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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身上的毛衣早就烂了,到处都是被刮出的破洞。
他脱掉毛衣,用宝剑割成数截。然后还剑入鞘,把那些破毛衣条,仔仔细细的裹住剑鞘和剑柄,再拿几根鞋带将其捆扎严实。
宋代实行严格的刀剑管制,八面汉剑绝对属于违禁物品,不能随便暴露在陌生人面前!
掩藏好武器,父子俩才循着马叫声,朝着茶场深处走去。
大概过了十分钟,二人露出失望的表情——那里确实有一匹马,但根本没有人类的踪迹。
可以看出,马儿的骨架很高大,浑身皮毛呈棕黄色。但是骨瘦嶙峋,根根肋骨都凸显出来,马腹已经整个瘪进去,让朱铭联想到照片里的非洲饥民。
马系着一根长长的绳索,绳索乱七八糟缠绕在茶树上。
以马儿为圆心,周围三四米的区域,茶树和杂草都被吃得光秃秃。估计是能吃的已经被啃光了,马儿急于挣脱束缚,于是乱跑乱跳,导致绳索越缠越短,彻底将其套在一株茶树旁。
看到来了两个人类,马儿先是惊慌后退半步,随即又摇头晃脑似乎在求助。
朱铭走近了查看,现马脖子被勒出道道伤痕。有的伤痕已经结痂,有的伤痕却已溃烂,甚至还有活蛆在伤口翻涌。
“这里有字!”朱国祥突然喊。
朱铭走到马儿的左后方,见其左胯上有烙印,而且足足烙了两处。
第一处为大印,烙有好几个字,关键字是“秦”。第二处为小印,只单独烙了一个“甲”字。
朱铭仔细回忆资料,也许是穿越的影响,相关论文竟被迅想起。他结合线索猜测说:“这是茶马司从河湟一带买来的纲马,先送到秦凤路买马监建档,又经汉水运往开封,作为殿前司的禁军军马使用。这个‘甲’字,是殿前司的编号缩写,押送途中不知出了什么意外,这匹军马胡乱逃到茶场被困住了。”
“既然是军马,私人肯定不能养,”朱国祥吞咽口水,饥肠辘辘道,“干脆杀了吃马肉。”
朱铭没有立即动手,而是自言自语道:“如果是北宋,汉水马纲还没形成定制,河湟马一般直接充作边军战马,很少运去更南方的州军郡县。即便要运往开封,也是走潼关过黄河,怎么会走汉水绕路呢?难道我们穿越到了南宋,这匹马是要运往杭州的?”
信息太少,想不明白。
朱国祥已经馋得昏,这匹军马在他眼里,纯粹就是一坨坨烤肉。
“锵!”
朱铭解下缠绕剑柄的鞋带,拔剑出鞘打算杀马。
马儿扭头看着他,似乎通晓人性,眼神当中透着一丝哀求。
朱铭与这匹黄骠马对视,不由心软起来,怎么也无法狠下杀手。他问父亲:“要不放生吧?”
朱国祥沉默数秒,点头说:“也行。”
朱铭握剑踏前,小心翼翼割断绳索,马儿没有任何挣扎,乖乖站在那里配合行动。
将缠在马颈的绳索全部割断,朱铭抚摸马儿的鬃毛说:“你就在山里自生自灭,我们带上你可麻烦得很。”
父子俩转身离去,马儿却赖上他们,亦步亦趋的跟着。
在经过前方茶树时,还不忘吃茶叶充饥,这匹马显然是饿坏了。
一直跟到河边,朱铭去清洗陶罐,顺手打了一罐河水,放到马儿的面前。马儿连忙低头喝水,惬意的甩着马尾,已然把朱铭当成主人。
朱国祥看了看马颈伤口处翻涌的白蛆,默默去附近寻找草药。
草药找来,朱铭生火灼烧宝剑,用滚烫的剑刃去挖除腐肉,连带着蛆虫一起刮下扔掉。马儿只是嘶鸣两声,便硬挺着站好,直至把草药敷完都没乱动。
父子俩围着火堆坐下,马儿自己站在旁边吃草。
“烤两个红薯吧。”朱铭实在忍不住了,虽然那2o斤红薯今后有大用处。
朱国祥重重点头:“烤红薯好吃!”
滚下山坡时,有红薯被摔破了皮肉,父子俩挑拣受伤严重的,垒土成窑,用烧窑鸡的方式烤红薯。
当吃上香喷喷的烤红薯,他们简直幸福得想要流泪。
自从带来的零食吃完,之后一直以野菜充饥,幸亏中途从黄喉貂手里抢到一头小鹿,否则早就营养不良没劲儿跋涉了。
野生小动物也遇到许多,但二人不会打猎啊!
一颗烤红薯下肚,虽然肚子还饿,但朱铭感觉又有力气了,拄剑起身说:“走吧,朱院长。”
父子俩继续沿着汉水前行,身后多了一匹骨瘦嶙峋的黄骠马跟着。
或许是马儿带来好运,这次只走了三个小时,大概在下午四五点钟,居然看到前方升起阵阵炊烟。
“总算遇到活人了。”朱铭此时很想哭。
还未看到房屋,眼前景色已迥然不同。
河边低地被清理出来,不再是一望无际的杂草乱林,而是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
在更远离河岸的地方,山坡下还有些麦田,麦苗郁郁葱葱涨势喜人。
纵横VIP20141205完结,总红票643850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只有两个,钱和刀。攀爬向上没有捷径,如果有也只属于准备更充分的人。太平盛世中方解想做一个富家翁,可惜失败了。乱世之中方解想做一个太平翁,可惜他又失败了。所以,他争霸天下。第1章边城中最特殊的人猛烈的寒风从北方而来,裹挟着雪沫子擦着地皮吹过之后,又卷上天不少枯黄的野草,萧条的景色也是景色,如果是帝都中那些骚情的诗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只怕也会做出几首老百姓永远也听不懂的词句。帝都的花灯是他们吟的对象,帝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也是他们吟的对象,帝都半月楼里那些粉嫩的清倌人当然也是他们吟的对象,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半月楼的姑娘一般人是吟不起的。而战场和厮杀,永远都是诗人们拿来感慨的好题材。才过完年,天气依然冷得拿不出手,尤其是在帝国最西北边陲的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前列腺有些问题,撒出来的潺潺之尿能一直冻到那根没用的东西上。不大的林子外面横七竖八的倒着几十具尸体,因为天气太冷的缘故,才死了的人就已经冷硬的好像石头一样,而在残阳照耀下,那些尸体上变成了冰的血液折射出一种妖异的颜色,就好像西域人盛产的葡萄酒,隔着精致的水晶杯去看差不多就是那种色彩。皮靴踩碎了血液凝固而成的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一个身穿着帝国黑色皮甲深蓝色号衣的边军队正走到那些尸体旁边,抹去鼻子下面垂下来的两条冰棍略微有些得意地说道ldquo斩首四十三级,抢回被劫掠的财物,这功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最起码老子这个陪戎副尉也能往上提半级,要是真升了校尉,老子请你们去红袖招喝花酒。rdquoldquo队正又在吹牛逼了!rdquo一个边军士兵摇头晃脑地说道ldquo就算队正你拿出来五年的军饷,也不够咱们这二十三个兄弟在红袖招每个人喝一杯酒的。rdquoldquo有方解在,难道还用老子出钱?rdquo说完这句话边军队正李敢当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这才想起什么似地问道ldquo方解哪儿去了?从刚才厮杀开始老子就没看见他!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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