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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蓝衫(第1页)

我的名字叫螺娘。

自修岚大陆存在起,四千年前,我们族人远离人类世界和妖兽国度,从广野蓬莱一路迁徙,爬山涉水,千难万险,最终,爹爹和娘亲看中了这片土壤充沛的生机,从此在这山头落脚。

我们生生不息生存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一边小心翼翼躲避着人类的搜索和抓捕,一边在看不见阳光的黑暗洞穴过着与世无争,宁静普通的日子。

我的爹爹自万物混沌中诞生,和修岚大陆同岁,比当今人类统一的国家洪荒国,还要大二千岁。他是仙家辈里的万事通,德高望重,知识渊博,平日化形为拄杖老翁,须发皆白,精神抖擞,总是笑呵呵的。

他辞去仙职,决意与我娘隐居现世前,据我大哥说,还是一个挺大的官。小时候的我十足好奇,跑去问爹爹,爹爹只是摸着胡子笑眯眯回答,“哪是什么大官,莫听你大哥胡诌!你爹我一把年纪了,也就只在人间有点子名头……他们老百姓都喜欢称你爹我啊……啥来着?哦对对对,喜欢管老夫叫「土地公」,哈哈哈哈哈!”

虽然不懂为何人类要这样称呼我爹爹,但看到他们四处为我爹建筑供庙,每逢节庆都要虔诚祭拜的样子,我也就不那么计较这个土气的名称了。

我是爹爹最小的女儿,我们全家有7口人,除了我,大哥二哥三姐四姐都在外出时不幸被人类发现,追踪,然后,用闻所未闻的可怕方式抓住,被迫现出原形杀死了。

我的哥哥姐姐们,先天仙人,长生不老,法力高超,连山头最凶恶的妖兽都不怕,却一个个沦为毫无魂力却总能想方设法杀死我们的普通人类药铺里,高价贩卖的一味药。

我是一株活了2千年的千年人参,听说人间称呼我们千年人参一族为「仙人药」、「药中之王」,我很困惑,人类真的很聪明啊,我们什么都没透露,竟然都知道我们是仙人了,可是那么聪明,为什么没有与那般聪明匹配的善良呢?

人类没有兄弟姐妹吗?没有父母吗?

杀死别人的亲人,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吗?让别人感到疼痛,变得孤独,失去挚爱,人类是为了开心才做这些事情的吗?

我真的很难理解人类。

爹爹紧紧抱着我,四千年没有流过眼泪的他在经受了又一次的丧子之痛后似乎一夜衰老了八千岁,我很惊讶,因为从没看过我爹流泪的样子。四姐被抓走那天起,娘亲就一直伤心欲绝,纵然是高阶仙体,最终也因心病病倒。爹爹握着我的手,宽大的手掌攥得我很疼,他声音苍老而颤抖,“螺儿,好好记住爹的话——”

“我们人参一族,贵为仙体,是即使拥有强大力量也不欺压弱小的仙尊。人类无论有无魂力,都是贪婪的,可怕的,他们虽弱小,但欲念缠身,凶残暴虐,比妖兽更危险,比仙族更先知,比恶鬼更残忍,因为贪欲会不断驱使他们突破极限。”

“爹从今以后,不允许你踏入人类世界一步。”

从我变成我爹唯一的女儿开始,我似乎也变成了孤独一人了。

家族下了禁令,所有族人天亮以后不得外出活动,我们只能在夜幕降临后小心翼翼地走出昏暗的洞穴,再走进一片更黑更昏暗的世界。

因为与同辈的仙族作息不一致,我无法交到可以说话的朋友。总是一个人蹲在山头树林里玩,或施展法力催使植物变作可以活动的「地精」陪伴,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运用更高超的法术,作为仙使而存在的地精们都无法同我说话,它们围着我咿咿呀呀手舞足蹈,可以忠心耿耿做我永远的跑腿和跟班,却永远做不了我的朋友。

遇见温公子的那天,我至今仍认为,是我命中注定的劫数。

那个晚上我一不小心睡着,醒来后发现天边开始隐约泛起红光,太阳就要升起来了,心里暗道不妙,赶紧起身往家跑,突然余光扫到一处树林角落里飘过一片深蓝色。

悄悄凑近一看,一个个子不高,穿洗得发白满是补丁的旧蓝布褂,瘦瘦白白的男人曲膝跪在土壤上,他长相斯文,脸色很差,正用一只手捏着小刀,刀口紧紧贴在自己一只胳膊上,低头看向地面。

