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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烨……”
姐姐抱着我,那把燃烧着的木剑刺在她的后背,直直地贯穿了她的胸口。姐姐抬起头,我看到她明亮的瞳孔中的我自己,除了血还是血,五官都模糊不清了。可是季烨的目光却还是那么柔和?她看着这样的我,为什么还是能笑得这么温柔?
她抚摸着我的头,像以往无数次那般,轻轻地,宠爱地,细长的手指插进我的丝之中,爱抚着。那时,我真的以为她会健健康康,毫无损地对我说:“晨晨,走,我们回家。”
滴答滴答,是血,季烨的血从胸口一直一直流到地上,鲜红的一大片。
她注视过我无数回的那双漂亮的眼睛渐渐闭合起来,手也慢慢滑落,她靠在我的肩头,用全世界只有我能听到的细微的声音说:
“我……”
就这一个字,没有其他。然后她就顺着我的身体,慢慢滑落,像无骨的蛇,倒在地上。
我脑中好像有一个地方彻底地崩塌了。
听见人声,我想也不想就大喊着挥剑砍过去。
我不要任何人打扰我和我的姐姐,我不想见到任何人!有多少人,来多少人我都要让他们给季烨陪葬!为什么他们可以活着,季烨就要死?她说过要保护这座城市,保护她爱的人,可是为什么没人能保护她?这座城市的安危算什么!所有的人生命加起来算什么!凭什么夺走我的季烨!凭什么!凭什么!我要杀掉所有的人!
估计那个时候我是疯了,人的精神在承受压力到了一个极限的时候是会突然崩塌的,那个时候我就是那样吧。我只记得我不停地挥舞着手中那把剑,那燃烧的剑的火光印在我的脑海里,晃动着,像一个顽皮不安歇的小孩,给我黑暗前最后的光明。
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道我昏睡了多久,直到一阵强烈的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缓缓醒来。醒来是极度的痛苦,全身的伤都在醒来的第一时间作,我连□□都没有力气,唯一能控制的就是我的眼睛。
这里是,我家……
我怎么回家了?谁带我回来的?
我躺在客厅的沙上,艰难地望着四周,电视,窗帘,桌上那咖啡杯,对,这是我家。
爸妈呢?季烨呢?我想呼喊,想叫他们,那些死亡都只是一个可怕的梦吧!爸妈一定还在院子里种着他们心爱的植物,戴着那两顶被我和季烨嘲笑的“情侣帽”,相互依偎着在院子里吧!季烨呢,季烨一定又在警局忙碌着,忙碌着……她一定会回来吧。
好空荡的房间,没有一丝的人声,寂静得可怕,寂静得让人心慌。只是那若无其事的太阳和以往的任何普通的一天都没有区别,所以我觉得,他们一定都会回来吧!
等他们累了,做完了自己的事一定会回家,我在家里等他们,等我的爸妈,等我的姐姐。
可是我全身那血迹,那些创痛是那么的真实清晰!
我的眼泪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外崩涌,却哭不出声。悲伤到了极限,连哭都不够宣泄。
我就躺在沙上,动弹不得,不吃不喝了许多个白天黑夜,直到有人把我送到了医院。在医院躺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能自理生活。除了警督礼貌性地来问候过外,没有人来看过我。我看着医院窗外那被纱窗分裂成一块一块的天空,蓝得很虚假,蓝得很寂寞。
我就这样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或者是我抛弃了整个世界。
b城又慢慢有了人气。毕竟b城这样的大都市,很多人的家产都在这里,是不可能被废弃的。僵尸事件两年后,这个城市又慢慢繁荣了起来。
我搬了家,从以前那个家搬了出来,租了一个复式的小房间,把以前的家具几乎都搬来了。爸妈的沙我还在用着,爸爸的植物我也都搬到院子里继续栽培,就是这个院子比以前的小很多,那些植物们都很委屈地挤在一起。季烨的咖啡杯我小心翼翼地收藏着,她引以为傲的奖状我也都细心地摆着。我家人的一切心爱之物我都好好地保护着,我怕又一天他们回来了,不见自己的爱物会不高兴。
葬礼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但是我已经无感。爸妈的骨灰好好地安放在墓园里。谁也找不到季烨的尸体,有人说她的尸体已经血肉模糊,和很多僵尸和同事的尸体混在了一起。我不喜欢那样的答案,虽然我在爸妈的墓旁也为她建了一座墓,但是没有看到她的尸体,我总觉得她还活着。
我觉得,真的觉得她还活着,爸妈也都活着,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我看不见,只是我还没遇见。或许在下个转角,我又能遇见他们,或许在茫茫人海,我又可以看到他们。那个时候我一定会牵着他们的手,带他们回家。告诉他们,你们的一切东西都还在,回家吧,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我带你们去欧洲。我们一家人去欧洲旅游。我会好好照顾你们一辈子!
我还是回到了警局上班,同事全都换了,都是陌生的面孔,但是没有人敢跟我说话。我好像成为了怪物,成了所有八卦传闻的中心。我脾气变得很坏,谁说我家人的闲言碎语我都不会放过他。
季烨给我的那把剑也再也找不到。找不到就算了,以后都不会有僵尸,那些僵尸都被我杀死了,那把剑也不会再有用处了。
我再也不积极向上,好像艘失去了龙骨的船,漫无目的地飘在海上,不知道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或许一个大点的风暴就能把我打得四分五裂。我也觉得,人生嘛,就是那回事,没什么好去争取的,能活着一天是一天。于是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去考虑,就这样懒散地活着。当警察只不过混口饭吃,吃饭只是在维持着生命,一个在等待的生命。
失眠是很正常的事情,在漫漫的长夜中难免会有挥散不去的寂寞。于是我的私生活也开始糜烂。我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很不敬业的□□,我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在底下吃着口香糖。我泄完了就丢下钱走了。
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没有目的。我买了酒,狠狠地喝,直到眼前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我需要什么?或许我只需要一个怀抱。
倒在街头,像一个难堪的流浪者,引来无数人同情的目光。我想告诉他们,其实你们知道吗?我有地方住,我有房子,只是那里不是我的家,因为我的家人不在那里。
人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一切伤口。
时间给予了幸福,又把幸福夺走,然后再对你说“我能治好你”,这是多么的可笑。
追忆.端木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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