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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吉尔伽美什沐浴鲜血,体态健美,一手持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手拖拽着百米巨兽芬巴的尸体归来。
他单手的力量,竟然能拉拽堪比巍峨山丘的百米巨兽芬巴尸体,让无数部落的人们引以为豪,震撼到极点。
无数人为他书写赞歌,歌颂他的力量,这是史上最强的英雄王。
“我要建国。”
他归来这一刻,看着石器部落的人们,忽然如是说。
部落沸腾了!
喜极而泣,相拥落泪,他们清楚的知道,在这位伟大俊美的苏美尔英雄王带领下,颠沛流离的日子已经离去,不用再畏惧巨兽野蛮种。
的文明时代,开始了!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吉尔伽美什并没有记载弑子的暴行,而是在《创世纪》记录他的英武。
苏美尔王朝中史篇,记载:
【吉尔伽美什,服力量之血,剑斩传说巨兽芬巴,立苏美尔王朝,搬动巨石环绕,建史上第一个城邦,乌鲁克城。】
时间,不断向后推移。
无敌于整片大地的吉尔伽美什,开始致力展文明。
他励精图治,英武而极具魅力,却又暴虐不可一世。
他制造货币,完善语言,建立城池,却又将残忍的把人种卑微的划分了三六九等,建立奴隶制,并且劳民伤财,大量派遣勇士,开始探索世界的边界。
他是人民伟大的英雄王,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
苏美尔王朝八十七年,吉尔伽美什一百二十七岁。
乌鲁克王城,终于抵达了上千万的恐怖人口。
无数奴隶在这里交易,甚至建立了斗兽场,贵族们,让奴隶与巨兽厮杀,引以为乐,哈哈大笑。
当年部落民众已然离世,经历了近百年的时光,他们的孙儿后代们,不记得祖辈曾经的困苦与挣扎,在伴随安逸渐渐走向腐朽。
然而,当年的苏美尔之王,依旧英武。
幽暗昏沉的乌鲁克王殿。
圆拱形屋顶雕刻精密细腻纹理,雪白的壁灯洒下淡淡光芒,两侧是一根根圆形雕刻金色纹理的花圈石柱,地面是由强大巨兽皮毛铺就的鲜红地毯。
一个伟岸俊美的男子平静坐在精美白骨王座上,他的手边是寸步不离的传说之剑,达摩克利斯之剑。
“伟大的苏美尔国王,城邦之主!吉尔伽美什陛下!!我们已经探索完了整片大地。”皇宫大臣狄奥尼修斯,微微弯腰,狂热讲述这些年来的见闻。
“我们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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