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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离明德帝十年,也就是天启城“王之乱”之后的第十年,琅琊王忽然叛变了。起因在于明德帝颁布了“十二宗税法”,这条税法被称为北离开朝以来最严厉的税法,琅琊王当庭反对,与明德帝激烈争吵。那也是被朝臣所见的,二人的第一次争吵。
那日激烈的争吵之后,明德帝宣布休朝三日,琅琊王回到了自己的王府中。
直到三日之后,天启城大火。
那天忽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伙乱民,开始在天启城中四处放火,后来禁军赶到制止,可禁军之中却夹杂着一群叛兵,在城里开始烧杀掳掠,直至天启城大乱。直到羽林将军谢凌云率领一万羽林军入城,才勉强压制住了乱势。而西城门在此刻却悄然洞开,一辆马车悄悄地从琅琊王府的后门离开,马车到达西城门的时候,并没有重兵把守,只有一人坐在城墙之上。
那是一个持长棍的长男子,天启四守护之西方守护——白虎。
当年的天启四守护均是琅琊王在游历江湖时遇到的好,可如今在天启城中十年,他们究竟是会重当年的情义,还是遵守对皇室的忠诚呢?
白虎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琅琊王最后终于走下了车,拿起了手中之剑,用力地打了一下马身,马车冲着城门外急冲去。白虎没有下城门,收起长棍转身离去。琅琊王则丢下了手中的长剑,转过身默默地伸出了双手,他的面前,站着当时的刑部掌刑监萧长礼。
琅琊王最后被判定为谋逆,一个最没有理由谋逆的人,却谋逆了。几乎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但是琅琊王自入牢之日开始就保持了缄默,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认罪,却也没有为自己辩驳。所以即便有人愿意替他说话,也不会有任何的帮助。更何况,就算琅琊王平日在朝中人缘极好,也没有人再敢站出来了,审讯他的天启七御史中有三人认为他无罪,第二日就被现死在了家中。
只要明眼人就能想到,这不是谁想陷害琅琊王,只是当今天子明德帝想要他死。
就在所有人都保持缄默的时候,终于还是有一个人站出来了,却是一个身份极为特殊的人——王子萧楚河。明德帝最宠的王子,当时年仅十五岁,却无论在武学、兵法甚至文学上,都被称为天才,是所有人认定的“太子”人选。可这个明德帝所生的王子,却被很多人称为颇有琅琊王年幼时的风范,而他本人也的确和琅琊王交好,琅琊王是他棋艺方面的师父。
萧楚河独身一人来到了朝堂之上,殿外侍卫阻拦,却被他一招击倒。当时朝堂震动,萧楚河在殿前站立不跪,连说十三条琅琊王谋逆案可疑之处,声音激昂,情致动人,竟有老臣在朝堂之上落下泪来。可却引来明德帝震怒,将王子贬为庶人,流放青州。
朝臣已经不敢多言,连王子都遭到了贬黜,那么最后能阻止这件事只剩下了四个人。当时雷梦杀已经死在了南诏的战场上,天启城内琅琊王的朋便只剩下了天启四守护。其中白虎已经表明了立场,朱雀则在王之乱后就从天启城中离开了,玄武在此时也恰好受密令外出,只有青龙是这桩谋逆案中最大的变数。
青龙,剑冢传人李心月。
然而李心月也保持了沉默,因为她的府邸周围,从琅琊王入狱的那一天起,就布满了十几个高手。李心月连续七日都没有踏出府邸半步,直到七日之后,琅琊王问斩。按照律法,普通的犯人获罪之后,也要等到秋后问斩,皇室宗亲更是有漫长的审判期,但是钦天监观天象,传天命,称:琅琊王之刑,不容片缓。
那一日阳光盛好,琅琊王身着白衣,手带镣铐,缓缓走向行刑台,虽临死,却风度未曾有半点丢失,依然是那个虽身处朝堂,却有江湖之气的翩翩王侯。观礼的朝臣无不轻声叹息,只有幕帘之后的君王保持着阴冷的沉默。
李心月在终于才此时走出了她的府邸,李心月养剑七日,剑心诀之势不可挡,围堵她的高手们连连败退,一直就退到了法场之上。当时琅琊王站在行刑台上,白袍纷飞,李心月持剑而至,面若冰霜。
幕帘之后的君王只说了一句话:“李心月,你也要谋逆吗?”
李心月却答道:“我不曾谋逆,圣上却要逼我谋逆。”
君王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挥了挥手。
天启五大监,钦天监七位天师,以及天启四守护中仅剩的那一位无极棍的主人,都在瞬间流露出了七分杀气。
天启五大监中除了瑾宣外的四人率先走上前,李心月朗声笑道:“我有昆吾剑,求趋夫子庭。白虹时切玉,紫气夜干星。锷上芙蓉动,匣中霜雪明。倚天持报国,画地取雄名。”随即拔剑,行刑台周围十丈内之人,兼被剑气所逼退。然而,就算李心月养剑七日,得剑心诀大成,却依然敌不过四位大监的联手。
可一直在高台之上抬头望天的钦天监监正齐天尘却忽然惊道:“有一剑西来,威凌于天子!”
明德帝望着下方已经浑身浴血的李心月,微微皱了皱眉:“她?可她快死了。”
齐天尘身为钦天监监正,七大天师之,平日里甚少走出钦天监,在朝臣们心中是半人半仙的人物,可此时他却神情严肃:“不是她,请圣上躲避!此剑之势,可摧万城!”
明德帝身为一代帝王,此刻却不惧:“什么剑,能摧万城?”
“剑仙之剑。”手持无极棍的长男子往前走了一步,“她到了。”
话音刚落,只见远处闪过一道白影,正以不可思议的度像闪电一样冲这边惊掠而来,空中云朵翻飞,仿佛仙人临世。
“盈!”羽林军大将军谢凌云到了那个身影,抬起了手中的刀,大声喝道。刑场中的兵士们立刻拉满了手中的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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