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将担保物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或者其受托人主张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下;
(二)为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
(三)担保人知道债权人与他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六条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登记为营利法人的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其不具有担保资格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和第五百零四条等规定处理
(一)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力;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越权限提供担保造成公司损失,公司请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一款所称善意,是指相对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越权限。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已对公司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善意,但是公司有证据证明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决议系伪造、变造的除外。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第九条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主张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生效力,并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时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其他债权人请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开立保函,或者经有权从事担保业务的上级机构授权开立保函,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未经金融机构授权提供保函之外的担保,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金融机构授权的除外。
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
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非善意,请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参照本解释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公司名义加入债务的,人民法院在认定该行为的效力时,可以参照本解释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则处理。
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四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受让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行为系承担担保责任。受让债权的担保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相应份额的,依照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最高额担保中的最高债权额,是指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现债权或者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登记的最高债权额与当事人约定的最高债权额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登记的最高债权额确定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
第十六条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物的担保人在登记尚未注销的情形下同意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订立新的贷款合同前又以该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其他债权人主张其担保物权顺位优先于新贷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凡人修仙,风云再起时空穿梭,轮回逆转金仙太乙,大罗道祖三千大道,法则至尊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
(年代糙汉知青甜宠养崽系统家长里短)白富美6怀娇人如其名,身娇貌美钱巨多。上辈子被人算计下乡后,嫁给了那个十里八村最凶最野的糙汉子顾长征。那个时候的她,根本就不喜欢这浑身上下都有着用不完的力气的男人。婚后三年,男人意外去世,6怀娇供着冰冷的牌位守了七年的寡,在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时候,眼前浮现的都是那糙汉子七零,作精知青再嫁糙汉前夫...
作品简介她被迫替嫁给了素未谋面的老公,婚后,她被人陷害。为了保住孩子,她只想离婚。于是,她每天惹便宜老公生气,只等他签字离婚,甚至为了离婚不惜给他一个亿。可,男人死活不离婚。一边不离婚,一边还欺负她。终于,她在失去孩子后心灰意冷逃离,男人却疯了一般带娃全球追妻。上一秒,男人抱着娃堵在她家门前警告,霍太太,限你一日之内回家!否则孩子还我,你滚!下一秒,向来冷傲的男人全网视频认错,老婆,求原谅!...
简介关于神女归来废材小姐杀疯了!年仅2o岁的1o8世纪满级修仙大佬夏知浅一朝魂穿,竟穿到灵渊大6出了名的废物身上!家族恨,国人厌,就连一个下人都敢欺负到她头上。下一秒,她利用空间修复灵根,修为蹭蹭上涨,她的人生仿佛开了挂。神兽甘愿送崽,天才围着她转,就连不近女色的神尊也对她另眼相看。只因她是个全能天才!什么极品丹药极品神器极品符箓,全都信手拈来!北笙国太子不知知浅姑娘可否和在下喜结良缘?否。东启国王爷小浅,你若不答应,我终身不娶!哦。西华国战神浅浅,和我在一起,我以江山为聘。爬。南蕴国皇帝浅儿,我我命都给你!滚啊!某神尊小浅儿,我嘘,别说话,吻我。...
进入了怪谈游戏,夏怿高喊着大威天龙,冲向了诡异,然后被秒杀。如此努力了五个世界,他彻底放弃。第六个世界,面对到来的诡异,夏怿闭上了眼睛麻烦下手利落点。女人模样的诡异,看了看努力挣扎的旁人,又看了...
简介关于济世凡医眼观色耳闻音三指切脉,传统的世界观构筑传统的医学理念,本文没有奇异的能力,没有一掷千金的神豪,有的只是一个平凡的中医人在行医路上的点滴纪实,有的只是一颗为往圣继绝学的初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传统医学守护着华夏的子子孙孙,没落的时代之中,我更希望它能像火炬一样,为我们指引一条回家的路。(特别提示文中提及方药均为情节需要,治病不可生搬硬套,看病请去正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