我踮起脚尖顺着他视线好奇望过去,那是一株还未开苞的芍血百日红。

传说此花的花蕊能医治世间某些疑难杂症,是人类世界难得的一味药引,只可惜这芍血百日红的开花期极短,自然日期是每一百年开花一时辰,错过了开花期,要拿鲜血浇灌喂养,还不知要喂满多少时候才会再度开花……由于获取难度太高,此花的存在多多少少被质疑,不少人为此争论不休。

爹爹跟我说起时,我还撒泼要他摘给我亲眼看看,爹爹无奈承认,就连他也不知道此花的下落。

我躲在小树林的缝隙里,亲眼看他一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咬紧牙关,微微颤抖举起手臂,凑近那花苞紧合的芍血百日红,鲜红的血一点点渗出皮肤,滴滴嗒嗒,滴滴嗒嗒,穿透空气,滴落在素白的花苞尖端。

我就那样静静地看那个脸色极差的蓝衣男人一刀,一刀,又一刀,把自己两条胳膊交替割破得伤痕累累,只为了放血喂花,看他苍白的嘴唇和大颗大颗滴落汗珠的脸颊,心里莫名一痛。

后来,我便每天在快天亮的时候悄悄去那个地方看他在不在,令我惊奇的是,这个人类男人毅力挺足的,风雨无阻,准点准到,没有一天不上这荒郊野岭的山头放血喂花,每次看他挽起袖子,露出旧伤未愈新伤又添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在他坚持不懈自残喂花第99天,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又焦躁又奇怪的心情,扒开灌木走出来,一巴掌打掉了他正要割下去的小刀。

男人保持跪地抬臂的姿势,见到我的突然出现,很是惊诧,我也第一次看清了他的全脸,一张消瘦苍白,眉目普通,唇无血色的平凡人类的脸,一个身材单薄,瘦骨嶙峋的可怜男人。

“你想拿这芍血百日红的花蕊做什么?”我开口问他,眼睛一眨不眨观察他的表情。

男人先是一愣,继而低下头,有些奚落自嘲,咧开嘴角轻轻笑着说:“让姑娘见笑了,温某家中,有一位患怪病久治不愈的六旬老母,温某听闻这苍穹山开辟已久,灵气逼人,外传更说尚有仙人隐居,就想来此山找找这传闻中的神花,好救母亲一命。”

“老天有眼,竟赏脸让温某歪打正着,温某已拿血浇灌了99日,医典上说,满100天就会开花了。”

“你傻啊。”

我蹲下来,拿手用力戳了一下男人额头,男人眼睛都睁大了,脸也瞬间升温变得通红,他捂着额头结结巴巴,身体连连后退,显得非常慌乱,“姑,姑娘!男女授受不亲……何况温某,温某是第一次见到姑娘……可使不得……”

“医典上写要100天,你就真放血100天?那要是它说要1000天呢?你是不是要把血放干啊?”

男人仰坐在地面,呆呆的,愣愣的望着我,“温某,温某没有这样想……”

我站起来,转过身背对他,撩起袖子,看着自己皮肤上一层层满满覆盖的薄而透明的鳞片,沉默良久,低低问道,“你,当真是要救你娘?”

男人立刻站起来,声音是义不容辞的坚定有力,低沉的嗓音缓缓传进我的耳朵里,“我自幼丧父,是我娘辛苦拉扯我长大的,现在我娘病倒了,做儿子的怎能不想尽办法治好她。”

我闭了闭眼,一狠心,指尖用力一扯,生生撕断皮肉,将手臂上一片透明的鳞片剥下来,转过身,不顾受伤的胳膊缓缓渗血,快步上前拿起他的手塞进他手心里。

“这个给你。”刚说完,伤口皮肤一阵刺痛,我一个没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赶紧把流血的手臂藏到背后,心里暗想,没想到“自残”还挺疼,之前还真是小瞧这个男人了。

男人摊开掌心,看到那片仅有大拇指甲盖大小的透明鳞片,不解地问,“姑娘,这是……?”

我扯开一个自认为优美的笑脸,故作轻松地说:“好巧,我这手头刚好有一副药,比芍血百日红药效更好,别看它小,你拿去泡茶给你娘喝。”

“相信我,你娘一定会痊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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