餐会。
慕远拎了瓶红酒,应邀而往。因第一次去,不识路,正在园门口东张西望的时候,听到有个女子仿佛恶作剧般在他身后响亮地“嗨:了一身,而后用中文问他,他也是中国人?他回过身,有些惊讶,女子20来岁,烫了一个复古飞发型,穿一件宫廷风格的小礼服,看上去明艳动人,堪比好莱坞明星,不过她手里举着烟,眉宇之间那股颓废气息,跟那身精致的服装构成了游离效果,就像一个渴望独立的孩子被母亲硬逼着打扮一个不习惯的自己。
当然对慕远构成惊讶的并不是女孩子的漂亮,或者说服装的不相称,而是她给他带来的熟悉感,他总觉得他似乎见过她,这张脸在人山人海中并不曾被健忘的记忆抹得干净。
他一本正经介绍了自己,易慕远,说是丁伯伯请来的。女孩子点点头说自己姓潘。中文名,潘悦。
来不及思考,他直接问:”跟潘宁有什么关系?“好像这个世界凡是姓潘的,都必然与潘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潘悦蹙了蹙眉,说:“你认识我妹妹?”
慕远感叹地球真小。“野狼”的太太居然是潘时人的前期,离开潘宁的他又似以某种机缘与她藕断丝连。
“妈妈。”潘悦朝园内挥挥手。“野狼”携夫人南子走了过来。
南子用中文同他寒暄,慕远边应承边仔细观察。潘家姐妹从长相上来说,潘悦更似母亲,潘宁更近父亲,潘悦是表面任性其实圆润,潘宁是表面随和其实疏离,一个是外向的,头脑与行为高度一致;一个是内敛的,只把自己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其实都锁闭得很好。
“妈妈,他认识妹妹。”潘悦说。
“哦?”男子显然很感兴趣,“你跟宁宁在哪里认识的?她好吗?”
“她是我高中同学。”
“是吗,太巧了。快,跟我讲讲宁宁现在成什么样?是不是考高了,考上什么大学?随便什么事,我都想听……”男子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问。慕远一一回答,不过拿捏的是普通同学的尺寸。
一阵后,男子不得不去应酬客人,她尚未尽兴,请求慕远常来玩。
慕远拿一杯酒在角落里独酌,目光偶尔会划过人群里那对耀眼的母女。不过,并不是为他们吸引,姿势在玩拼图游戏,这一出那一处组合,再加上想象来修饰,最后盈盈落到心上的还是宁宁的倩影。
要说不怨她是不正确的。他可以承担欺骗的后果,却不能承担欺骗本身。欺骗等同于背叛,是把两人用点滴日子积累的信用一下子花光了。
然而,明明知道爱情是个病变的器官,切除他,可以获得健康,但毕竟有切肤之痛。
潘悦周旋一圈后坐到他对面,抽一种薄荷味道的烟,很轻佻地将烟圈袅袅喷向他,他很不适应,只好把头扭开。
“喂,你是不是暗恋我妹妹?我妹妹现在有我漂亮?以前别人都说,我比我妹漂亮,但她比我有气质。你说说看,气质到底是个高不可攀还是令人沮丧的词?”
“我跟我妹妹不怎么打电话,但妈妈时常会打过去问问情况,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她却毫不领情。宁宁有时候很冷漠,妈妈离婚,又不是妈妈一个人的错。”
“丁伯伯对妈妈不错,可是妈妈心里还是有爸爸。当初分手,妈妈负气的成分比较多。虽然是妈妈先提的,妈妈只是威胁而已,可爸爸毫不犹豫同意了,这让妈妈非常失望。女人经常会犯傻,以为可以用情感作赌注?情感能延续多久呢?没有情感照样可以活得风生水起。”
……
慕远听潘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她似乎并不在乎对象,也不在乎回应,只要她想说,决不允许那些话在肚子里多存一秒。
“唐末不知道还是不是那么酷?唐末,你估计不认识吧?我们一个院的,自小一起长大,他母亲现在做了我父亲的妻子。我打赌他喜欢宁宁,因为宁宁不鸟他,他人就是这样,喜欢尝试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说做警察,我听说他做了警察,简直笑抽了,这种人怎么可能是警察?这就像说《飘》里的白瑞德是个老好人一样。”
她把烟掐灭,狠狠地,一点灰烬都不留:“我正式交往过三个男朋友,上过床的男人一打没有,十个总数得上。可我总觉得空虚,特别是做爱之后,一觉醒来,听到枕边人沉酣的呼吸,我仔细看他们,越看越觉得陌生,那种时候,特别想念唐末,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了,我拒绝去落实,就让自己想象。忘了跟你说,他是我的初恋,初恋如果没有自然而然的死亡,就会刻在骨髓里,永生怀念。”
她站了起来,笑一笑,那张红艳艳的唇令慕远想起水煮鱼。麻辣,过瘾,可惜吃完后总要怀疑够不够卫生。
潘悦走后没多久,“野狼”过来了:“你跟我来。”神情看上去有点严肃。
慕远跟着“野狼”在大而空旷的房子里七拐八拐,终于进了书房。
书房朝北,窗子对着后山,视野里全是树,一股冷萧之气传进来,衬得屋内更
加幽道。
房间里毋庸置疑都是书。慕远随便扫了扫,发现不少线装书籍,很多是中医方面的内容,比如说《本草纲目》《黄帝内经》《脉诀》之类。“野狼”看出他的兴致,说:“好些是我爷爷留下来的,你要有想看的,可以随便拿。坐,这边的确诊报告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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