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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呆呆地看着渐远的事故现场,直到终于看不清楚了,林平安才又坐回座位。静默了许久后才低声说道:“宋先生,你有没有觉得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时候?”
宋轩成一怔,就笑了起来:“这样的问题,恐怕不是一两个人自问过的了。我是谁?这个问题有时候就好象是一个黑洞一样,或者是把人吸进徬徨的深渊,永远沉沦……可有时候又能让人正视自己走向更好的明天……”对上林平安有些怪异的眼光,宋轩成轻咳了一声,下意识地解释:“我之前读过哲学……林小姐,我知道你现在很迷茫。可是请你相信我,林爵士,就是你祖父,对你全无恶意。他认下你,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半分坏处……”
他苦口婆心地叙述着,可林平安却显得心不在焉,似乎根本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心里。就在宋轩成有些失望地抿唇时,她忽然又抬头问:“宋先生,你看了那部《爱在过去等你》吗?”“沈晴的?”宋轩成皱眉,淡淡道:“我不太喜欢看电影的。”
虽然他脸上明显带出一丝看似厌恶的情绪,可林平安却似乎根本没有看到。反倒耐心地讲解道:“那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故事说一个女人在举行婚礼前一天,她的未婚夫突然出车祸死掉了。女人很伤心,尤其是在整理未婚夫遗物时发现他的日记上写着他们相遇的那一天,他觉得自己找到了一直在他梦中的那个人——那个他少年时爱上的女人时,更觉得伤心难过。一半是因为她失去的所爱的人,一半是因为她怀疑他们之间的爱情到底是真是假……可当她从哭泣中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十年前。在那座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里,她遇到了还是一个少年的未婚夫,再次爱上了他。就在少年拥抱着她诉说爱恋的时候,她忽然醒悟他日记上所说的那个少年时爱上的女人原来就是她自己……”
侧过脸,她看着宋轩成,沉声问道:“宋先生,你相不相信人可以在时间中旅行,回到过去,又或者一个死去的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在别的人身上复活——就象是——借尸还魂、鬼上身一样。”
失笑出声,宋轩成抬起头,瞥见林平安一脸认真又咽下了要说出来的话。轻咳一声,他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镜,试图找到合适的语言:“林小姐,电影就是电影,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的。”这样,是不是有些生硬?啊,和90后的孩子说话还真是别扭。没有去看宋轩成古怪的表情,林平安只是搅着手指,极固执地重复着:“不光是电影,虽然现实生活中没有人知道,可不代表不会发生,只是……没有人发现而已!”偏过头,她瞪着宋轩成道:“宋先生,你信不信,我不是林平安!”
偏了下头,宋轩成真是无语了。想了想,他只能温言道:“林小姐,你不用担心。我会安排你做dna测试的,不管别人说什么,你都不用怕不用慌。真的,永远都不会变成假的。林爵士既然要认回你,就一定会护着你的。”
林平安没有说话,只是苦笑着转过头去。宋轩成隐约听到她要低喃:“果然,根本不会有人相信呢……”皱起眉,他还想再说什么,就突然听到一声厉骂。
吓了一跳,他扭头看去,就见那个捧着收音机的中年男人仰着脸发出一声干嚎。挑起眉,他有些警惕地把林平安拦在身后。可林平安却在听到男人的哭嚎声时轻轻推开了他。“先生,你可不可以再放大点声儿啊!”走过去,林平安直接蹲在穿着一件带帽运动服的男人面前,好象根本没有留意到一脸胡茬的男人在夜里昏光下显得有些狰狞一样。抬眼瞥了她一眼,男人依言把收音机放大了声音。于是,那哀伤的音乐便在空气中弥散开。“今天,是香江影坛上的一大损失,更是娱乐圈里的一大耻辱。”温文而又平静的女声轻声低语着,透出淡得不可察觉的哀伤:“我想大家都有看到那段监视录象,看到了那些狗仔队究竟是怎样为了新闻而埋没了良心。如果他们当时不是急着拍照而是立刻打电话叫救护车送沈晴去医院的话,她是不是能够被救活。现在,我们不得而知。可是,当我看到那段录象时,只觉得心痛。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座城市的人竟然变得如此冷漠,竟连人命都不当成一回事……对不起,我太激动了。现在送上沈晴的歌——《夜色》。这首翻唱的老歌,由沈晴唱来,别有一番凄伤的情怀,尤其是在今夜……”
听着那飘袅的歌声在唱“残月的愁默,一杯杯微熏在我的心头……”
林平安的眼角渐渐湿了,在灯光的反射下,点点泪光如同珍珠一般晶莹。
男人盯着她的脸,也坐了下来,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她,然后低声问:“你也是沈晴的粉丝?”
林平安一愕,张开嘴却又把话咽了下去,只是默默地点头。
男人咧了咧嘴,却是突然大声哭了起来,哭着问:“你信不信她?她不是他们说的那样,是欲女是吧?!”
看着哭得象个孩子似的男人,林平安也忍不住流下泪来:“她不是、不是……”心口似被钝刀慢慢绞动,痛得让她想叫:“我不是那样!我沈晴不是报纸所写的那种下贱女人!更不是霍震昌所说的欲女!”她是多想就这样大声地喊出来。可是,就算是她站在中环冲着全世界喊,又有谁会相信?这样神奇又叫人恐慌的事情……
是啊,这世界上有象借尸还魂或者是鬼上身的事情。她就是最好的明证。一场车祸,醒过来时,她已经从那个正处于风口浪尖的过去式玉女明星沈晴变成了现在这个生活在教会儿童院的十五岁孤儿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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