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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天彻底亮了以后,谢今朝和黎越来到舞厅的储物柜前。木质的储物柜散发着积攒了许多年的霉味,表层浅绿色的亮面漆晦暗斑驳。
谢今朝又在点烟,黎越觉得他们之间好像一直都隔着一层香烟的烟雾。
右下角的柜门锁被撬开了,柜门微微敞开,像是在邀请路过的人窥伺一般。黎越弯腰打开柜门,一种难以描述的异味飘了出来。
原来被放了太久的尸体是这样的味道,就像一个死去太久的人,他的死亡无法再牵扯出如同腐臭一般尖锐鲜明的刺激,却依旧能令人不快。
储物柜底部还有大片大片的褐斑,黎越用手指擦了几下,发现这些血迹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已经和储物柜的木板融为一体。
被困在这里这么多年的尸体是谁呢?可以是黎越,也可以是谢今朝。
“那个人把尸体带走了。“谢今朝突然开口。
“你看清那个人的样子了吗?”黎越皱眉道。
谢今朝眨眨眼,以黎越反应不过来的速度把烟头在自己的手心按灭,问:“如果当年派人来杀了……杀了我小舅的人,不是黎征华,是戴述呢?“
“你的意思是,戴述是借刀杀人,借你杀了黎征华?“
“你不敢叫她妈妈吗?”谢今朝笑了一声,靠在墙上仰头看天花板。
黎越意识到,刚刚冲他开麻醉枪的那个人,应该不只是黎夫人手下一个普通的干脏活的人,在他昏迷的时候谢今朝应该知道了一些事情。
“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了?”黎越问出这句话,但没指望谢今朝会好好回答他。
“有些事情我不太想的通,不过我也活不了多久了,想不想的通都没关系。”谢今朝摇摇头,把沾满灰尘的酒红色丝绒窗帘拉开。晨光照亮谢今朝的脸,他眯着眼睛看天上的太阳,脸上的骨骼肌理走向清晰果决,大半张侧脸被垂下来的黑发遮住。
“你头发长了,我帮你剪一点吧。”黎越伸手去撩他快要及肩的头发。
谢今朝没有躲:“我去找剪刀。”
舞池吧台的角落有一扇门通往音响室,这件四平米的小房间也作为办公室和杂物间。办公桌也是老旧的款式,绿色塑胶桌面上盖了一层厚实的玻璃,零散的单据和照片被压在玻璃下。
在合照中黎越能一眼认出黎征华,二十出头的黎征华穿着时髦的皮夹克和牛仔裤,梳着大背头仰头看着镜头,隔着照片与生死也能引发黎越过去熟悉的那种不适感。
合照中黎征华的手环绕在另一个人的肩上,一个与他同龄的女人。她有着显着的北方人特征,身材高大舒展,堆着卷发的长而尖的脸颊上颧骨微微凸起,给她原本果决的面容带了几分苦相。
他们这两个人站在一块儿,就像他们两个人故乡的戈壁滩上会长出的梭梭草,让人惊叹原来旺盛的生命力和强烈的绝望气息也能在同一个生物上现出。
“找到了。”谢今朝在最底下的抽屉里翻出一把长剪刀,拎在手上递给黎越。
谢今朝的头发打湿以后乖顺地贴在头皮上,黎越和他站在清晨的日光里,被剪下的头发一绺一绺的落在地上垫着的报纸上。他大概用了洗手池的肥皂洗头,朴素的皂香味环绕在他与黎越身边。
“要留多长?”黎越问。
“能扎一小撮起来吧。“谢今朝抓着自己的头发比划着,露出他苍白瘦削的后颈,黎越忍不住去摸他阶梯一样的颈骨,摸到一手碎发。
他们两个人,一个对自己身体的主权毫无兴致,习惯于破坏它,或者把它交由别人掌控,另一个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他过多的依恋,所以任何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能擦出火星。剪刀落到地上,砸在木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谢今朝被黎越抵到窗上,顺势蹬掉滑倒脚腕处的牛仔裤,双腿绞上黎越的腰,上身的绿色竖条纹衬衫敞开,露出里面松垮的背心。
