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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爷见他进来,颇有些惊喜的意思:“你带回来的这个人,生命力还真是顽强啊。”
“老夫行医四五十载,就没见过求生欲这么强的人。”
“那么重的伤,他竟然也挺过来了。”
洛勋:笑不出来。
他很想说:大爷,您要是知道,他活着离开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你杀了,你也笑不出来。
此刻老大爷还不知道,依旧保持着善良。
洛勋懒得救他,老大爷便直接包揽了过去。
捣草药,给他全身的伤口糊上,还特意给菊花多塞了点。
饶是见惯了伤口的大爷,这时候也有些哆嗦,“天杀的啊,这些歹匪越来越过分了,连男人都不放过啊!”
“看给人小伙子糟蹋的。”
洛勋没吱声。
“这个年代,长得好看也是种过错啊。”
大爷拿着撕下来的衣服走了,被戳成筛子的衣服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用来烧火还能省点柴火。
古时烧衣,是有忌讳的。但在这个朝不保夕的时代,有些忌讳就没必要遵守了。
洛勋看着紧闭双眼的男人,想着任务中的使其恢复光明。
古代没有做眼角膜移植的技术,按理说,他这样的伤势,眼睛已经完全废了。
奈何,林遮有个包治百病的宝血。
上至疑难杂症,下至小病小灾,就没有他治不了的。
所以,在遇到胆大妄为的萧晟之后,他手腕上的伤口就没有好过。
换个角度想,萧晟之所以胆大妄为,未必不是因为有林遮兜底。
洛勋一想到自己有可能一直放血救这个男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还是让他死了算了……”
奈何任务还要做,可以跟人过不去,但是不能跟任务积分过不去。
洛勋叹了口气,拿了根银针,悬在手指上迟疑了半晌,做足了思想准备,却迟迟不敢下手。
【只是手指,疼痛感很弱,不疼的。】
洛勋理直气壮,“你又不是人,怎么知道不疼!”
“再说了,不能随随便便开这个口,要是养成习惯了怎么办?”
“呦!”
尖锐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洛勋吓了一跳,银针重重的扎在指尖上,疼得他一个激灵。
“嘶”
白皙红润的指尖上顿时浸出了一个饱满圆润的血珠。
洛勋叹了口气,流都流了,那就救吧。
只是,原主用了一海碗的血,跟草药混合,敷在眼睛上,半个月后便让他恢复如初了。
洛勋也不清楚,自己这两滴血能起到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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