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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用和能不能行,在男人眼里是一个意思。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程非渝闻言也不等她求了,径直打开车门,弯腰捞起副驾上装着茅台酒的礼品袋,甩上车门就往汉斌叠院走。
他双臂遒劲,脚下生风,一股热血冲上头顶,什么都顾不得了,等走到台阶下才想起自己不知道客人在哪间包厢,扭头问南筱:“人在哪儿啊?”
一看就是没办过事的。
哪有他这样送礼的?
南筱忙不迭追上去嗔怪道:“你送进去做什么。那么多人都看着,只送给主宾太显眼,让人家看到了不好。”
程非渝耿直地嗤笑:“有什么不好的?谁有意见谁凭本事把自己变成主宾啊。”
这话说的没毛病,就是不招人喜欢。
南筱没能马上想到反驳的话。
半晌她叹了口气,心平气和地对他说:“话是这么说,可风水轮流转,人家未必记得你的恩,但总记得当年的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不擅长应酬就把酒给我,自己先回去。”
程非渝眯眼问她:“南筱,你不会是怕我出现在这儿,抢了你的头功吧?几天不见,你这过河拆桥的本事又见长了。看我这样任你呼来喝去你是不是很得意?”
南筱确实不想让宾客看见程非渝,不想让自己独立的人格被程家长媳的身份掩盖。
程非渝眼下是没能耐让人把她视为他的附属品,但他背靠的家族庞大,人家眼里只有程家。
南筱闻言抬起眼皮看向他,因饮酒而酡红的面色满是楚楚可怜的娇柔感。
她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问:“让我痛快又怎么了呢?难道你娶我过门就是为了让我难堪的吗?”
程非渝被她上纲上线将了一军,咬牙切齿,把酒撂地上转身就走:“老子娶你算是娶了个祖宗。”
南筱望着他的背影,情绪没有丝毫波动。
她弯腰提起放在地上的酒,不动声色地将酒拎到台阶的阴影下藏起来备用。
眨眼的工夫程非渝就回到了车上,半降的车窗露出他那张英俊凛冽的面孔。
颜色醒目略显骚包的宾利兜着风绝尘而去。
虽然和程非渝闹得不太愉快,但是程非渝的作用也就到此为止了。
她本就只想让他送酒而已,又没打算跟他谈感情。
她是把利弊权衡得很透彻的人。
就像她精通人情世故不是因为同理心强,而是因为这样能给她带来莫大的好处。
她说的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有特殊用意。
她未尝不讨厌算计,只不过被险恶的世道逼得精明了起来。
程非渝的率真在她看来是相当可贵的。
他不蠢,只是单纯。
南筱其实从见到程非渝的第一面就喜欢他,觉得他跟其他人都不一样。
在遇见程非渝之前,南筱曾想过泡弟弟,一心认为弟弟哪儿都好,浑身都是宝,只不过弟弟玩的都是小儿科,心眼都写在脸上,就是想从她身上捞钱。
而程非渝不仅有比弟弟精壮的身躯,还有比弟弟旺盛的精力,最重要的是他对她无所求,那身铮铮傲骨让她难以忘怀。
有脊梁和骨气的男人才能令她兴奋,因此她嫁给程非渝不单是为了报恩,也藏有自己的私心。
可惜桀骜的男人有他的脾气,她没时间像驯服烈马一样征服他,只能任由他肆意驰骋。
倘若真想收服程非渝,还需要动点脑筋,所以被她一推再推,始终没有提上日程,他却是越来越难被驾驭了。
南筱在室外吹了会儿凉风才驱散了些许醉意,强打精神去完成饭局的最后环节。
一帮人你来我往极限拉扯,堪比商场上的斡旋。
酒终究是被马令申满心欢喜地带走了,许诺说定会将她期盼得到的这单项目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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