“看我。”黎越有些粗暴的捏着谢今朝的下巴,迫使他的脸面朝着自己。他突然意识到,在他出狱后和谢今朝发生的几次关系中,谢今朝从来都是背对他的,哪怕像现在这样面对面,谢今朝也会别过头。
谢今朝显然不喜欢面对面地做爱,但他也不会抵抗。他从不强硬的抵抗任何事,黎越对他起了强烈的同情,无论是谢今朝生命的哪一个阶段,反抗都不是他处理事情的落入戴述的手中。
但对谢今朝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时间变得空洞绵长,被一点点的甜头引诱着向前走以后,就会落入更深的深渊。
戈壁滩的月光下,他终于想清楚了。
走之前,谢今朝在黎越身边躺了一会儿。今天是满月,周围伴着漫天的繁星,那是一种带着强烈侵略性与欺骗性的平静,能粉饰世上所有的痛苦与不甘,而谢今朝决意不再受它的引诱。
麻醉枪的药效快过了,谢今朝看到黎越动了几下。
他该走了,谢今朝坐起身,想了想,又弯腰吻住黎越的嘴。向戈壁更深处进发的路上,他反复的想这个举动的原因,是在几乎零下的寒夜里,贪恋一点来自活物的温度,还是其他他无法接受的原因?
“黎越,我们谁也不欠谁了。”离开前,谢今朝在黎越的耳边说。
他一直向前走,筋疲力竭也没有停下,向前,向前,再向前,然后忘记一切。
再醒来时,谢今朝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和与这个名字相关联的记忆,只剩下一具空壳,借给对人世间尚有留恋的游魂使用。
直到今天,黎越到来,他才找回自己丢失的那一支魂魄,见过了各种人形形色色的记忆,见过了数不清的情感和执念后,再一次与自己重逢。
现在他是戴述作为母亲送给黎越的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礼物,可能是祝福,也可能是亏欠。除此之外,关于他自己的一切都重新洗牌,清澈如皎白满月,也满溢如满月。
黎越摸着口袋里的灵签,是出狱后在谢晶藏作案记录的庙里求的一支签,问的是他和谢今朝的缘分,上面的签文他已经无比熟稔。
不须作福不需求,用尽心机总是休。阳世不知阴世事,官法如炉不自由。
直到现在他也参不透签文的吉凶,好在过去的一切终于过去,而未来只取决于眼下的所作所为。
黎征华最开始的名字不叫黎征华,他甚至也不姓黎,只是和谢晶在电影院里看香港电影时觉得那个叫黎明的演员很帅气,改名时干脆用了“黎”作姓。
在他出生的小马谷里,村民都姓谢,只有几家外姓人,是以前下乡的知青。改名黎征华之前,他叫刘栓财,小名栓子,是家里唯一的男孩。
如今他跪在神堂里,双手合掌,抬头与身居高位的金身佛像对视。佛祖眉眼低垂,像是在逃避栓子渴求的眼神。
栓子已经在神堂里跪了足足三天了,铜厂发生事故以后,救护车隔了大半天才来,栓子的父母被送到县里的医院后马上被转运,连栓子都不知道他们被送到了哪里。
铜厂的人只让他等消息,出事的车间仅仅清理了一天就继续开工,一切如常。栓子别无去处,只能在神堂祈求父母平安归来。
神堂的佛像据说由来已久,是十里八乡最灵验的一尊佛,破四旧时有人砸下佛祖一只手,第二天就发起疯来拿斧头砍断了自己的手,从此村民即便不敢公开祭拜,也不敢再动它。
在一次又一次的运动中都能自保,从阎王爷手里拉回来自己的父母,肯定也不是难事。栓子把家里找到的所有现金投入功德箱,又凑齐五谷杂粮来拜,至于牲口他现在拿不出来,日后还愿一定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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