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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歌确实是一个优秀的情报人员,在她将离舞送到镜花苑的路上,对于路途中的整体情况已然尽数记在了心中。
当杨明需要投宿之时,根本不用自己操心,鹦歌就为杨明选好的地方。
在距离镜花苑不远之处的一座客栈中,杨明包下了一间房,在客栈之人羡慕甚至是嫉妒的目光中带着鹦歌与胡姬两人走进了房间。
确实不愧是距离镜花苑不远的繁荣地带,这座客栈的天字一等房之大竟然不输寻常的小院,竟然有着里外三层,外层以竹帘隔开,可用以招待客人,中层与后层之间以丝制的屏风隔开,装饰的典雅幽静,至于后层,想来应该是起居之处了。
此时时间尚早,杨明也没有休息的意思,而是坐在临窗的席位前,看着窗外的热闹的街道。
秦人虽然不擅经商,但却并不缺钱,毕竟,秦国特殊的军功爵制度让秦国的百姓间出现了大量的富农,哪怕这些人并不喜好奢华之物,但在庞大的基数面前,秦国的经商环境还是要胜过大多数国家的。
因此,这座咸阳城极为繁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冷幽肃杀。
“甘泉宫?主人,甘泉宫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正与杨明隔案对坐煮茶的鹦歌抬起头说道。
鹦歌,在夜幕之时,一直是负责夜幕对外的业务的,虽然秦国对夜幕来说是一个禁区,夜幕还不敢向秦国渗透,但得到秦国的情报并不一定需要夜幕亲自出手,夜幕可以用钱通过其它渠道得到来自秦国的情报。
因此,哪怕从未来过咸阳,但鹦歌对咸阳还是有着一些了解的。
咸阳城虽然很大,人也很多,但也可以说咸阳城很小,人很少,因为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池之中,真正能够挥影响力只有那几座宫城和府邸,真正能够决定秦国走向的只有那几个人。
他们才是咸阳城乃至秦国这个舞台上上的真正主角。
而甘泉宫,就曾经出现在夜幕搜集的情报中,一座早已经荒废了二十多年的宫殿。
宫殿,它的权势从来都不是它自身是多么的宏伟华丽,它的权势是来自于它的主人,当甘泉宫没有了自己的主人之后,它的宫墙虽然依旧高大,它的宫殿虽然依旧富丽堂皇,但它却已经没有了曾经的魂。
现在得甘泉宫只是一座有些高大的房子而已。
在甘泉宫这样的地方当值,在鹦歌看来,那实打实的是一个大坑。
“怎么说?”杨明像是全然无知得问道。
“甘泉宫如今与冷宫无异,去那样得地方,主人,有句话虽然不当说,但鹦歌还是要说的,在雁门郡之时,你可以轻轻松松的拥有不低的军职,何苦来找秦国当一小小的禁卫?”鹦歌面色凝重地说道。
杨明还未表态,鹦歌已经跪倒在坐席之上,只留给杨明一个后脑勺和背部近乎完美的曲线:“还请主人原谅,鹦鹉不是忘记了奴婢的身份,并不是有意冒犯主人。”
“无妨,你能这么说我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若不是真正为我考虑,你又何必说这样的话。”杨明道。
“伱还是起来吧,我可没有让别人跪在我面前的习惯,当然,如果是另外一种情况的话,我或许就会是另外一种态度了。”杨明说着已经笑了。
若是让紫女跪在自己的身前想来一定很有趣,不过,那还要等到五年之后了。
当鹦鹉直起腰身之时,看到了一副沉思之色的杨明,只听杨明说道:“甘泉宫的事情我也有着自己的考虑,我们初来乍到,对于咸阳并没有什么了解,无论蒙骜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将我安排在这样的地方,我们都不方便多说什么,一切还要看看再说,也许人家另有深意呢?”
“我想,蒙骜也不像是心胸狭窄到要为难我一样一个少年的人。”
杨明可是记得,在数年后,蒙骜会将自己的孙子蒙恬送到平阳重甲军中历练。
蒙恬进入平阳中甲军后,可是得到了身为主将的王齮的重用,以千夫长之职执掌军法,在十万平阳重甲军中可谓是真正的位卑而权重。
现在王齮提前数年请求蒙骜帮忙,蒙骜不可能不顾及王齮的面子才是。
“而且,甘泉宫如果真的是如同冷宫一样的存在,倒是更合我的意,现在,我只想找一个地方能够安心的修练武功,以完成第一个两年之约。”
“是鹦歌错了,主人的考虑肯定是要比我深的。”鹦歌闻言露出了恍然之色。
“你没有错,关心自己的主人又能有什么错,鹦歌,看来你现在已经真正完成了自己的身份转变,对于这一点我很高兴。”杨明打量着面前的俏杀手道。
鹦歌不算太过漂亮,尤其是在与紫女这样的女子相比之时,但鹦歌的长相却十分符合杨明的审美,更准确的说是他另外一份记忆中审美。
前世的他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人,虽然也喜欢美人,但也仅仅只是欣赏而已,不会有太多的想法,因为普通,所有注定不可能有什么交集,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妄想。
反而是像鹦歌这样的女子,却正是杨明心中的理想型,因为她漂亮,但又不足够漂亮,既然满足杨明在视觉上的追求,又不至于无处下手而遗憾。
准确的说,鹦歌是一个漂亮且能够真正接触的美人。
作为杀手,鹦歌是灵觉十分灵敏,当杨明的视线停留在她的脸上之时,鹦歌下意识的别过了脑袋,在杨明的身上,她本能的感觉到一种危险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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